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华

黄龙华

青岛市政府副市长
黄龙华,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1]
  • 中文名:黄龙华
  • 外文名:huang longhua
  • 别名:阿龙
  • 民族:汉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山东师范大学法律学院
  • 职务: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性别:男
  • 职业:干部
  • 出生地:山东济南
  • 信仰:共产主义
  • 入党时间:1977年12月
  • 参加工作时间:1974年5月

履历

1974.05——1975.05,淄博市淄川区峪林公社(今岭子镇)中学民办教师;

1975.05——1978.05,肥城矿务局陶阳煤矿工人、团委副书记;

1978.05——1982.09,共青团泰安地委干事、宣传部副部长;

1982.09——1984.06,山东大学干部专修科学员;

1984.06——1985.12,共青团泰安地委宣传部部长;

1985.12——1991.05,共青团泰安市委副书记(其间:1986.08—1987.08兼省委办公厅联络员);

1991.05——1992.12,共青团泰安市委书记(其间:1992.02—1992.04省委党校培训班学员);

1992.12——1993.12,新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县级);

1993.12——1994.03,新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4.03——1995.12,新泰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5.12——1997.12,中共肥城市委书记;

1997.12——2003.02,泰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1998.09—1998.10省委党校地厅级干部培训班学习,1998.11—2000.10山东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研修班学习);

2003.02——2003.03,泰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3.03——2009.03,泰安市委副书记兼市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9.03——2009.06,青岛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09.06——2011.05,青岛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1.05——,青岛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分工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国家安全、信访、仲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联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青岛国家安全局、青岛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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