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政府组成部分
云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负责对高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对高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等。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中文名:云南省教育厅 外文名:Education Department of Yunnan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国家:中国 所属地区:中国西南边陲 面积:39万平方千米 人口:40000 气候类型:全省大部分地区冬暖夏凉,四季如春 方言:云南语

主要职责

(一)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n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n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省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n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n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拟订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协调、管理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n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n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n

(九)指导除高等学校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n

(十)主管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n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施国家学位制度。负责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审批。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n

(十二)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n

(十三)统筹管理并协调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订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n

(十四)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n

(十五)负责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n

(十六)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

政法处: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

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组干处: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管理省委授权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干部;拟定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培训规划。

社政处:规划全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宣传、统战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

发规处: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高等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拟定高等学校和省管中专招生计划;管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财务处: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省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基教处:宏观指导全省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拟定中小学课程方案,编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组织审定省编教材;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高中会考和学籍管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

职成教处:统筹管理全省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

高教处: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拟定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负责高等学校除国家、省重点以外的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师范处:指导全省师范教育;拟定中等师范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导性教学文件;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科外处:拟定全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新技术应用与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出国留学和来豫留学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负责同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工作。

学生处:负责统筹协调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政策;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组织研究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负责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生资格审查。

体卫艺处: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督导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我省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政策措施、指标体系和规章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的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办事机构,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语委办:负责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协调等工作。

学位办: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团组织建设、工会等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教育系统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工作。

妇工委

领导分工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何金平,全面主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省教育厅行政工作。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厅党组成员:杜玉银主持省委高校工委日常工作,分管高校工委组织部、宣传统战部,负责三生教育、高校改革和呈贡大学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工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和福生主持省教育厅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高教处、科技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院省校合作教育办)、机关服务中心(教育印刷厂)、部分在昆高校呈贡新校区建设办公室,负责高校改革工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嘉福分管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职成教处、民教处、体卫艺处、语管处、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对口支援工作。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厅党组成员:陶晴分管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德育处、学生处、三生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厅关工委)、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外资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平分管发展规划处、财务基建处、学校保卫后勤处、教科院,负责中小学救灾工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之政分管督导室、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民办教育处、报刊社、教育对外交流中心、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协调实施中小学校“三生教育”工作。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杨共和主持高校纪工委和省纪委派驻教育厅监察室工作,分管厅机关党委。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建颖分管基教处(会考办)、师范处、招生考试院、电教馆、教学仪器装备中心(仪器公司、书刊中心)。

厅党组成员、省招考院院长:朱华山,主持省招考院行政工作,分管院办公室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协助负责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

省委高校工委委员、省招考院书记:杨嘉华,分管省招考院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协助负责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巡视员:郭玉鉴,协助和福生、邹平工作。

巡视员:廖晓珊,协助王建颖工作,联系学前教育工作。

副巡视员:张国华,协助和福生、王建颖工作。

副巡视员:李云芳,协助罗嘉福工作。

厅长介绍

罗崇敏:男,汉族,云南江川人,1952年12月生。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履职于中共江川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共新平县委、中共玉溪市委、中共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中共红河州委,现任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云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哲学学会、农村经济学会会员。主要着作有:《现代旅游概论》、《资本运营概论》、《县域管理研究》《农业经营论纲》、《玉溪三乡论》、《论企业创新》、《大学修养观》、《论创新》《中国边政学新论》,《中国发展战略论》,《本质和方法的领导》,《红河意象》等。在国家级刊物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0余篇。书法作品获“彩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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