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坚持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韩国政府通过实施农村工业化,缩小农村和城市的差距;通过立法手段,制定城镇建设的相关法案,为政府干预和指导城镇化问题、保障城乡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
20世纪70年代,为了促进小城镇发展,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小城市培育事业”阶段(1972—1976年)、“小城镇培育事业”阶段(1977—1989年)、“小城镇开发事业”阶段(1990—2001年)。
简介
韩国“新村运动”对加快城镇化步伐、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1970年起,在不到30年时间里,韩国农业人口减少了990万人,农业总产值增加了2767万美元;1998年农户平均收入达到19897.10美元。
2001年农业人口比重下降到7.7%。经过40多年的实践,韩国基本解决了城乡失衡问题,实现了城乡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2011年韩国城镇化率高达91.1%,高于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水平,成为世界上城镇化发展比较快、城镇化率比较高的国家之一。韩国“新村运动”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其他国家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