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殺妻藏屍案

上海殺妻藏屍案

2016年10月18日上海市虹口區命案
2016年10月18日,被告人朱某在位于虹口區的家中與被害人楊某(系被告人妻子)發生争吵,其間朱某用雙手扼住被害人頸部緻其機械性窒息而死亡[1]。2017年2月1日,朱曉東投案自首。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朱曉東提起公訴。
  • 中文名:上海殺妻藏屍案
  • 外文名:
  • 發生地點:
  • 主要人員:
  • 案發時間:2016年10月18日
  • 投案自首:2017年2月1日
  • 開庭審理:2017年11月29日
  • 作案人:朱曉東
  • 受害人:楊俪萍

案發經過

2016年10月18日,朱曉東在位于虹口區的家中與妻子楊俪萍發生争吵,後朱曉東用雙手扼住楊俪萍頸部緻其機械性窒息死亡。随後,朱曉東将妻子的屍體藏于冰櫃内。在之後的三個多月内,朱曉東冒充楊俪萍,通過微信與亡妻的家人和朋友聯系。

2017年2月1日,楊俪萍的父親楊敢連60歲生日當天,原本在微信上答應回家吃飯的“楊俪萍”作為獨生女兒卻遲遲沒有出現。同一天,朱曉東在父母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自首,楊敢連一家才知道女兒已經遇害。此時,距離案發已經過去105天。

案件原因

朱曉東供述,他和楊俪萍通過朋友介紹認識。兩人2013年開始戀愛,2015年領證,2016年5月置辦了酒席。之後,楊俪萍住進朱曉東家中。

朱曉東婚後和妻子經常因為瑣事鬧矛盾。2016年10月15日,他與楊俪萍一起赴杭州遊玩。由于之前看好的賓館已經滿房,他預訂了另一家賓館,妻子對此表示不悅。隔日,夫妻倆返程回上海,因為沒買到高鐵票,坐的普通列車,回家後兩人發生争吵。朱曉東稱,自己當時曾“安撫她”。他還供述,2016年10月17日晚,兩人又因不滿杭州之行吵架。2016年10月18日早上7點多,夫妻倆再次因此事發生争吵。朱曉東“不想讓她再說了”,“就用雙手掐她的脖子”。幾分鐘後,朱曉東發現妻子沒有了呼吸。随後,他從衣櫃裡拿出一床被單,将楊俪萍的屍體裹上後放進了陽台的冰櫃。

案件審理

提起公訴

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朱曉東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開庭

2017年11月29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冰櫃藏屍案”。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2016年10月18日,被告人朱曉東在本市虹口區家中與被害人楊俪萍發生争吵,争吵中朱曉東用雙手扼住楊俪萍的頸部緻其機械性窒息而死亡。事後,朱曉東将被害人的屍體冷藏。2017年2月1日,朱曉東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當天的庭審中,法庭就被告人朱曉東的犯罪動機、作案手段、自首情節以及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對證據進行了質證,并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至13時12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将擇日對該案做出宣判。

一審宣判

2018年8月23日9時30分,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曉東與被害人楊俪萍登記結婚,共同居住于本市虹口區。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曉東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楊俪萍的頸部緻楊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後,朱曉東将楊俪萍的屍體藏匿于家中冰櫃。2017年2月1日,被告人朱曉東将其殺害楊俪萍一事告知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殺害楊的犯罪事實。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緻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處罰。本案雖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且朱曉東自首,但朱曉東犯罪性質惡劣,作案後長時間藏匿被害人屍體。期間,朱曉東還用被害人的錢款、身份證,多處旅遊、與異性開房約會等,肆意揮霍享樂,無悔罪表現,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故依法對朱不予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如上判決。

2018年8月23日下午,朱曉東提出上訴申請。

二審庭審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後,朱曉東不服,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8年12月13日10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上訴一案(“殺妻藏屍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朱曉東及其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二審庭審中,朱曉東上訴辯稱其不是預謀殺人,系自首,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法庭對朱曉東故意殺人的事實進行了調查,對一審認定的證據進行了質證,上訴人朱曉東、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檢察機關分别發表了意見,朱曉東作了最後陳述。辯護人認為,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發的突發性犯罪,朱曉東系自首,認罪悔罪,建議對朱從輕處罰。訴訟代理人認為,朱曉東系預謀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請求二審維持原判。檢察機關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8年12月13日12時23分,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19年7月1日,從“上海殺妻藏屍案”受害方代理律師樊顒處獲悉,朱曉東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将于7月5日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

2019年7月5日上午,備受關注的上海“殺妻藏屍冰櫃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對朱曉東的死刑原判。

執行死刑

2020年6月4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上海二中院依法對故意殺人犯朱曉東執行死刑。

案件相關

朱某的母親曾對媒體稱,兒子無意殺人,兩人因瑣事争吵,慌亂中兒子失手掐死了妻子楊某。她曾表示,在出事之前兒子朱某一直很乖,膽子小,不願多說話,并對媒體稱:“兒子會不難過嗎?那是他最愛的老婆啊。”

被害人楊某的父親稱,從知道女兒遇害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沒有開心過。一直以來,他都要靠酒精的麻痹才能睡着,每每想起女兒,他都心如刀割。開庭前的一周,楊父還曾透露,對方家人從未道過歉,甚至未打過一個電話。

庭審現場,犯罪嫌疑人朱曉東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并稱“願意接受法律的一切懲罰”。同時,朱曉東堅稱自己不是預謀殺人,其代理律師稱系家庭瑣事引發的“激情殺人”。被害者楊俪萍的父母對此并不認同。楊俪萍的父親楊敢連說,“已經收集到足夠的證據,比如(案發)之前朱曉東購買的關于死亡、解剖的書,都說明他是有預謀的,相信法官的判斷。”該案并未當庭宣判,楊俪萍父親稱,希望能判朱曉東“死刑,立即執行”,以告慰枉死的女兒。

案外非議

自首的前一晚,朱曉東幾乎打了整夜的《王者榮耀》,從晚上十點到清晨四點。其間他出過一次門,繞過六個垃圾桶,把亡妻楊俪萍的手機、身份證扔進蘇州河的一條支流。

他還試圖在陽台的晾衣架上自殺。可晾衣架斷了,隻得放棄。

105天前,朱曉東扼住了楊俪萍的脖子,導緻其機械性窒息死亡。

105天裡,他用楊俪萍的身份證和别的女人到酒店開房,通過楊俪萍的支付寶賬戶給自己轉錢,從楊俪萍的信用卡裡透支十多萬元到南京、海南、徐州、南昌、無錫、韓國首爾等地旅遊。

親友們以為楊俪萍仍然活在世上。她的微信照樣與好友進行文字互動,朋友圈裡圖文并茂。但她的手機出了故障,無法進行語音交流。每當有人打來電話或發出語音聊天邀請時,都會被告知隻能用文字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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