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本质、来源、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认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物质与精神、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多次反覆;社会实践的无穷无尽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永无止境。[1]
    书名: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别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作者: 类别: 原作品: 译者: 出版社: 页数: 定价: 开本: 装帧: ISBN:

政治理论

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级阶段和科学形式。是关于认识的本质、来源、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

基本原理

其基本原理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即实践论。它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认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物质与精神、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多次反覆;社会实践的无穷无尽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永无止境。

内容

实践观

一、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而获得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使人类认识的发展。另外,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二、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正确的认识能够指导实践取得成功,错误的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真理观

1、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3、真理是具体的(具体真理)

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4、真理是有条件的

任何真理如果超出了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认识观

1、认识具有反复性

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要受到主观条件的限制。从认识的客体来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具有无限性

认识的对象是无限的变化着的物质世界,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是时代延续的,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认识是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终极真理是不存在的)。

3、认识具有前进性和上升性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表明,对真理的追求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方法论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的归宿,要求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投身实践。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要求重视认识的反作用,发挥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要求正确对待错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

4、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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