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赏析
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以画竹,兰为长。曾任范县令,爱民如子。室无贿赂,案无留牍。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至有忘其为长吏者。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济,或阻之,燮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郑板桥曾任范县令,案无留牍,爱民如子。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板桥开仓赈济,或阻之,板桥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译文
郑燮(xiè),号板桥,清朝乾隆元年科举的进士,擅长画竹和兰花。曾经在范县做县令,爱护百姓就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家里没有收受的贿赂,桌子上没有遗留的公文。郑公空闲的时间经常和文人们喝酒颂诗,以至于有人忘记他是一县的长官。(后来)调任到潍县做官,正逢上荒年,(到了)人吃人(的地步)。郑燮开官仓放粮赈济灾民,有人阻止他。郑燮说:“都到什么时候了,如果向上申报,辗转往复,百姓怎么活命?(如果)上边责问下来,我一人承担罪过。”(郑板桥)立即发粮食给老百姓,救活的人有上万人。他离任的时候,潍县的百姓沿路相送他。
注释
1、长:擅长。
2、室:家。
3、贿赂:别人送的东西。
4、案:桌子。
5、无留牍(dú):没有没办完的公事。
6、之:的
7、辄:就。
8、至:至于。
9、迁:指调动官职。
10、值:遇,遇到。
11、或:有人。
12、谴:责备,责问。
13、任:负责。
14、活:救活。
15、岂:怎么
16、其:他,指代郑板桥
17、去:离开
18、余:空闲
19、为:作为,当
20、食:吃
21、牍:文件
22、长吏:主官,地方最高的官员。
中心
文中的郑板桥是一个爱民如子、敢于负责、清正廉明、关心百姓疾苦的好官。
背景
清代知名画家郑板桥先生,任潍县县官时,恰逢大荒,百姓饿至欲人吃人地步。郑县令下令开仓济民,缓解了当时的饥荒。公众感恩戴德,称他清正廉明,爱民如子,一时传为佳话。郑板桥辞职后,“一肩明月,两袖清风”,只带着一条黄狗、一盆兰花。从此隐居乡里,以卖字画为生。
人物简介
郑燮(1693年11月22日-1765年1月22日),板桥道人,江苏兴化大垛人,祖籍苏州,清朝官员、学者、书法家。“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着有《板桥全集》。
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间亦以画法行之。印章笔力朴古逼文、何。为人疏放不羁,以进士选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因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罢归,居扬州,声誉大着。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时写丛兰瘦石于酒廊、僧壁,随手题句,观者叹绝。所作卖画润格,传颂一时。为“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世称“三绝”绝中又有三真:真气,真意真趣。擅画兰竹。郑燮一生画竹最多,次则兰、石,但也画松画菊,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生于1693年11月22日,卒于1765年1月22日,享年七十三岁。
清代的郑板桥,是历史上的杰出名人,“扬州八怪”的主要代表,以三绝“诗书画”闻名于世的书画家、文学家。他 的一生可以分为“读书、教书”、卖画扬州、“中举人、进士”及宦游、作吏山东和再次卖画扬州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