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明

郑小明

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小明,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于陕西省岐山县,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 中文名:郑小明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
  • 职业:
  • 主要成就:
  • 出生地:陕西省岐山县

履历

1976年12月至1979年8月在西北农学院水利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79年8月至1982年5月在宁夏自治区固原县、固原地区水利局工作;

1982年5月至1984年2月任宁夏自治区平罗县水电局井沟站管理所主任、打井队队长;

1984年2月至1986年10月任宁夏自治区平罗县水电局局长(其间:1985年6月至1986年4月在浙江慈溪挂职锻炼);

1986年10月至1989年9月任宁夏自治区平罗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9年9月至1991年11月任宁夏自治区平罗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1年11月至1993年2月任宁夏自治区平罗县委书记;

1993年2月至1994年1月任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常委,平罗县委书记;

1994年1月至1999年1月任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书记(其间: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宁夏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1月至2008年5月任宁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其间:2001年3月至2004年7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

2008年05月至2009年06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9年06月至2013年0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会长(兼);

2013年01月至2013年04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会长(兼);

2013年04月至2014年0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资政,省红十字会会长(兼)。

2014年01月至2018年01月,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2019年03月起任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中共十六大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十一届政协委员。

职务任免

2019年3月,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郑小明、李天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陕组干任〔2019〕59号)文件,郑小明同志任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天文同志不再担任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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