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村运动

韩国新村运动

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韩国自1970年开始实施“新村运动”。起初阶段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改变农村贫穷落后面貌。后来延伸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提升农村产业化水平,并在全国倡导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全国性的新农村民间组织,把“新村运动”推向了高潮。[1]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中文名称:韩国新村运动 运动时间:1970年4月 提出地点:全国行政长官参加抗旱对策会议 提出构想:朴正熙 运动受益:全国所有3.3万个行政村和居民区 运动宗旨:农民尝到甜头逐步演变自发的运动

历史

坚持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韩国政府通过实施农村工业化,缩小农村和城市的差距;通过立法手段,制定城镇建设的相关法案,为政府干预和指导城镇化问题、保障城乡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

20世纪70年代,为了促进小城镇发展,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小城市培育事业”阶段(1972—1976年)、“小城镇培育事业”阶段(1977—1989年)、“小城镇开发事业”阶段(1990—2001年)。

简介

韩国“新村运动”对加快城镇化步伐、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1970年起,在不到30年时间里,韩国农业人口减少了990万人,农业总产值增加了2767万美元;1998年农户平均收入达到19897.10美元。

2001年农业人口比重下降到7.7%。经过40多年的实践,韩国基本解决了城乡失衡问题,实现了城乡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2011年韩国城镇化率高达91.1%,高于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水平,成为世界上城镇化发展比较快、城镇化率比较高的国家之一。韩国“新村运动”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其他国家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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