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优势
一是特别醒目。“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超大,警示作用震撼。在“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有警报功能。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从而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
应用情况
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丁介绍,“电子封条”主要适用于房产的查封,只要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查封,就可以采用“电子封条”的方式。采用“电子封条”会产生一些费用,根据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执行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因此这笔费用是由被执行人承担。
使用情况
2020年1月8日,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中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以往法院查封财产都是使用纸质封条,不但容易脱落,而且被撕毁后,执法部门取证也十分困难。而“电子封条”不仅更加醒目,还自带警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