戴維營協議

戴維營協議

埃及和以色列達成和平解決中東問題的協議
《戴維營協議》(Camp David Accords)是埃及和以色列達成的關于和平解決中東問題的原則性協議。該協議于1978年9月17日在美國華盛頓簽署。1977年11月,時任埃及總統A.薩達特(Anwar El Sadat)采取主動行動訪問耶路撒冷,與時任以色列總理M.W.貝京(Menachem Begin)開始和平談判,但未取得進展。終于在9月17日埃以雙方簽署了在中東和平進程中具有曆史意義的《關于實現中東和平的綱要》和《關于簽訂一項埃及同以色列之間的和平條約的綱要》兩份文件,這就是著名的“戴維營協議”。
    中文名:戴維營協議 外文名: 發生地點:美國華盛頓簽署 主要人員: 時間:1978年9月17日 原因:中東問題

曆史背景

中東問題由來已久,20世紀下半葉,經曆了多次中東戰争沖突,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決。1977年11月,時任埃及總統A.薩達特(Anwar El Sadat)采取主動行動訪問耶路撒冷,與時任以色列總理M.W.貝京(Menachem Begin)開始和平談判,但未取得進展。美國為擴大在中東的影響、避免阿以再次爆發戰争而危及對西方的石油供應,于1978年8月派國務卿C.萬斯出面斡旋。

1978年9月9日,應當時美國總統吉米·卡特(Jimmy Carter)的邀請,美國、埃及、以色列三方在美國總統休養地戴維營舉行最高級會議。參加會議的有當時的美國總統卡特、埃及總統薩達特和以色列總理貝京,會議持續了12天。終于在9月17日埃以雙方簽署了在中東和平進程中具有曆史意義的《關于實現中東和平的綱要》和《關于簽訂一項埃及同以色列之間的和平條約的綱要》兩份文件,這就是著名的“戴維營協議”。

主要内容

《關于實現中東和平的綱要》規定: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的居民在一個5年過渡期内實行“自治”,在那裡将建立自治機構來取代以色列的軍事統治機構,以色列取消設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的軍事機構。此外,将建立一支警察部隊,其中可以有約旦人參加。以、約部隊将參加聯合巡邏。不得遲于過渡期開始後的第三年,埃、以、約及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居民選出的代表将以聯合國安理會22号決議為基礎舉行談判,以确定約旦河西岸和加沙的最後地位。在過渡期結束以前,以、約将締結和約。

《關于簽訂一項埃及同以色列之間的和平條約的綱要》規定:埃、以将舉行談判,其目标是在這項綱要簽字後的3個月内締結和約。和約的各項條款将在條約簽定後的2至3年之間執行。埃及在西奈半島行使充分主權。以色列軍隊分兩階段撤退。以色列在阿裡什、拉法、納克蔔角和沙姆沙伊赫附近留下的機場歸埃及,作為民用。以色列船隻可以在蘇伊士灣、蘇伊士運河、蒂朗海峽和亞喀巴灣自由通航。協議還規定了聯合國部隊駐紮的地方等。綱要還對埃在西奈的駐軍人數、位置作了限制。

影響

“戴維營協議”的簽署,為埃、以雙方在次年正式簽訂和平條約、結束戰争狀态打開了通道,加速了巴勒斯坦和叙利亞同以色列進行談判的曆程,有力地推動了中東和平進程。但是,因以色列頑固堅持霸占巴勒斯坦的立場,《關于實現中東和平的綱要》未能實施。埃以簽訂的《戴維營協議》為解決埃以矛盾奠定了基礎,但對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隻提出了所謂自治問題,而沒有确定最後地位,耶路撒冷歸屬問題、戈蘭高地等都沒有提到。

因而,《戴維營協議》遭到了阿拉伯多數國家和巴勒斯坦人的反對。盡管如此,埃以和解對中東和平進程的影響是深遠的。《戴維營協議》體現了埃及對以色列的态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同時也促使後來阿拉伯國家對以戰略的改變。在它之後,1982年阿拉伯首腦會議提出《非斯方案》,标志着阿拉伯世界對以戰略開始從極端敵對轉入緩和。整整一個時代,阿拉伯人接受的教育是把以色列看作一種禁忌之物,一個隻在戰場上較量的敵手。以色列也是抱着同樣态度來看待阿拉伯人。

以色列方面認為協議對以色列最大的好處就是使其擁有了和平的西南邊界。雖然總體上埃及履行了協議,但協議簽署後埃及之間還是有過一段時間的“冷和平”,因為以色列認為埃及方面隻是字面上的履行協議,并沒有從内心的真的想使兩國關系正常化。所以以色的評價是這是以色列與薩達特之間的協議,而不是與埃及人民之間的協議。

也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協議簽訂後以色列人去埃及旅遊的熱情高漲,但很少有埃及人來到以色列。(以色列人去埃及最多的一年1999年有41.5萬人,而埃及人去以色列最多的一年是1995年,隻有2.8萬人)。2006年埃及政府的一項調查顯示1000人中有92%的人認為以色列是埃及的敵人。以色列方面則是全民支持這項協議,2001年的以色列的一項調查顯示有85%的人還是支持當年簽訂的這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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