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准则
颅脑、脊髓损伤
1.t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t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t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4.t颅骨骨折。
5.t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t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面部、耳廓损伤
1.t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t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t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t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5.t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6.t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7.t眼睑缺损。
8.t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9.t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10.t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11.t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12.t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13.t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14.t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15.t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突突骨折。
16.t舌缺损。
17.t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t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19.t损伤致张口困难I度。
20.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21.t颧骨骨折。
听器听力损伤
1.t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t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3.t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4.t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5.t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视器视力损伤
1.t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t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t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4.t斜视;复视。
5.t睑球粘连。
6.t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7.t一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颈部损伤
1.t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t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3.t甲状腺挫裂伤。
4.t咽喉软骨骨折。
5.t喉或者气管损伤。
6.t舌骨骨折。
7.t膈神经损伤。
8.t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胸部损伤
1.t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2.t肋骨骨折2处以上。
3.t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4.t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5.t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6.t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7.t胸壁穿透创。
8.t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腹部损伤
1.t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2.t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3.t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4.t胰腺挫伤。
5.t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6.t肝功能损害(轻度)。
7.t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8.t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9.t腹壁穿透创。
盆部及会阴损伤
1.t骨盆骨折。
2.t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3.t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4.t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5.t阴道撕裂伤。
6.t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7.t龟头部分缺损。
8.t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9.t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10.t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11.t一侧输精管破裂。
12.t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13.t轻度排尿障碍。
14.t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脊柱四肢损伤
1.t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2.t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3.t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4.t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5.t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6.t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7.t骨骺分离。
8.t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9.t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10.t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11.t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12.t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手损伤
1.t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2.t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3.t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4.t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体表损伤
1.t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2.t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3.t撕脱伤面积50.0cm2以上。
4.t皮肤缺损6.0cm2以上。
其他损伤
1.tII°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Ⅲ°面积达0.5%。
2.t呼吸道烧伤。
3.t挤压综合征(I级)。
4.t电击伤(I°)。
5.t溺水(轻度)。
6.t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
7.t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8.t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
9.t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
10.t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
11.t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12.t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13.t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轻度) 。
等级限度
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