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杭州公交车纵火案

7·5杭州公交车纵火案

在杭州发生的公交车纵火案件
2014年7日5日下午5时,杭州一辆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事故造成30人受伤,其中重伤20人[1]。警方从现场取证调查确认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2014年7月7日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经公安机关日夜奋战、缜密侦查,7月5日发生在杭州的7路公交车放火嫌疑人身份已被确定,警方宣布该案告破。2015年1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嫌疑人包来旭当庭认罪。2015年2月12日下午3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5杭州公交车纵火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包来旭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4月30日,包来旭被执行死刑。
    中文名:7·5杭州公交车纵火案 外文名: 发生地点: 英文名:July 5th Hangzhou bus arson 案发地点:杭州市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 案发时间:2014年7月5日下午5时03分 伤亡报告:32人受伤(15人重伤) 策划性质:故意纵火案 策划目的:放火燃烧公交车 犯罪嫌疑人:包来旭 事件告破:2014年7月7日

事件经过

2014年7日5日下午5时03分,杭州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群众报警:一辆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

2014年7日5日16时09分52秒,一名身穿浅色汗衫、深色短脚裤,脚穿平拖鞋的男性嫌疑人随身携带一个深色双肩包从7路公交车灵隐总站上车,在后门照顾专座落坐,将包藏匿于座位下。17时03分06秒,嫌疑人起身,从包中取出并倾倒可燃物,随即用打火机点燃煤油,车厢内迅即着火。

事件伤亡

2014年7月5日,事故造成30多人受伤,其中危重病人15例,没有死亡病例。

2014年7月5日晚,共住院治疗29人,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有12人,浙江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有3人,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有6人,武警杭州消防医院有4人,杭州烧伤专科医院有4人。

2014年8月29日,杭州公交纵火案第二批6名伤者出院。这是继7月底4名伤者出院后,第二批出院的伤者。

事件处理

事故调查

2014年7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的全力侦查,从现场勘验、视频资料、调查访问获取的证据可以确认这是一起放火案件。初步锁定放火的嫌疑人是公交车内被烧成重伤的一名男子。

公安人员提取现场被烧车辆地板上的燃烧残留物和白色塑料桶中残留的可疑可燃液体,进行了化学物质成份检测,发现可疑可燃液体中含有醋酸丁酯、二甲苯、三甲苯、环已酮等“香蕉水”成份。

紧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省委副书记王辉忠做出批示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抓捕凶手。

浙江省市各级医疗机构也紧急动员,开启绿色通道,调集重症监护、烧伤、外科、呼吸科等多个科室最优秀的医护人员参与救治。杭州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救治协调小组,各收治医院也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医疗救治小组全力以赴开展抢救。省、市卫生部门还指派经验丰富的心理医生前往收治医院,对伤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干预。国内著名的烧伤科专家也已经抵达杭州,正在对危重病人进行会诊指导。

锁定疑犯

从公交车上的监控截图判定:嫌疑人男子三十岁左右,短发,微胖,浅色T恤,背双肩包,上车后坐车厢中部正对后门座位。

2014年7月6日,公安部门确认:5日16:09,身穿浅色汗衫、深色短裤的男性嫌疑人带一深色双肩包从7路公交车灵隐总站上车,坐在后门照顾专座,藏包于座位下。17:03,嫌疑人起身倾倒可燃物,并用打火机点燃,车厢内迅即着火。

2014年7月7日,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一外地手机号,公安机关已出省调查。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山东火车站发现了嫌疑人的监控视频。

案件告破

2014年7月7日,警方通过专门侦查、发动群众等措施,当晚查明放火嫌疑人真实身份。

犯罪嫌疑人包来旭,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7月5日早上,包来旭从义乌窜至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7路公交车行至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包来旭点燃随身携带的类似“香蕉水”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29名乘客受伤。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也被烧成重伤,伤情危重,仍在医院救治。警方已对其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工作正在深入开展中。

提起公诉

2015年1月7日,杭州检察院对杭州“7·5”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城市繁华地段、人员众多的公交车上放火,致二十人重伤、五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2015年1月28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包来旭躺着受审。

包来旭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辩解其因旧疾复发意欲轻生,又对社会不满,故以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并有悔罪表现,请求公正判决。

因被告人包来旭大面积烧伤,法院对其身体状况进行了评估。在明确包来旭伤情及精神状况稳定,具备出庭受审能力的前提下,法院为包来旭准备了摇杆式床铺,允许其躺靠受审,并依法为其通知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充分体现司法人权保障。在持续约两个半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放火动机、作案手段、致害后果等问题展开法庭调查与辩论。

一审宣判

2015年2月12日下午3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对7·5杭州公交车纵火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包来旭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庭上,他说:“很后悔,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我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公诉机关认为,包来旭放火犯罪主观恶意极其明显,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建议对包来旭依法严厉惩处。放火罪可以罪重致死刑。

包来旭的辩护律师金亮新说,是否上诉,还是等宣判后听听包来旭本人的意愿。

绳之于法

2015年4月30日,包来旭被执行死刑。

今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7·5”公交车放火案罪犯包来旭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事件影响

加强安检

事故发生后,杭州市公交集团5日晚上组织分公司的千余名管理人员和修理工,对8600余辆公交车配置的安全锤进行了检查,确保上线营运的车辆百分之百的配备安全锤。同时,还对每位司机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技能,进行了一次再教育宣传,确保公交车应急防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也表示,针对市民对公交火灾防范产生的忧虑,下一步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公交车司机安全意识教育、提升突发事件临场处置能力;二是进一步落实公交车保养制度;三是加强公交路线管理,对客流集中,拥挤的班线及时调整、增派车辆;四是配齐配好公交灭火器材,增强乘客的自救能力。

专家呼吁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杨建华等专家表示,公共交通作为主要的交通出行方式,在市民的出行中占据的比例越来越高。

类似事件频繁发生,也给我们提供了几点警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及其司乘人员的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二是在公交车内要配备相应的灭火能力的设施,目前看来,现有随车携带的灭火设备不能扑灭火情;三是社会各界要加强院前急救的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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