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案

陈满案

中国刑事案件
1992年12月,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凶案发生几天后,四川籍青年陈满被锁定为凶手,并于1999年二审获判死缓。陈满坚称蒙冤,与其家人申诉。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2016年3月30日,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听证,索赔966万。2016年4月18日就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再次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协商。对于海南高院提出的赔偿320万,陈满并未接受2016年5月13日,海南高院和陈满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
    中文名:陈满案 外文名: 发生地点:海口市 时间:1992年12月25日 主要人物:陈满 性质:冤案

事件回顾

1992年12月25日晚上,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一处住宅起火,消防员灭火时发现一具尸体。警方勘查发现,厨房煤气罐被人搬至卧室门口点燃,死者身受多处钝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遗体也被严重烧焦。

办案人员在死者身上发现陈满的工作证,且经调查发现,陈满与死者钟某曾住在一起,后因经济纠纷搬走,遂将陈满列为这起杀人焚尸案的重要嫌疑人。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正式逮捕。

1994年11月2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满在上坡下村租住期间,因未交房租与钟某发生矛盾,钟某声称要告发陈满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并要其搬走,陈满遂起歹念。

当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满拿菜刀朝钟某连砍数刀致其死亡。后陈满将煤气罐搬到钟某卧室门口并点燃。

海口中院认定,陈满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其死缓。海口检察院认为判决过轻,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陈满坚持喊冤,称没有作案时间。他说自己案发当天一直在宁屯大厦海南靖海科技工贸公司的702、703房,有公司的刘俊生、章惠胜等8人证明。

1994年11月22日历经一、二审,陈满被判死缓,服刑至2016年1月。

人物简介

王众一回忆道,小儿子陈满头脑灵活,是三兄弟中最有可能考上大学的一个,但由于种种原因,三次高考成绩均不理想。

后来,陈满通过招干考进了绵竹县工商局。"那个年代,一个家庭里有两个大学生还有干部,是相当可以的了。”

因为喜欢"费钱”的摄影,陈满就想着先到海南开展事业,有钱了再专心搞摄影。

1988年,25岁的陈满辞去公职,与友人结伴到海南闯荡。

1992年6月,他开办了"冬雨装修公司”,承包工程。

案件过程

23年间陈满父母陈元成、王众一夫妇和家人,开始了"陈满无罪”的申诉路。

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海南省高级法院(1994)琼刑终止第81号刑事裁定书定案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2015年2月22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教授和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陈满冤案申诉状。

2015年2月16日,易延友收到最高检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最高检决定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5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

2015年12月29日,陈满案再审在海口开庭。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美兰监狱公开宣判:陈满无罪,当庭释放。

申请赔偿

2016年3月9日,从律师王万琼处获悉,她和委托人陈满及其家人,

就申请国家赔偿一事进行了商议,决定申请国家赔偿金966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申请人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23年的申冤费用支出100万元。

2016年3月14日下午,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已受理陈满国家赔偿申请。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列出了包括侵害人身自由、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在内,共计966万多元。对于是否启动问责机制,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表示需要按照程序来。

2016年3月30日,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听证会。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陈满含侵害人身自由、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约966万元。

据介绍,听证结束后,海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2016年4月18日下午2点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陈满案赔偿问题与陈满及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进行了协商沟通。对于协商的结果,王万琼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让人失望”,她称,海南高院与其协商的赔偿金额大概300万左右,与申请的966万余元相差太多,"对于误工费不认可”。

王万琼还表示,如果协商不一致,按法律规定海南高院应在5月13日前作出赔偿决定。如果陈满对此赔偿决定不服,他还有权向最高法申请复议。

2016年5月13日,海南高院和陈满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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