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淮

张起淮

中国律师
张起淮,1955年生,汉族,法学硕士,教授,中国资深律师,曾工作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张起淮律师,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创立者、主任律师,中国“十大风云律师”之一,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的缔造者和发起人。张起淮律师有在中国空军作为航空兵服役多年,他1987年毕业于空军指挥学院指挥系,曾为全空军最年轻的航空兵团参谋长,随后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公安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和刑诉法学研究生。1990年参加了中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律师资格。[1]
    中文名:张起淮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籍贯: 毕业院校: 职务: 就职企业: 主要成就:中国十大风云律师等 出生年月:1955年 性别:男 职业:律师 代表作品:《论中国反洗钱犯罪的法制完善》

人物经历

1955年,出生于干部家庭。

1969年,张起淮14岁加入中国空军。

1982年,张起淮27岁时成为当时全空军最年轻的团参谋长。

1986年,进入空军学院学习。

1990年,调任南京军区。获取律师资格。成为国内首批军旅律师。

1996年,张起淮正式进京,调任军委空军后勤部法律部门负责人,军衔为上校。开始大量接手航空相关的法律案件,成为航空法律界的领军人物,被外界誉为航空界第一律师,并逐渐向其他法律领域拓展。

2014年11月,张起淮代理全球第一例“空难引发的水污染赔偿案”。

2006年1月15日,代理“少女登机被拒,由于延误治疗,导致截肢”案。

2006年11月,张起淮被聘为南华大学客座法学教授。

2013年10月,张起淮接手李天一轮奸案。

2016年8月,张起淮代理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案。

社会职务

新民网

新民网特约评论员

法制日报法制网法律顾问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特邀评论员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贸促会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律师团成员

国际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

南华大学客座法学教授

空军后勤学院客座法学教授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客座法学教授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

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法律顾问

张起淮还担任美国金海湾国际集团

美国奥迪玛公司

Dynatran,Inc

Spackman Group Ltd.

Linkton Holding Inc.香港万宝国际集团

香港泓迪应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知商行有限公司

利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宾利文化发展中心

年代国际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鲜花盛开影业有限公司

双休日TOUCH

星美(北京)影业有限公司

星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蓝天总公司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中国联合航空公司

深圳航空公司

春秋航空公司

北京万平航空服务中心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印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通人市场信息有限公司

北京泰尼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雅安中竹纸业有限公司

厦门南中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

武汉蓝天

重庆蓝箭

上海小天鹅宾馆

翰宏基业

香港康

日本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东悦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北京市民生银行

北京市招商银行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国际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童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空军后勤部

空政文工团等多家国内外

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保持稳定的协作关系。

学术论文

张起淮律师撰写了大量的学术文章,在《政法论坛》、《法学杂志》、《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法制晚报》等海内外刊物发表并获奖,2003年荣获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十年科研成果奖。

2004年9月应邀出席第22届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研讨会,发表《论利用离岸公司进行洗钱犯罪的现状、成因和对策》论文

2005年8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出席“第十四届世界犯罪学大会”并发表《论中国反洗钱犯罪的法制完善》的主题演讲,引起强烈反响。

人物荣誉

2006年2月荣获“中国律师风云榜”十大风云律师奖。

被誉为航空案第一律师、国际大律师、全军著名律师和受国家表彰的全国全军先进法律工作者、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荣誉称号。

代表案件

航空案件

代理的航空案件有:国内首起俄罗斯"艾迪兰航空公司"图154飞机走私案

中兴公司与俄罗斯飞机发动机购销合同纠纷案

“7.31”南京空难索赔案

世界上首例因空难造成湖水污染的“11.21”包头空难第三人财产损失索赔案

“5.25”敦煌少年坠机伤亡赔偿案

“11.11”昆明少年坠机人身伤害赔偿案

被评为2006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的甘肃嘉峪关机场少女被拒登机截肢索赔案

釜山空难人身赔偿案

我国首例“航空黑名单”案——范后军诉厦门航空公司侵权案

厦航停飞机长宫浩谋告民航局和华东局行政不作为案

脱某等中国联合航空公司与北京电影学院教师赔偿纠纷案

深圳航空有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广东百益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纠纷案

上海东悦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印尼坠机赔偿案咨询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新华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香港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中国邮政货运航空公司等多起机长、飞行员、空姐劳动纠纷赔偿案等

其中代理的国航飞行员辞职纠纷赔偿案开创了国内飞行员辞职零赔付的先河。

知识产权案件

代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有:名列全国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小肥羊”商标纠纷案

“玉林串串香”商标侵权案

“珊拉娜"商标侵权案

《秘密专机上的领袖们》著作权侵权案

美国奥迪玛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商业秘密侵权案

美国DYNATRAN.INC被侵权案

跳水皇后高敏著作权、名誉权侵权案

著名童话作家杨红缨名誉权侵权案

著名编剧游江雄著作权侵权案

京剧《沙家浜》著作权侵权案

电视剧《乔家大院》、《桑树湾姑娘》、《都市情缘》、《美丽的田野》著作权侵权案等。

此外还代理过:上海分会首期标的逾千万元的合同纠纷仲裁案

“超级玛丽”组合状告警方不作为案

苏州嘉湖阁业主维权案

德国AEE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案

亚洲健美小姐七连冠"张萍与生力体育器材集团公司合同纠纷案

辽宁盘锦建国以来罕见的5亿元的集资诈骗案

远华集团走私案

哈尔滨特大团伙贩毒案(此案毒品数量达100吨,涉案人员70人)等,都取得了良好的诉讼和执行效果。

为原吉林省雪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王XX涉嫌挪用公款案

尚XX涉嫌冒充警察抢劫案等多起刑事案件作无罪辩护,为鼓楼东大街故意杀人案,作从轻辩护,法院均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无罪或有期徒刑十五年。

仲裁案

张起淮律师作为仲裁员,裁决过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与北京万恒盛业电子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与东禾基建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成乐高速公路纠纷案

易环球(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斯伦贝谢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供货协议争议案,陕西星王进出口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天能金属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惠通计算机有限公司与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争议案

北京市文化用品公司与廖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争议案

裕宝工程有限公司与南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争议案等,均受到当事人双方的好评。

非诉讼业务

张起淮代理的非诉讼业务有:北京翰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帕溪谷房地产按揭项目

PROGRESS UNIVERSE LTD与中国合作开办数字付费电视频道项目

沈阳同联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改组岳阳中湘康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北京隆基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重组、置换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项目

德国、奥地利在华投资开发、研制、生产治疗糖尿病药物项目等。

李天一案辩护律师

2013年10月30日,律师张起淮成为李天一二审的唯一代理人。为李天一在二审中做无罪辩护。

王宝强离婚案

2016年8月15日,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纠纷案。

社会活动

2004年9月,应邀出席第22届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研讨会,发表《论利用离岸公司进行洗钱犯罪的现状、成因和对策》论文。

2005年8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出席“第十四届世界犯罪学大会”并发表《论中国反洗钱犯罪的法制完善》的主题演讲,引起强烈反响。

2009年9月,出席第27届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研讨会,发表《反海外腐败犯罪研究》论文。

2010年5月,随贸仲代表团赴中东访问,发表《国际商事领域解决工程建设类纠纷的通常做法》主题演讲。

2010年11月,赴台湾参加第10届海峡两岸经贸仲裁研讨会,发表《两岸通航后运用仲裁解决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主题演讲。

人物评价

事实上,张起淮在律师圈内其实是一位富有争议的人物,作为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有人说他爱出风头,有人说他“功绩显著”,但无疑他与娱乐圈有不错的关系,演艺圈明星徐静蕾、赵薇,为中美“乒乓外交”立下汗马功劳的一代“球王”庄则栋等人都曾请他担任律师。(云南信息报评)

他口才出众,思维条理性非常好,几乎不需要提问,他自己就侃侃而谈,一个多小时的滔滔不绝之后,本来记在纸上的采访问题几乎都没问便被一个个划掉。(《法人》记者吕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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