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即借款人以所购房屋用于贷款抵押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保证内容主要是:(1)贷款前所售房屋未设置抵押;(2)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3)不得将该房屋转卖;(4)协助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担保的期限从购房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保管时止。阶段性保证责任不仅有利于贷款银行正确行使抵押权,而且可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交易双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应当支付阶段性担保费。而如果对交易速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就没有必要一定支付阶段性担保费。
费用
如果交易双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应当支付阶段性担保费。而如果对交易速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就没有必要一定支付阶段性担保费。
商品房预售的情况下,住房按揭贷款是最常见的付款方式。此种付款方式下,一般开发商会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一旦购房人"断供",将导致银行要求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开发商面临向银行提前结清贷款的资金损失,也可能面临承担保证责任后无法有效追偿。
目前,阶段性担保费的收费标准基本是,在100万元以内按400元/笔收取;在100万元以上的,按照贷款额的0.1%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