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銀行

中國投資銀行

國家專業銀行
中國投資銀行(China Investment Bank)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國外籌集建設資金辦理投資信貸的國家專業銀行。于1981年12月成立。總行設在北京。在上海、天津、江蘇、河北、湖南、福建、遼甯等省、直轄市設有分行。中按照對國營企業的要求,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是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國營企業。中國投資銀行是獨立的企業法人。
    中文名:中國投資銀行 外文名:China Investment Bank 别名: 總部地點:北京

簡介

中國投資銀行(China Investment Bank)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國外籌集建設資金辦理投資信貸的國家專業銀行。是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國營企業。于1981年12月成立。總行設在北京。在上海、天津、江蘇、河北、湖南、福建、遼甯等省、直轄市設有分行。

中國投資銀行董事會為全行最高權力機構,由名譽董事長、董事長各一人,副董事長一至三人,常務董事及董事若幹人組成,均由國務院任命。行長、副行長,由董事會提名,報國務院任命。

中國投資銀行的基本任務:接受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并通過其他途徑和方式向國外籌集建設資金,對中國企業提供外彙及人民币投資、信貸,為加速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中國投資銀行的業務活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向國外籌集中長期資金。②對國内企業發放投資貸款或參與投資,支持企業增加固定資産的資金需要。③開展咨詢業務。④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開展其他銀行業務。

中國投資銀行按照對國營企業的要求,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中國投資銀行是獨立的企業法人。

成立背景

中國投資銀行(China Investment Bank)是中國政府指定向國外籌集建設資金辦理投資信貸的專業銀行。

中國投資銀行始于1979年成立的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及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湧現的大量信托投資公司和證券公司。中國投資銀行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中誕生,有其特殊的内涵,主要看法有以下幾種:一是認為投資銀行是一種業務,包括證券承銷、并購策劃等。二是認為投資銀行是一個産業,是一個金融領域中的主要從事企業并購策劃、融資的高科技産業,與主要從事存貸業務的商業銀行相并列。三是認為投資銀行是一個機構,有專門的名稱、章程、宗旨、和業務,與商業銀行相對立。其業務商業銀行不能做,其他機構也不能做。

自1980年中國恢複在世界銀行的席位以後,中國政府就開始考慮設立投資銀行,作為辦理世界銀行中小工業項目貸款的中間金融機構,并把它逐步辦成向國外籌集建設資金辦理投資信貸的專業銀行。經過一段時間的籌建以後,于1981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

公司治理結構

中國投資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在董事會下還設有常務董事會,負責處理董事會授權的事項以及日常工作的其它重大問題。中國投資銀行的法定資本為人民币40億元。

任務和業務範圍

中國投資銀行的主要任務是:接受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并通過其它途徑和方式向國外籌集建設資金,對我國企業提供外彙及人民币投資信貸,為加速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中國投資銀行在國家建設總方針和國民經濟計劃的指導下,按照國家統一的金融政策和本行的各項業務制度,發放投資貸款,并辦理外彙投資和其它業務。中國投資銀行的業務活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向國外籌集中長期外彙資金。目前主要向國際金融機構(世界銀行、國際開發協會等)借入資金;同時,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向其它外國銀行借入利率較低、條件優惠的中長期外彙資金。中國投資銀行經政府批準也可以通過向國外發行外币債券等方式籌集外彙資金。中國投資銀行可統一運用各項借入資金和自有經營基金辦理投資和信貸業務。

(二)對國内企業發放投資性貸款或參與投資。發放投資性貸款的對象,主要是國内企業的中小型項目,特别是原有企業的擴建和更新改造項目;并且可以對中外合營企業發放貸款或參與提供中方投資。在行業方面,以輕工、紡織為主;同時,也對國民經濟急需,經濟效益好的化工、機械、電子、冶金、建材以及其它行業的項目發放貸款。

中國投資銀行發放的貸款分為外彙投資貸款和人民币投資貸款兩種。借款單位可以用借入的外彙資金向國外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擴大生産能力,改進産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同時,可以用借入的人民币資金,購買國内配套設備并進行土建工程。外彙投資貸款利率,原則上按借入利率加一定的利差加以規定、定期調整。人民币貸款利率,按照政府規定的有關投資貸款的利率辦理。

中國投資銀行根據國家的建設方針和國民經濟計劃的安排以及本行業務政策,選定貸款項目和投資項目,列入國家投資和信貸計劃;并且要求借款單位按國家規定提送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各項有關文件,經中國投資銀行評估審查符合規定的各項條件後,才能批準項目,簽定合同,辦理貸款。發放貸款後,直到貸款全部還清以前,中國投資銀行要對借款單位的項目執行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生産經營情況進行系統的監督檢查,以保證實現貸款的經濟效益。

(三)開展其它銀行業務和咨詢業務。中國投資銀行可以接受其它有關機構的委托發放投資貸款,并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逐步開展其它銀行業務,包括接受借款企業的存款和對所投資的企業辦理擔保等業務。

中國投資銀行在沿海開放城市和經濟特區的分、支行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多項銀行業務。

中國投資銀行可以接受借款單位或有關機構的委托,在以下各項工作中提供财務、經濟和技術方面的咨詢服務:(1)選定貸款項目;(2)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進行有關調查;(3)編制或審查設計預算文件;(4)建立或改進财務會計及審計制度;(5)其它。

改制過程

(一)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中國投資銀行管理體制改革的批複》(1994年7月22日銀複[1994]243号),人民銀行原則上同意中投資銀行并入建設銀行。 

1、原則同意中國投資銀行并入你行,作為你行全資附屬的商業銀行,其獨立法人地位不變,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中國投資銀行的信貸計劃納入國家信貸計劃。

2、中國投資銀行注冊資本金人民币40億元,由你行核撥。中國投資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你行以出資額為限對中國投資銀行負有限責任。

3、同意修改投資銀行章程并核準新的《中國投資銀行章程》。原章程同時廢止。

4、中國投資銀行的分支機構按照經濟區劃設置,其現有分支機構的處理方案請你行另行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

5、請你們通知該行到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換領新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并憑此文及許可證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中國投資銀行在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和稽核。

7、中國投資銀行應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信貸計劃及其執行情況、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和其他業務資料。

(二)與國家開發銀行合并。

投資銀行改制以後,按人民銀行要求,撤銷了在二級城市設立的支行和代理處;同時在分行所在地設立同城支行,業務開展方面取得了飛速發展,到1996年底,已擁有29個分支機構和一批素質較高的專業人員,設有137家同城支行,資産總額達到610億元。1998年12月11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中國投資銀行并入國家開發銀行,其全部債權債務由國家開發銀行承擔。成為我國銀行界機構重組的首例,是兩家銀行優勢的結合。中國投資銀行并入後,開發銀行能夠充分運用其網絡,顯著增強信貸管理量,有效改善資産質量。

(三)中國光大銀行接收原投資銀行債權債務和同城營業機構。

1999年3月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國家開發銀行與中國光大銀行達成協議。由中國光大銀行整體接收原中國投資銀行的資産、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及設在北京、深圳等29個地區的137家營業機構。

特點

中國投資銀行業高壟斷利潤的來源——人為壟斷

中國投資銀行本身就脫胎于受政府保護的銀行和信托等金融中介機構。它可以享受到政府政策上的各種傾斜所帶來的好處。從誕生伊始,中國投資銀行業就被烙上了人為壟斷的印痕。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的政策傾斜。注冊地在上海、深圳的中國投資銀行或兼營投資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交納的所得稅稅率為15%,注冊地在其餘地區的投資銀行所得稅率為33%的标準稅率。這就意味着僅僅将注冊地進行變更,中國投資銀行就可以減免18%的企業所得稅。實際上,中國投資銀行大部分的注冊地均是在上海或深圳,其動機基本上也是為了合法地規避所得稅。另外.2001年3月7日,《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率的通知》規定,從2001年起,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率每年下調1個百分點,分3年将營業稅率從8%降低到5%。這些稅收上的傾斜政策無疑大大增加了中國投資銀行業的利潤。

2.證券承銷業務的管制與證券經紀業務的價格規制。1999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證券法》規定,國家對證券公司進行綜合類和經紀類的分類管理制度。從而人為地關閉了綜合類券商的大門,并且未就經紀類券商與綜合類券商角色的演變與綜合類券商資格的撤消作出具體規定。在此情況下,綜合類投資銀行就有了政府天然的人為壟斷的保護,在與經紀類券商的競争中就可以高枕無憂。在經紀業務上,中國投資銀行業一直享受着政府的人為的傭金價格規制(這一狀況直到2001年才進行改革)。A股交易傭金為0.35%,滬、深市B股交易為0.6%和0.43%,證券投資基金為0.25%。這一相對其他國家較高的傭金率無疑為投資銀行帶來了豐厚的人為壟斷利潤或超額利潤”。

中國投資銀行業務主要由證券承銷、證券經紀和證券自營業務構成,這三項業務收入即證券承銷收入、證券經紀收入和證券自營收入,也就構成了中國投資銀行主要的收入來源。三類收入對利潤貢獻比分别為18%:40%:28%,其他收入對收入貢獻比占14%。1996年到1999年,中國投資銀行經紀業務收入占其總收入比重分别是41.2%、38.4%、36%和32.9%。雖然比重逐年下降,但是經紀業務收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格局基本沒有動搖”。同時,承銷業務收入在總收入比重中也較高。但是由前面的分析,由于中國投資銀行業在承銷業務和經紀業務上存在嚴重的人為的管制和價格規制等人為壟斷因素,而在此收入格局下,就直接導緻了中國投資銀行業畸高的壟斷利潤。

3.中國投資銀行存在人為壟斷下生産能力的過剩的和壟斷的低效率。人為壟斷的結果之一必然導緻福利的淨損失,即所謂的哈伯格三角。目前我國擁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投資銀行近30家,而成熟的西方國家具備承銷業務資格的投資銀行也隻不過10家左右。這樣為數衆多的投資銀行勢必造成承銷市場的混亂和承銷成本的居高不下。同時在審批制下也造成了頻繁的“尋租”行為,導緻了生産效率的低下和社會資源的内耗。

趨同化競争與業間合作

人為壟斷下的市場結構也決定了中國投資銀行産業的市場行為。在趨于完全競争的市場結構中,非價格競争至關重要,也是廠商同業競争的主要的有效手段。但盡管中國投資銀行業已經具備了競争性很高的市場形态,其業務競争中非價格競争因素并沒有顯著地凸顯出來,業務差别化策略在中國投資銀行産業中并沒有得到體現,整個投資銀行業業務趨同化十分明顯。另外,廠商之間的共謀性合作也基本上不存在,反而是與國内銀行業或國外金融中介機構進行的業間合作頻仍,但也未脫離基本業務趨同化因素的影響。

1.承銷業務的服務方式雷同。審批制下,中國證券市場基本上處于賣方市場狀态。投資銀行承銷業務一、二級市場發行差價巨大,但發行不成功的風險卻很小,基本上是一種無風險或低風險的業務。這種高收益、無風險或低風險的風險——收益對應狀況顯然背離了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在有厚利可圖的情況下,具有承銷業務資格的投資銀行紛紛雲集到這一業務領域,以試圖在該領域占有一席之地,分上一杯羹。因此投資銀行大部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投入到這一業務中,導緻投資銀行在承銷業務領域中的競争手段、業務内容十分一緻,驚人的雷同。這從我國最近承銷業務創新——“綠鞋期權”這一事件中可見一斑。我國于2001年9月13日頒布了《超額配售選擇權試點意見》,開始在我國首發新股時推行“綠鞋期權”承銷方式,但這一引入型承銷方式的創新到目前為止并無幾家投資銀行加以采用。

2.投資銀行證券經紀業務品種單一、業務趨同。截至2000年底,中國證券市場共計有A股、B股、企業債券、國債現貨、國債回購、基金和可轉換債券等7個證券交易品種,其中,A股交易占有絕對優勢的市場份額,B股和基金以及可轉換債券正是我國目前領導層所極力推行、發展的金融工具,其市場潛力十分可觀。這種狀況使得中國的投資銀行無心進取,也無進行金融創新的内在動力,靜待市場機會,直到将B股、基金與可轉換債券的市場瓜分完畢。這種格局和現狀就直接導緻了中國投資銀行業經紀業務的單一和服務的趨同。

3.業間合作的趨同化。近年來,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形勢下,中國投資銀行開始面臨着潛在的、即将轉變為現實的外國同行的競争,各投資銀行因此也紛紛開始緻力于自身競争力的提高,進行了一些業務創新和業間合作,包括與國内銀行業的合作和與外國金融中介機構的合作。如,國泰君安證券、閩發證券分别與中國工商銀行開展“銀證通”業務;西南證券、長江證券也分别與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合作推出了這一業務類型。盡管券商進行了創新,但是其業務仍然十分相似。這一點在與國外證券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上也十分突出,其業間合作項目基本上是基金管理業務,鮮有獨立特行的合作業務或創新業務。

分類

從中國目前投資銀行的市場主體來看,可以大緻分為幾大類:

首先是外資獨立投資銀行以及跨國金融集團在中國進行的投資銀行業務;

其次是國内各大銀行開展的投資銀行業務;

第三是證券公司為主的投資銀行;

第四是保險公司的投資銀行業務;

第五是信托公司開展的投資銀行業務。

中國投資銀行業

發展現狀

投資銀行業是以提供資本和資本運作方面的專業性服務為主要業務的服務性行業,是國家金融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投資銀行業的主體是提供資本和資本運作方面專業服務的中介機構,其操作的對象是長期資本和表現為貨币資産的企業産權,其運作的環境是資本市場。投資銀行業内專業中介機構将長期資本的需求者和投資者聯結起來,并提供其中的專業性服務,包括安排股權與債權融資、推薦和安排證券公開上市、證券承銷、投資咨詢建議、投資組合管理、資産管理、風險控制工具的創設和交易等;投資銀行業内機構也為企業的資本運營提供專業服務,包括資産重組财務顧問,兼并收購的财務顧問和融資安排,協助機構制定反并購策略等。

廣泛意義上的投資銀行業是一個相對開放和模糊的行業範疇,并不象銀行業、保險業、信托業和基金業等有着明顯的行業界限,凡是在資本交易和資本運營方面提供中介服務的專業機構都應該列入這一行業。

目前中國的投資銀行機構主要有以下幾類:

1.具有銀行背景的證券公司或銀行作為主要股東的股份制證券公司,如華夏證券、南方證券和海通證券的主要股東分别為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

2.信托公司下屬的證券公司或證券部,如中信集團下屬的中信證券,中國信達信托公司下屬的證券部、中國民族信托、信息信托、煤炭信托等下屬的證券部等。

3.地方出資組建的股份制證券公司,如江蘇省證券、湖北證券等。

4.商業銀行附屬的投資銀行機構,由于受到分業經營的限制,商業銀行不能直接從事證券業務,但是各家商業銀行都在通過成立全資附屬的子公司或者收購境外的機構來涉足投資銀行業務,如招銀證券、光大證券、中國銀行下屬的中行國際(香港)、中國工商銀行收購的息敏斯證券等。

5.中外合資投資銀行機構,目前隻有中國國際金融公司一家,這家公司的主要股東是中國建設銀行、美國摩根.勢坦利公司、中國經濟技術擔保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和香港名力集團,該公司是目前國内最标準的投資銀行機構。

6.其他提供部分投資銀行專業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産評估機構和專業咨詢公司等。

中國投資銀行業是随着中國經濟市場化的發展而出現和逐步發育起來的,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專業證券公司為主體和其他各類專業中介機構相互協作配套的投資銀行體系,基本可以滿足資本市場交易和資本運作的一般性要求。截止到1998年底,中國共有證券公司90多家,具有證券業務的信托公司200多家,下屬營業部2400多家,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105家、律師事務所322家、資産評估機構116家和數量衆多的專業咨詢中介機構,此外,多數商業銀行也已經開始逐步涉足資本市場業務,嘗試提供企業資産重組和改制财務顧問、過橋貸款、項目融資、銀團貸款等創新性産品和服務。業内機構在充當長期資金融通中介、提供資本運作專業服務和促進經濟産業結構調整等方面發揮了日益重要的作用,為企業籌集長期建設資金、國企改革和宏觀經濟結構調整作出了巨大貢獻。截至到1998年底,我國境内上市公司達到851家,總股本2345.36億股,其中流通股本為740.94億股.總市值19505.65億元,其中流通市值5745.61億元,投資者達到3910.7萬戶,1998年證券市場成交總額46161.89億元。在從1997年開始大量出現的公司資産重組和兼并收購活動中,投資銀行機構在資産評估、财務審計、重組和并購方案設計、融資安排和重組後的整合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專業中介服務,使得國有存量資産的調整能夠按照市場運行的規則進行,更加富有效率。

中國的投資銀行業造就了資本市場,使得長期資金能夠按照市場規則進行高效合理的配置,為政府、企業提供了直接融資的場所,為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提供了投資的場所和工具。投資銀行體系成為除國家财政和商業銀行之外的又一重要資源配置機制,形成了介于政府和企業之間的中觀經濟資源配置和調節機制,促進了中國經濟的發展和經濟結構的調整。

但是,目前仍然不能說中國已經存在成熟的投資銀行業,因為如果按照國際标準的投資銀行概念來衡量,中國仍然沒有真正可以稱得上是投資銀行的機構。雖然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在許多地方是同義語,但是中國的證券公司還遠遠不能算是投資銀行,其業務範圍僅僅局限在證券的發行承銷和交易代理等狹窄的範圍之内,兼并收購、資産管理、風險工具的創設和交易等标準的投資銀行業務則沒有開展或很少開展。目前,中國存在大量的存量資産需要運用市場手段予以重組,企業對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需求快速增長,由此造成對投資銀行服務的需求日益迫切。與市場的需求增長相比,中國的投資銀行業和所能提供的服務顯得明顯不足,對于一些創新産品和服務需求,則更顯示出中國投資銀行業的稚嫩和局限。

存在的問題

中國投資銀行業仍處于初步發育時期,必然會帶有階段性的缺陷,這些缺陷造成了行業發展相對于市場需求和經濟發展的滞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個行業進一步的發展完善。以下幾個方面是中國投資銀行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

(一)功能不全

中國仍沒有出現全能性的投資銀行。證券公司業務局限在證券的發行承銷和交易代理等狹窄的範圍,對資産重組、兼并收購、資産管理和風險控制工具的創設和交易等标準的投資銀行業務則很少開展,一些證券公司雖然也提出向投資銀行方向發展,但是目前距離目标仍有相當距離。商業銀行雖然在投資銀行業務的深度有所突破,特别是在進行以盤活自身不良資産為目标的資産重組業務方面,已經具有現代投資銀行的味道,但是由于分業經營的限制,缺乏在證券業務方面功能,也不能算作是标準意義上的投資銀行。其他中介機構隻能提供部分服務,距離投資銀行的概念相差更遠。

(二)規模小

投資銀行同商業銀行一樣,也必須達到一定的規模,才能取得規模經濟效益、承擔經營風險和進行金融創新。美國華爾街的投資銀行在資本金、資産、分支機構和雇員數量上和一流的商業銀行不相上下,相比之下,中國的準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的規模太小,國内90多家證券公司加在一起的總資産都沒有美林證券一家大。規模小表現之一是資本金少,國内規模比較大的證券公司資本金也隻有10億元,這樣少的資本金很難承擔市場的風險,特别是今後一級市場的發行風險加大,更需要足夠的資本金來承擔風險失敗的風險;表現之二是總資産少,由于沒有合理的資金來源,證券公司的負債結構極其不合理,隻能依靠短期拆借和占用客戶保證金來維持經營,随着《證券法》的出台,證券公司的資金來源将更加艱難,資産量小,可供運作的空間就受到極大限制;規模小表現之三是專業人員數量少。中國證券公司業務結構雷同,而又沒有足夠的專業人員,造成在業務上難以形成專業優勢,也很難進行業務和産品的創新。反觀國外規模小的投資銀行,都是專業性機構,在某些行業和業務領域尋求突破。

(三)經營行為不規範

由于市場處于發展初期,對市場的監管和相應的法律政策環境均存在一定差距,造成了中國的投資銀行業内機構經營行為不規範,缺乏自我約束機制,具體表現為業内的惡性競争、誤導甚至欺詐投資者、内幕交易等。在對違規事件進行處罰時,涉及到衆多的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産評估機構。

未來發展方向

(一) 通過業内重組,組建具有國際水準的超一流機構,建立合理的行業體系。

在政府的指導下,按照市場運行的規律,運用兼并收購等市場化手段,對現有業内機構進行大規模的合并重組,讓規模相對較大、資産質量好、經營能力強的機構去收購兼并其他在市場競争中處于劣勢的機構,實現規模的快速擴張,并在擴大規模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和完善功能,增加網絡,組建一批可以與世界一流投資銀行機構相抗衡的超一流機構,參與國際市場競争。同時,通過這種市場的分化和重組,改變以往各類機構業務結構雷同的問題,使一些機構的業務收縮到某些區域和行業領域,并逐步形成區域性和專業性機構,由此最終形成包括超一流全能機構、區域機構和專業機構在内的合理的行業結構和體系,以适應市場的國際化發展和滿足不同層次的客戶需求。

(二) 完善功能,拓展業務領域。

大型綜合類的投資銀行機構要在以往功能的基礎上加強、補充和完善公司兼并收購财務顧問、風險管理工具創設及交易、資産管理及投資信托、理财顧問等業務功能,進一步拓展新的業務空間,避免與其他一般性機構在傳統業務領域的低水平重複競争。其他區域和專業類機構要把業務發展重點放在本地區和自己行業領域,加深和加大對區域和行業的研究和展業力度,提高專業服務水準,逐漸培育和形成各自獨特和穩定的客戶群體。由此形成市場中相互交融滲透而又相對清晰有序的競争格局,并在競争中逐步提升專業服務水平,形成業務競争優勢。

(三) 加強監管和行業自律,規範經營行為,塑造有序的業内競争環境。

強化行業監管機構的監管職能,制定完善嚴格而又富有靈活應變的法規制度,加大對業内機構的監管力度和對違規機構和事件的懲罰力度,從外部來規範業内機構的經營行為。業内各類機構本着平等協商、規範行為和提高專業水準的原則組建行業性自律組織,通過建立嚴格的行業自律規則、組織業内人士專業培訓、加強業内交流和加大對違規機構的懲處等手段和方式,來規範和約束業内機構的經營行為,提高服務水準,以利于行業的長遠發展。各類業内機構也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體系,通過業務内部審計、專項業務檢查、從業人員任期輪換、重要崗位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發揮股東大會及監事會的監督職能等手段來約束和規範經營行為和從業人員的業務行為。通過以上三個層次的監管、自律和約束來規範業内機構的經營行為,塑造有序的競争環境,從而從根本上保障行業的長遠發展。

(四) 增強金融創新能力,适應客戶需求變化和市場競争發展的需要,确保持續發展。

金融創新是金融行業特别是投資銀行業發展的生命線,為了适時順應和及時跟上客戶需求變化和市場競争發展的需要,投資銀行業内機構必須增強其金融創新能力,經常對其組織結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改善,以增進推動業務發展的能力。加強市場研究和産品創新,及時針對客戶需求推出實用靈活、方便價低和風險較小的金融産品和交易工具,以滿足現有客戶和吸引潛在客戶,持續穩定的擴大客戶群體。目前,針對我國經濟和産業結構的調整、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以及盤活存量資産等重大經濟活動,投資銀行業内機構應該迅速研制和推出各種股權債權融資工具、票據買賣工具、資産證券化工具、組合投資工具等不同層次和特點的金融産品,并積極創造和營造相應的交易市場。應該說,隻有具備了持久旺盛的創新能力,市場空間才會持續擴展,行業發展才會長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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