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型規
牙型規一般在生産中使用,一組牙規包括了常用的牙形0.5/0.6/0.7/0.75/0.8/0.9/1.0/1.25/1.5/1.75/27,牙規與牙型吻合就可确認未知螺紋的牙距。
使用說明
1、通規
使用前:應經相關檢驗計量機構檢驗計量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産現場使用。
使用時:應注意被測螺紋公差等級及偏差代号與環規标識的公差等級、偏差代号相同(如M24*1.5-6h與M24*1.5-5g兩種環規外形相同,其螺紋公差帶不相同,錯用後将産生批量不合格品)。
檢驗測量過程:首先要清理幹淨被測螺紋油污及雜質,然後在環規與被測螺紋對正後,用大母指與食指轉動環規,使其在自由狀态下旋合通過螺紋全部長度判定合格,否則以不通判定。
2、止規
使用前:應經相關檢驗計量機構檢驗計量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産現場使用。
使用時:應注意被測螺紋公差等級及偏差代号與環規标識公差等級、偏差代号相同。
檢驗測量過程:首先要清理幹淨被測螺紋油污及雜質,然後在環規與被測螺紋對正後,用大母指與食指轉動環規,旋入螺紋長度在2個螺距之内為合格,否則判為不合格品。
3、維護與保養
量具(環規)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清理幹淨測量部位附着物,存放在規定的量具盒内。
生産現場在用量具應擺放在工藝定置位置,輕拿輕放,以防止磕碰而損壞測量表面。
嚴禁将量具作為切削工具強制旋入螺紋,避免造成早期磨損。
可調節螺紋環規嚴禁非計量工作人員随意調整,确保量具的準确性。
環規長時間不用,應交計量管理部門妥善保管。
4、注意事項
在用量具應在每個工作日用校對塞規計量一次。
經校對塞規計量超差或者達到計量器具周檢期的環規,由計量管理人員收回作相應的處理措施。
可調節螺紋環規經調整後,測量部位會産生失圓,此現象由計量修複人員經螺紋磨削加工後再次計量鑒定,各尺寸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報廢環規應及時處理,不得流入生産現場。
校準方法
螺紋環規的檢定、校準:
螺紋環規的檢定校準方法有兩種,一種主要是以測長儀、測長機及其配件(如内測鈎、測球、校對環等)來進行測量,其測量過程較、計算複雜,效率低,對操作人員的要求也很高等。
為提高螺紋環規的檢定、校準效率以及降低其檢定、校準的複雜性,故計量檢定部門(如省市、國防計量等)往往以螺紋校對塞規對工作用螺紋環規進行檢定、校準,大家都知道外螺紋的檢測比内螺紋的檢測要簡單得多,這也是采用校對螺紋塞規的主要原因。
螺紋校對塞規一般由6個為一組,用于校對工作螺紋環規通規的(代号“T”或“GO”IP“等)螺紋校對規為”校通通(“TT”,國标代号,以下同)和“校通損”(“TS”),其合格的條件是以“校通通”順利全部旋入到被檢螺紋環規通端,同時“校通損”(“TS”)不能旋入或旋入量不超過1.5圈為被檢螺紋環規通規的合格;以“校止通”(ZT)能順利全部旋入到被檢螺紋環規止規(“Z”或“NO GO”、“WP”等),同時“校止損”(ZS)不能旋入或旋入不超過1.5圈為螺紋環規止規合格。
另外,在校對塞規中,還有“校通止(TZ)、”校止止(ZZ)的量規,其應用較以上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