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珠明目滴眼液

麝珠明目滴眼液

治疗眼疾的药品
麝珠明目滴眼液,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药品名:麝珠明目滴眼液
  • 外文名:
  • 别名:
  • 是否处方药:否
  • 主要适用症:视疲劳、眼干涩等
  • 主要用药禁忌:
  • 剂型:
  • 运动员慎用:
  • 是否纳入医保:
  • 批准文号:
  • 药品类型:OTC甲类、外用药、医保工伤用药
  • 用途分类:眼科用药

主要成分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药理作用

临床前药理试验表明,本品具有抑制实验性白内障形成,降低水负荷引起的眼压升高的作用;具有提高组织对缺氧的耐受力、降低血清脂质过氧化物水平、降低平滑肌张力和消炎作用。体外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体外对单纯疱疹病毒和腺病毒有一定抑制作用。

功能和主治

麝珠明目滴眼液主要用于老年人初中期白内障,具有抗炎、抗菌、缓解用眼疲劳等作用。

用法用量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一滴闭眼15分钟。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不良反应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5,本品配制成为滴眼液后,须在15天内使用完毕。

6,配制液在使用时应注意防止污染。滴眼时应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此药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其他说明

【规格】

每瓶装0.3克;每瓶装溶剂5毫升。

【贮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包装】

塑瓶。

【有效期】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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