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

法律法規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8〕49号),海關總署決定對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進行相應調整,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确定原則不變,現予以公布(見附件1、2),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1]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 外文名: 發布單位: 目的:為适應市場發展需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簡稱:完稅價格表 發文時間:2012年3月26日

簡介

發文單位:中國海關總署

發文時間:2012年3月26日

實施時間:2012年4月15日起執行

原因

為适應市場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國務院2011年1月批準調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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