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内容
第一条: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内各科室、窗口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原因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替A岗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窗口所有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
第三条: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为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有效地运行,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
第四条:AB岗的工作职责:
(一)各科室、窗口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
(二)B岗工作人员在顶岗期间对A岗工作负责,享有A岗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当A岗工作人员返岗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三)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四)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科室、窗口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五)科室和窗口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位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六)窗口工作人员因短时离开工作岗位,应及时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第五条: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位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科室、窗口和责任人的责任。
意义
企业设置AB岗的意义:
1、避免官僚主义;
2、储备后备人才;
3、利于人才梯队的不断更新和完善;
4、为企业薪酬改革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