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

近体诗

中国诗体
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或格律诗,是中国讲究平仄、对仗和叶韵的诗体。近体诗,又称格律诗,是唐代形成的律诗和绝句的通称。[1]为有别于古体诗而有近体之名。指唐代形成的格律诗体。在近体诗篇中句数、字数、平仄、押韵都有严格的限制。近体诗是唐代以后的主要诗体,代表诗人有:李白、杜甫、李商隐、陆游等。在中国诗歌史上有着重要地位。
  • 作品名称:
  • 作者:
  • 创作年代:
  • 作品出处:
  • 作品体裁:
  • 中文名:近代诗
  • 别名:今体诗或格律诗
  • 风格特点:句数、字数、平仄、押韵严格限制
  • 代表书法家:杜甫、李商隐、陆游等
  • 类别:七律、五律、七绝、五绝

简介

近体诗,又叫今体诗(“近”和“今”都是就唐代而言的),讲求严格的格律。是唐代形成的律诗和绝句的通称,句数、字数和平仄、用韵等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

近体诗从句式上说有五言、七言之分;从篇幅上说有律诗、绝句两种。律诗分五律、七律两种。全诗共四联,头两句叫首联,三、四句叫颔联,五、六句叫颈联,七、八句叫尾联。中间两联要求对仗。二、四、六、八句尾要押韵,通常押平声韵。

近体诗有四项基本要求:一是句数、字数有规定;二是按规定的韵部押韵;三是上句和下句各字之间要求平仄对立和相粘;四是规定某些句子之间用词要对仗,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前句为出句,后句为对句.)

近体诗分两大类:律诗,由八句组成,五字句的称五言律诗,七字句的称七言律诗。绝句,由四句组成,五字句的称五言绝句,七字句的称七言绝句。每两句为一联,分别叫做“首联”“颔联”“颈联”“尾联”。

概念辨析

近体诗

是与“古体”相对而言的诗体。也称今体诗。指唐代形成的格律诗体。由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求四声、八病等声律、对偶的新体诗发展而来,至唐初沈佺期、宋之问时始定型,为唐以后人常用的诗体,因与古体诗相对而言,故称。其字数、句数、平仄、对仗和押韵都有严格的规定,主要类别有律诗和绝句,其中又各有五言、六言、七言之别(六言较少见)。绝句每首四句;律诗每首八句,十句以上的称排律或长律,偶有六句三韵的律诗,称为三韵律诗或小律。

古体诗

古体诗,与近体诗相对而言的诗体。近体诗形成前,除楚辞外的各种诗歌体裁。古体诗是诗歌的一种体裁,又称“古风”。句子可以整齐划一为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体,也可杂用长短句,随意变化,为杂言体;五言和七言古体诗作较多,简称“五古”、“七古”;杂言有一字至十字以上,一般为三、四、五、七言相杂,而以七言为主,故习惯上归入七古一类。汉魏以来乐府诗配合音乐,有歌、行、曲、辞等。唐人乐府诗多不合乐。此外,古绝句在唐时也有作者;都属古体诗范围。古体诗在发展过程中与近体诗有交互关系,南北朝后期出现了讲求声律、对偶,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格律,介乎古体、近体之间的新体诗。唐代一部分古诗有律化倾向,乃至古体作品中常融入近体句式。但也有些古诗作者有意识与近体相区别,多用拗句,间或散文化来避律。

用韵

隋代陆法言《切韵》把同韵同调的字归并成类,同类的字可以互相押韵,即是一个韵部,共206个韵部,唐人规定近韵可“同用”,南宋平水人刘渊把“同用”韵合起来,减为107韵,后人又减一韵,成106韵,这就是所谓的“平水韵”。近体诗押韵的位置(韵脚)是固定的,律诗二四六八句、绝句二四句必须押韵(不管律诗绝句,首句既可入韵也可不入韵);必须一韵到底,且一般是押平声韵(仄韵诗因其太少,故从略)。这就是用韵上的基本格律。近体诗用韵要求很严,除首句可用邻韵外,一般不允许邻韵通押,就是字数少的窄韵也不能出韵。当代人有愿意用新韵的,按照普通话入韵就可以了。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