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徽

團徽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的象征和标志
團徽,即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以團旗,齒輪,麥穗,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寫有“中國共青團”五字的绶帶構成。它象征着共青團在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團結各族青年,朝着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
    中文名:團徽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The badge 團徽大小:直徑為2厘米 頒發機構: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 頒發時間:1959年5月4日

頒布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是經黨中央審定批準,于1959年5月4日"五四"運動四十周年之際,由團中央委員會頒布的。

團徽的内容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的内容為團旗,齒輪,麥穗,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寫有“中國共青團”五字的绶帶。它象征着共青團在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團結各族青年,朝着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

團徽的象征意義

團章的第三十二條規定: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的内容為團旗、齒輪、麥穗、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寫有“中國共青團”五字的绶帶。它象征着共青團在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團結各族青年,朝着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團的組織和團員應按規定使用團徽。

團徽的使用

1、團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的會場,團的各級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的會場,可以懸挂團徽。共青團中央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挂團徽。團委機關門口,不懸挂團徽。省級以上團委以“共青團号”命名的火車、輪船、汽車、電車等,可以懸挂團徽。節日遊行慶祝活動,不要挂團徽。n

2、共青團各級組織在自己頒發的獎狀、獎旗、獎章、證書、光榮簿和其他榮譽性文書、證件上及團的報刊上,可以加印團徽。n凡是工商品的标記、裝飾、廣告、圖案和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都不得使用團徽。n

3、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制成徽章,頒發給共青團員佩戴。共青團員應自覺佩戴團的徽章。各級團委機關中的黨員幹部,也可以佩戴團的徽章。佩戴徽章的位置在左胸前。n

團的徽章隻發給共青團員、各級團委委員(包括兼職委員)和團委機關的黨員幹部,每人一枚。非黨員、團員的幹部和勤雜人員,不得發給團丁徽章。團員被開除團籍時,應交回團的徽章。n

團員遺失團的徽章,可以申請補發。團員離開團的組織以後遺失了團的徽章,不再補發。n

團的徽章由團基層委員會保管。團支部接收新團員後向上級報送新團員名單時,領取團的徽章。在舉行入團宣誓儀式時,由基層團組織發給新接收的團員。團的徽章不得轉讓他人。團員不能主動地把團的徽章贈送給外賓。如果外賓主動友好地向團員要團的徽章時,團員可将自己的徽章作為紀念品贈給外賓,但事後應及時向團組織報告,并申請補發團的徽章。n

4、制作團徽,要嚴格依照1959年5月4日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關于頒布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的決定》所附的圖案标準,按比例制作。團的徽章由團中央指定工廠制作。未經團中央批準的工廠,不得私自制作團的徽章,也不得把團的徽章作為商品在商店出售。

團徽的頒發和佩帶

團的徽章由團的基層委員會保管。團支部接收新團員以後向上級團委報送新團員名單時,領回團的徽章。在入團宣誓時,由基層團組織發給新團員每人1枚。

團的組織也應發給團的各級委員會委員(包括兼職委員)和團委機關中的黨員幹部每人1枚團的徽章。非黨團員的幹部和勤雜人員,不得發給團的徽章。

共青團員應自覺地佩戴團的徽章。各級團委機關中的黨員幹部,也可以佩戴團的徽章。佩戴徽章的位置,在左胸前。團員遺失團的徽章,可以申請補發。 

團員被開除團籍時,應交回團的徽章。 

團員不能主動将團徽贈送外賓。如果外賓主動向團員索要團的徽章,團員可以将自己的徽章作為紀念品贈送給外賓。但事後應及時向團組織報告,并申請補領團的徽章。

團徽的制作

團的徽章由共青團中央指定的工廠制作。制作團徽,要嚴格按照1959年5月4日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關于頒布團徽的決定》所附的圖案标準,按比例制作。未經共青團中央批準,任何工廠和單位不得私自制作徽章,更不允許把團的徽章作為商品在商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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