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捷運

高雄捷運

中國台灣省高雄市有軌電車系統
高雄都會區大衆捷運系統(簡稱高雄捷運)是台灣第二個營運的大衆捷運系統,以高雄市為中心,同時向高雄縣等縣市提供服務。本系統于1980年代開始規劃,初期路網(紅線與橘線)規劃為高運量系統,1998年行政院決定以BOT模式辦理,隔年經甄選由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興建初期路網,并于2008年通車、開始營運。
  • 中文名:高雄捷運
  • 外文名:Jack Kao
  • 軌道類型:輕軌
  • 所屬地區:
  • 運營時間:2008年
  • 起止站點:
  • 運營線路:
  • 線路長度:0
  • 車站數量:
  • 日均客運量:17.47
  • 日最高客運量:47.23
  • 年客運量:6377.5
  • 報站語言:
  • 車票價格:
  • 管理規章:《高雄市大衆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規則》
  • 運營機構:
  • 全名:高雄都會區大衆捷運系統
  • 地位:台灣第二個營運的大衆捷運系統

簡介

高雄捷運(全稱為高雄都會區大衆捷運系統,英文名稱為KaohsiungMassRapidTransitSystem,簡寫為KaohsiungMRT)是台灣第二個都會區捷運系統,連接高雄市各地及高雄縣部分地區。依建造形式,可分為高架、地下、平面等三種型式。高架段約占整個捷運路線之24%,地下段則占75%,平面段約占1%。

路線的興建與未來通車後的營運,皆由以BOT模式組成的“高雄捷運公司”負責(興建、營運特許期限共36年);附屬于高雄市政府之下的捷運工程局則負責路線規劃與興建監督。

初期将形成十字型路網的紅線與橘線,目前已開通,紅線為南岡山-小港方式行駛,橘線則為西子灣-大寮方式行駛,兩線于美麗島站交彙轉乘。

路線

目前高雄捷運系統有紅、橘兩線營運中,而美麗島捷運站目前是紅橘的轉站處。紅線長28.3公裡,橘線長14.4公裡,雙路線全長42.7公裡,皆為高運量系統,依車站位置分為高架、平面、地下三種,其中高架車站8站,平面車站2站,地下車站28站,并于岡山區、前鎮區、大寮區設置機廠,并于美麗島站東北側地下設置了連接紅線和橘線的轉轍軌。

目前紅線的延伸計劃規劃為延伸至路竹,向南則延伸至林園;橘線則是計劃自鳳山國中站分出,向東延伸,越過高屏溪至屏東市區的高雄捷運屏東線與自大寮站向南延伸至林園的高雄捷運大寮線。其中大寮、林園兩處延伸線采用輕軌式捷運鋪設,因此與原路線無法直通,必須轉乘。

目前高雄捷運規劃路線有環狀輕軌、燕巢線、右昌線、棕線、黃線、鳳山線、水岸線、綠線及佛光山線等共9線,而藍線規劃已終止。環狀輕軌即将興建,已核定采OT方式興建。

高雄捷運路線表:

營運中:主線:2,支線:0

規劃中:主線:9,支線:8

總計數:主線:11,支線:8

計劃終止:主線:1,支線:1

規劃曆程

1979年,高雄市于改制為直轄市,不久後即出現以高雄市為中心,興建大衆捷運系統的提議。當時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都市計劃科(今都市發展局)負責,初期委托交通部運輸計劃委員會(今運輸研究所)研拟《高雄都會區大衆捷運系統長期發展建議路網》方案,規劃U1、U2、U3、U4四條路線。之後受托從事研究的國立交通大學也提出《高雄都會區大衆捷運系統發展計劃與市區鐵路改善方案之配合規劃》,将運委會的計劃内容略作修正。

另外還有美國國務院透過美國在台協會資助之顧問團所進行的中運量捷運系統規劃。不過由于預算或經費有限,加上當時多數意見認為既有道路系統已足夠負擔交通流量,對捷運的需求不高,因此上述規劃案皆未能進入具體執行階段。

1987年1月,高雄捷運發展計劃首次送交行政院備查。1988年,市政府發出公告,公開征求《高雄都會區大衆運輸系統調查、分析、改善及捷運系統可行性研究規劃》服務建議書,經評選後決定由美國路易士伯格國際工程顧問公司(LouisBergerInternationalInc.)承辦。該公司所提出的規劃案包括紅線、橘線、藍線與棕線,總長為77.7公裡。其中紅線(橋頭—臨海工業區)與橘線(中山大學—鳳山黃埔公園)于1991年1月25日經行政院核定為第一期第一階段辦理項目。1994年,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成立,除了準備進行捷運興建工作外,亦逐步修正路線。

從政府興建到BOT

1995年3月,由于市議員對于以巨額經費興建捷運的必要性,多抱持懷疑态度,高雄市議會審查捷運局預算時,在二讀程序中删除了人事、行政等業務費用以外的全部預算。由于市政府并未對此提出複議,原本以傳統發包方式進行的捷運細部規劃、興建準備工作因此陷入停滞狀态。同年7月,高雄捷運工程監督委員會成立;9月底并于市議會舉行高雄市捷運工程聽證會,會中針對以民間參與方式(主要為BT模式與BOT模式)辦理興建工程的可行性即已有所讨論。此外亦曾出現橘線由政府興建,紅線以BT模式(民間興建後移交給政府)辦理的提議。

直到1998年6月,“行政院”發函指示:高雄捷運的興建方式“請盡量以BOT方式辦理為宜”,相關事務的變更亦得到市議會同意後。捷運局才得以于1999年2月1日依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與其它相關法規發出公告,正式展開征求“民間參與高雄都會區大衆捷運系統紅、橘線路網建設案”招商工作,并設置甄審委員會。

投标團隊包括烨隆集團與法國阿爾斯通為首的高捷運輸企業聯盟,中國鋼鐵與德國西門子為首的高雄捷運公司籌備處,以及宏總建設與加拿大龐巴迪公司為首的港都捷運公司籌備處。5月10日,高雄捷運公司團隊取得優先議約權,次年底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并于2001年1月12日與市政府簽訂興建營運合約以及開發合約。

高雄捷運總經費為1813.79億元,其中政府出資83.19%(計1508.89億元),民間出資16.81%(計304.9億元,其中198億元向銀行團聯貸取得)。政府出資部分中央政府補助約1191億元,(縣市改制前)高雄市政府負擔約286億元,而(縣市改制前)高雄縣政府負擔約32億元。

與台北捷運營運模式不同之處在于,路線的興建與通車後的營運,皆由以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組成的“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其興建、營運特許期限共36年(是由簽約起算而非營運起算),因此高雄捷運在經營上與北捷不同是,還需額外負擔巨額借貸利息與場站租金;而政府當時亦提供三大土地開發案,作為交換條件,增加民間參與誘因。高雄市政府捷運局市政府捷運局則隻負責路線規劃與興建監督,不負責興建;此外也獨立發行稱為“一卡通”的電子票證。

橘線興建期間兩次崩塌意外

2005年7月7日,西子灣站于捷興二街附近進行土方開挖作業,當時在開挖時發現連續壁有些微滲水現象,便立即停工并于站體内回填砂包、站體外進行低壓灌漿進行止水作業;當時亦對附近鄰宅及路面進行監測,并無發現有異常現象;傍晚左右,連續壁滲水現象漸行嚴重,亦有滲砂情況,并發現捷興二街及鄰近一處空地路面上有凹陷,現場工程人員立即加強砂包堆填與低壓灌漿作業以防止災情繼續擴大;直至晚上,此意外已經獲得有效的控制。

同年年底,文化中心站至五塊厝站站間,穿越中正路地下道下方的路段,發生坍塌意外,使中正路車行地下道受損無法通車,中正路路面以及中正路南側公園地面陷入地下層,為高雄捷運施工期間最重大的災變,事發之後高雄捷運在中正路塌陷路段的兩側興建便道,并于2007年完成地下道與地上的修複工程,恢複通車。

十字路網

2008年3月9日,延後半年完工的高雄捷運紅線正式通車,成為南台灣第一條捷運路線,并為台灣第一條機場捷運,但是起點的南岡山站及轉乘站-美麗島站則因尚在興建而未通車。同年9月14日,東西向的橘線與美麗島站通車。由于橘線與南北向的紅線共同構成似“十”的路線,因此被稱為“十字路網”。

高雄捷運大多為地下化路線,紅線的橋頭火車站到世運站是運站為高架車站;而橘線的大寮站和紅線的南岡山站難岡山則為地面車站,後者預計2013年4月啟用。

大事記

2001年10月30日:交通部核定之高雄捷運紅、橘線初期路網建設案開工日期。

2005年6月1日:由德國西門子公司所制造的首列電聯車于維也納出廠。

2005年10月25日:首批兩列電聯車由德國不來梅運抵高雄港65号碼頭。

2008年3月9日:捷運紅線除美麗島站外全數通車。

2008年9月14日:捷運橘線與美麗島站通車,形成十字路網。

車站設施

穿堂及月台設施

除了紅線北段的高架車站與平面的橘線大寮站外,其餘的地下車站都将裝設全罩式月台幕門。另外在候車區設有由前線媒體所維運的列車到站顯示器、液晶資訊顯示器,及夜間婦女候車區、升降梯、扶手電梯、洗手間、旅客服務中心,車站内亦有完善的殘障設施。另外,各個車站均設置至少兩座電扶梯和樓梯往來于付費區和月台層,高雄捷運局表示,将不比照台北捷運推廣靠右站立,會對于電扶梯右邊輪軸有所影響,對于趕時間的旅客,可以考慮使用兩旁的樓梯可望加快時間。紅線于橘線通車後,也一并修改列車到站警示音,皆改為較為柔和的警示音。

車站商店

捷運車站内商店将在2008年8月陸續開始營業,捷運紅、橘兩線路網共設有137間販賣店,紅線有82間,橘線55間。有統一企業(7-Eleven、MisterDonut、康是美藥妝店)、全家便利商店、杏一、摩斯漢堡等商家進駐,沿線販賣店業種類有一般捷運站常見的餐飲、藥妝、連鎖便利超商等。

銀行服務

全線捷運站内設有聯邦商業銀行ATM自動櫃員機,部分車站亦設有設置自動化服務區。

各車站均設置AVM自動卡片儲值機,隻提供鈔票加值,查詢卡片概況。

行動通訊

各個車站及隧道内敷設了移動電話基地台,使乘客不論在地面或地下均可無間斷地使用移動電話。車站内也裝設了Wi-Fi無線上網的系統,乘客可于車站及列車上使用移動電話和浏覽互聯網。

提醒乘客搭乘列車時請将手機轉為震動,通話時降低音量,可避免打擾其他乘客搭乘以及提高搭乘品質。

手扶梯

各個車站均設置手扶梯,以及兩旁的樓梯,高雄捷運公司表示,将不推廣靠右站立,由于對于手扶梯右邊輪軸會有影響,也呼籲乘客,如果需要趕時間的乘客,可多利用兩旁的樓梯,可望節省時間。

公共藝術

高雄捷運的每一座車站,都有設置公共藝術,較大型的有,高雄國際機場站-“凝聚的綠寶石”、美麗島站-“光之穹頂”及“捷運之心”(尚未通過驗收,未正式啟用)、世運站-“空中的雨林”、橋頭糖廠站-“糖的土地&蝴蝶的故鄉”、橋頭火車站-“天工開物”。部分車站的特殊外型,美國旅遊網站“BootsnAll”于2012年初評選全世界最美麗的15座地鐵站,美麗島站和中央公園站排名分别是第二和第四名。

列車

高雄捷運列車為動力分布式電聯車,采第三軌供電方式推進,全線使用鋼輪鋼軌,駛于1,435公厘之标準軌。高運量電聯車由德國西門子公司奧地利廠組裝制造。

電聯車車廂長21.9米,寬3.1米,高3.6米,每側配有四組門,全列車編制為一組三節。營運初期考慮運量,且囿于捷運高雄車站為臨時站體(車站待由鐵改局高雄專案共構),月台僅可容納三節車廂,故全線列車目前隻能以一組三節之編制營運。未來将視運量增長情形,以及台鐵高雄鐵路地下化(高雄專案)施工狀況,再決定是否增節至二組六節編制。

列車基地

南機廠(三級)為高雄捷運紅線列車提供服務,位于高雄市前鎮區,也是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在地。

北機廠(三級)為高雄捷運紅線列車提供服務,位于高雄市岡山區。

大寮機廠(五級)為高雄捷運橘線列車提供服務,位于高雄市大寮區,也是高雄捷運機廠中等級、規模最大的。

前鎮調車場為高雄捷運環狀輕軌列車提供服務,位于高雄市前鎮區。

農十六調車場為高雄捷運環狀輕軌東環線列車提供服務,位于高雄市鼓山區。

屏東機廠為高雄捷運屏東線列車提供服務,位于屏東縣屏東市。

林園機廠為高雄捷運林園線、東港線列車提供服務,位于高雄市林園區。

鳥松維修機廠為高雄捷運黃線、棕線、鳳山線列車提供服務,位于高雄市鳥松區。

右昌機廠為高雄捷運燕巢線、右昌線列車提供服務,位于高雄市楠梓區。

服務概況

營運時間

正常營運時間為早上6點至晚間11點,班距分别為尖峰約4~6分鐘、離峰最多不超過8分鐘。

紅線由小港往左營轉乘高鐵的民衆:早上05:55由小港提早發一列車。

紅橘線末班車:23:00由各端點車站發車。

紅橘線轉運列車:紅線23:00由橋頭,23:18由小港發車。橘線23:00由大寮,23:34由西子灣發車。

紅線深夜列車:23:40由小港,23:55由橋頭兩端點發車。

(紅線深夜列車不提供轉乘橘線列車之旅客)

通行費

通行費由高雄市政府票價審議委員會審定,采行遞遠遞減制。以5公裡内20元為基準票價,5公裡至17公裡為2公裡級距,17公裡至20公裡為3公裡級距,20公裡以上為4公裡級距。

高雄捷運車票部分大緻相同于台北捷運。車票部分同台北一樣使用代币,儲值卡則使用自行開發的捷運一卡通,惟目前用途較未有台北捷運使用之悠遊卡多元。目前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與高雄捷運洽談,未來有望可在高雄捷運使用悠遊卡、台灣通,真正達到全台一卡通行。目前此發展仍需視悠遊卡、台灣通與高雄一卡通的三卡整合情況。

老人與身障票:2011年4月1日起,年滿65歲以上老人憑身分證、身心障礙者憑有效期之身心障礙手冊至捷運窗口購票,即享有半價優惠。另外,高雄市全境持有高捷社福敬老卡、博愛卡、博愛陪伴卡(緊随在博愛卡刷卡之後)乘車直接享有優惠,無需臨櫃購票。

單程票:以非接觸式智能卡為主,包涵單程票。與各種一卡通。另有與銀行合作發行大統百貨、漢神巨蛋、家樂福、A+1高捷聯名卡、以及單程票代用券等各式紙票。

服務地區

目前服務地區如下(全市38區共行經13區):

楠梓區、左營區、鼓山區、三民區、鹽埕區

前金區、新興區、苓雅區、前鎮區、小港區

鳳山區、大寮區、橋頭區

未來(2013年)服務地區将增加:岡山區

轉乘

航空:高雄國際機場(R4高雄國際機場站)

高鐵:高鐵左營站(R16左營站)

台鐵:鳳山車站(O12鳳山站)、高雄車站(R11高雄車站)、新左營車站(R16左營站)、橋頭車站(R23橋頭車站)、岡山車站(RK1岡山車站)(未來加入高雄捷運行列)

國道客運:R11高雄車站、O9技擊館站、R24南岡山站、RK1岡山車站、RK2岡山農工、RK3岡山工業區、RK4高雄科學園區、RK5高苑科技大學、RK6東豐(未來加入行列之中)

接駁公共汽車

接駁公共汽車由東南客運、南台灣客運、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負責行駛,班次由早上6點至晚間11點[部分路線為11點30分],班距分别為尖峰6分鐘、離峰10分鐘(比照高雄捷運班距);票價與市公共汽車收費标準相同,由公共汽車轉乘捷運或捷運轉乘公共汽車皆享有轉乘優惠。

相關規定

因大衆捷運法規定,高雄捷運比照台北捷運收費區及列車全面禁止飲食、吸煙以及包含喝水,違反者可處罰锾新台币1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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