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C是“User、Generated、Content”的缩写,中文可译作:用户原创内容。[1]UGC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互联网领域,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UGC是伴随着以提倡个性化为主要特点的Web2.0概念兴起的。UGC并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业务,而是一种用户使用互联网的新方式,即由原来的以下载为主变成下载和上传并重。YouTube、MySpace等网站都可以看做是UGC的成功案例,社区网络、视频分享、博客和播客(视频分享)等都是UGC的主要应用形式。UGC模式指用户生产内容。简而言之,这种模式就是调动网民的积极性去参与视频创作的热情,一般是企业通过活动,征集与企业相关的视频作品。在UGC模式下,网友不再只是观众,而是成为互联网内容的生产者和供应者,体验式互联网服务得以更深入的进行。
中文名:UGC模式
外文名:User、Generated、Content
别名:
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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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区号:
邮政区码:
气候条件:
人口数量:
著名景点:
机场:
火车站:
车牌代码:
地区生产总值:
来源:互联网领域,
特点:提供给其他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