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英

陈超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超英,男,汉族,1958年11月生,河北蠡县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现任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
  • 中文名:陈超英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河北蠡县
  • 毕业院校: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
  • 职业:
  • 主要成就:

人物履历

1975.11—1978.01河北省徐水县城关公社城内大队知青

1978.01—1982.01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电器专业学习

1982.01—1986.09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0七研究所七室技术干部

1986.09—1988.11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硕士研究生

1988.11—1993.03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0七研究所一室专业组组长、主任助理(1992.01评为高级工程师)

1993.03—1995.03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0七研究所十室副主任

1995.03—1995.12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0七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十室副主任(1995.10被评为研究员)

1995.12—1998.09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0七研究所副所长

1998.09—1999.10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0七研究所所长

1999.10—2000.08天津市科委主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0七研究所所长

2000.08—2002.12天津市委科技工委书记、市科委主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0七研究所所长(2002.04免)

2002.12—2003.02天津市委常委、科技工委书记、市科委主任

2003.02—2009.05天津市委常委、教育卫生工委书记、科技工委书记(其间:2006.09—2007.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9.05—2012.12辽宁省副省长

2012.12—2014.08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4.08—2016.12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6.12—2017.10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17.10—2018.03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18.03—2018.06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

2018.06—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

人物荣誉

1991年获国家教委、人事部有突出贡献的回国留学生奖。

1996年获天津市杰出青年称号。

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8年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1999年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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