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去美國的或經美國中轉至第三國貨物要提供AMS。按美國海關的規定,即所有至美國貨物或經美國中轉至第三國貨物都必須在裝船前二十四小時向美國海關申報。要求最接近直接出口商的貨代發送AMS資料。AMS也叫做24小時艙單預報;也叫做美國海關反恐艙單。
AMS的資料是通過使用美國海關指定的系統直接發送到美國海關數據庫中,由美國海關系統自動進行檢查及回複,發送的時候需要把貨物的詳細資料報送過去,包括目的港毛重體積件數品名箱号船東真正的收發貨人(FORWARDER不算)以及相應的代碼編号等。
等美國那邊表示接受了才能上船,如有HB/L,則兩份都要發送。否則,貨物将無法上船。
ENS是去歐洲國家或經歐洲國家中轉到第三國的貨物要提供,跟AMS差不多的内容。
AMS是30美金一票,AMS截掉後如需要求更改數據,一般是40美金一票。
AMS倉單系統不隻是美國需要,加拿大也需要,與美國的AMS同樣性質的,隻不過在加拿大叫ACI。其他國家的關于艙單的發送沒有什麼系統,也沒什麼要求,就是按你給船公司确認的提單确認件,船公司制作艙單。
操作
AMS資料應該由誰發
按美國海關的規定是要求最接近直接出口商的貨代發送AMS資料。
但國内的情況是多數貨代都交給船公司或是訂艙代理在進行發送,在發送過程中,由于對海關規定吃不準、服務态度、利益沖突及對AMS不重視等各方面因素,可能會導緻清關延遲甚至是被罰款。
AMS資料應該提前幾天發
有人把AMS也叫做24小時艙單預報,顧名思義就是要提前24小時發送艙單,但船公司或是為同行代發的貨代都會很早(船公司一般提前三四天截關)就要求把AMS資料交上去,而對出口商來說提前三四天給的資料很可能是不正确的,而一旦截關,再要求船公司改AMS。
另外提前24小時并不是以開船時間為标準,應該是要求在箱子上船前24小時得到美國海關的回執(貨代得到OK/1Y,船公司或碼頭得到69),具體提前多久發送沒有規定,發得再早,得不到正确回執也是沒用的。
AMS資料裡要求什麼
一份完整的AMS裡包括House BL Number、Carrier Master BL No、Carrier Name、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 Place of Receipt、Vessel/Voyage、Port of Loading、Port of Discharge、Destination、Container Number、Seal Number、Size/Type、No.&PKG Type、Weight、CBM、Description of Goods、Marks&Numbers,所有這些資料都是以出口商拿到手的提單内容為準。
如果是加線的ACI,還要再加上一個CCN CODE。
真實進出口商資料可不可以不給
按美國海關的規定是不可以,而且海關對于CNEE的信息是查得很嚴,如果正好被查到CNEE有問題,USD1000-5000準備好。
船公司經常會要求貨代把進出口商的電話傳真甚至是聯系人都放進AMS資料裡提供,但是美國和加拿大海關的規定裡根本不需要提供電話傳真或是聯系人,隻需要公司名稱,正确順序的地址和ZIP CODE。
一個客戶ACI交船公司發送後,櫃子從上海出去了,被扔到香港,打電話問船公司原因,船公司理直氣壯地回答,你CNEE資料裡隻給了電話,沒有傳真。很多貨代對把真實客戶資料提供給船公司或是貨代毫不在意。
AMS資料發送到美國會得到什麼結果
AMS的資料是通過使用美國海關指定的系統直接發送到海關數據庫中,由美國海關系統自動進行檢查及回複,一般在發送後5-10分鐘後就會得到結果(這點ACI遠不及AMS,可能是加拿大海關的系統不如美國的,ACI等個結果要三四個小時),隻要發送的AMS資料是完整的(不一定要求正确),馬上就會得到“OK”這個結果,這個“OK”代表這票AMS的貨上船沒有問題,沒有“OK”則不能上船。
2003年12月6日,美國海關開始要求SPECIAL BILL,也就是對船公司所發的MASTER BILL和AMS中的MASTER BILL NO進行匹配,兩個号碼一緻就會得到“1Y”的結果,清關時AMS方面就沒有問題了,這個“1Y”隻需要在船到美國靠港前得到就可以了。
ACI略有不同,僅得到“06”的結果,除了會核對MBL NO,還會核對CCN CODE。
AMS收費
AMS傳送收費分這麼幾種情況。
船公司的公價是傳送費用USD25/票,更改USD40/次;交同行處發送的價格就主要看關系了,而且弊端較多,不要到時錢沒賺多少,朋友倒做不成了;由代理或是有的公司提供AMS發送系統的帳号密碼,貨代自己發送,USD5-15/BL,單票發送費看起來便宜了不少,但額外負擔了人員培訓使用成本及很高的風險成本,畢竟AMS被罰起來是以數千美金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