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营销理论

4P营销理论

市场营销理论
4P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随着营销组合理论的提出而出现的。[1]1953年,尼尔·博登(NeilBorden)在美国市场营销学会的就职演说中创造了市场营销组合(Marketingmix)这一术语,其意是指市场需求或多或少的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所谓营销变量或营销要素的影响。为了寻求一定的市场反应,企业要对这些要素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满足市场需求,获得最大利润。
    中文名:4P营销理论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The Marketing Theory of 4Ps 产生时间:20世纪60年代 产生国家:美国 基本策略:产品、价格、渠道、促销

简述

杰罗姆·麦卡锡(E.Jerome McCarthy)于1960年在其《基础营销》(Basic Marketing)一书中第一次将企业的营销要素归结四个基本策略的组合,即著名的“4P’s”理论: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由于这四个词的英文字头都是P,再加上策略(Strategy),所以简称为“4P’s”。

1967年,菲利普·科特勒在其畅销书《营销管理:分析、规划与控制》第一版进一步确认了以4Ps为核心的营销组合方法,即:

产品(Product):注重开发的功能,要求产品有独特的卖点,把产品的功能诉求放在第一位。

价格(Price):根据不同的市场定位,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产品的定价依据是企业的品牌战略,注重品牌的含金量。

渠道(Place):企业并不直接面对消费者,而是注重经销商的培育和销售网络的建立,企业与消费者的联系是通过分销商来进行的。

促销(Promotion):企业注重销售行为的改变来刺激消费者,以短期的行为(如让利,买一送一,营销现场气氛等等)促成消费的增长,吸引其他品牌的消费者或导致提前消费来促进销售的增长。

2010年时,在中国出版了一本《中国本土市场营销原理与实战》(广东经济出版社),这本书在4P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个4M的市场组合概念,并认为——4P+4M——这两者结合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大市场营销组合策略。

4M:指市场调查(market research)、市场分析 (Market analysis)、 市场细分(Market segment)、市场定位(Market position)。

历史

从企业营销职能的角度对市场营销学进行研究集中于二十世纪30年代之前。肖(Arch Shaw)1912年在《经济学季刊》中第一次提出了职能研究的思想,当时他将中间商在产品分销活动中的职能归结为五个方面:⑴风险分担,⑵商品运输,⑶资金筹措;⑷沟通与销售,⑸装配、分类与转载。韦尔德在1917年对营销职能也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装配、储存、风险承担、重新整理、销售和运输等职能分类。至1935年,有一位叫弗兰克林(FranklinRyan)的学者撰文指出,已有的职能研究已经提出了52种不同的营销职能,但并未对分销过程中两大隐含的问题作出解释:一是哪些职能能使商品实体增加时间、地点、所有权、占有权等效用?二是企业经营者在分销过程中应当主要承担哪些职能?弗兰克林认为:在第一个问题上,主要有装配、储存、标准化、运输和销售等五项职能;在第二个问题上,企业经营者则主要应履行承担风险和筹集营销资本等两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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