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主义

贸易保护主义

国际贸易理论或者政策
贸易保护主义是国际贸易理论或政策,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贸易保护主义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贸易保护主义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目前全世界都在抵制这种行为。
    中文名:贸易保护主义 外文名:trade protectionism 别名: 主要措施: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发展历史

贸易保护主义的经济学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五个基本阶段:重商主义阶段、幼稚工业保护阶段、凯恩斯主义阶段、战略性政策阶段和新保护主义阶段。

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产生于16世纪中叶,盛行于17-18世纪中叶,它是历史上第一种比较有系统的经济思想。这种思想的要点是,相信货币的重要,把贵金属看作财富的标志,因为金银(特别是黄金)可以交换各物,为人所普遍接受与重视。重商主义者认为,一个国家拥有金银越多,这个国家便越富,因而千方百计要求获致金银,所以重商主义亦称“重金主义”。

重商主义者认为,一个国家本土或殖民地如果没有金银矿可开采,就得循其他途径获致金银,这主要是靠对外贸易,因为国内贸易无法使国外金银流入,只有从事对外贸易,争取贸易的有利差额,国外金银才能源源而来。而要维持贸易出超,就得奖励输出限制输入,前者采发给出口补助金的办法,后者采提高关税的办法。

重商主义的发展有两个历史阶段,一是早期的”货币差额论”;二是晚期的“贸易差额论”。无论是早期还是晚期的重商主义,它们都强调货币是财富的唯一表现形式,一国可以从对外贸易差额中获得货币财富,而且对于国内的保护政策也一直没有改变。

幼稚工业保护论

幼稚工业保护理论是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提出的,后来由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进行了系统地阐述。

汉密尔顿明确提出了征收保护关税的重要性,目的是保护本国处在成长过程中的产业。在汉密尔顿看来,制造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够使特定的生产部门发展起来,还会产生连带效应,使相关部门也得到发展,从而给一个国家带来生产力,或生产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但是,保护不仅是有产业选择的,还有时间的限制。他认为,当某一特定的工业成长起来以后,就需要拆掉贸易保护的壁垒。

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论

凯恩斯的贸易保护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建立在走向工业化基础上的贸易保护论,而是建立在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试图寻求经济稳定增长基础上的贸易保护理论。

凯恩斯认为,一国的国民收入水平决定于需求水平。然而私人的消费需求、私人的投资需求不足以维持经济资源的充分就业。边际消费倾向、资本之边际效率和货币的灵活偏好使需求不能达到充分就业的状态。

基于这个出发点,凯恩斯认为政府不仅要利用宏观经济政策干预国内的经济,实现内部平衡,还要干预对外贸易,以便使进出口有利于国民收入水平的稳定提高。凯恩斯认为重商主义有其合理性,在于重商主义认为一国可以通过保护贸易增加国内的就业。

在凯恩斯的世界里,关税能使进口品相对于国内产品更为昂贵,从而引导人们的需求从进口转向国内产品,这样在收入水平一定的条件下,收入将更多地花费在国内产品上。

关税通过对外国产品的需求向国内产品的转移,使进口曲线向下移动,这样接着就能刺激对国内产品的需求,增加国内的国民收入。可见,在凯恩斯经济中,关税变成了调解总需求的一个工具:关税增加,刺激经济;而关税的削减,会抑制经济;关税趋于增加国内收入与就业,而降低外国的收入与就业的水平。

战略性贸易保护理论

在正统贸易理论描述的完全竞争世界中,行为主体多而各自的规模小,因此无法决定经济的结果。在这种市场上,经济决策主要依据商品价格、质量和特点等变量。而在战略环境仅由少数几个大行为主体组成的卖方寡头(即不完全)的市场上,强有力的行为主体可以对市场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只有几个重要参与者构成的战略环境,要求每一方十分重视其他各方的政策和反应。

战略性贸易理论向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发出了挑战,因为它断言:“积极贸易政策”比自由贸易政策更有益于国家。

首先,积极的国家政策可以攫取卖方寡头环境产生的“租金”,国家可以帮助本国公司获得规模效益或其他类似利益。其次,由于技术创新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因素,比较利益基本上是人为的,以及从一个工业到另一个工业的外溢效应已经存在。

同时,一个部门创造的知识可以使其他部门受益,并提高整个国家的技术水平,所以政府应当支持和保护这些产生租金、并被认为对国际竞争具有战略价值的工业部门。

新贸易保护主义

20世纪70和80年代,国际贸易体制的结构性变化导致了新的保护主义的出现,贸易管理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增长和稳定中进行。从对象上看,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幼稚的工业或弱小的新兴工业,而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保护陷入结构性危机的产业部门,如农业、纺织、服装、钢铁、汽车、造船、家电等行业。保护的另一个重点是尖端技术。

新保护主义最重要表现是,政府利用自愿出口限制和有秩序的销售安排。自愿出口限制通常集中在几个关键部门,例如纺织、电子、皮革品、钢铁、特别是汽车工业部门,这些受控制的部门一般以全球生产能力过剩为特点,通常也是工会组织强大,蓝领工人就业的主要部门。

这些劳动力密集部门的比较利益,过去曾是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源泉,现在迅速转移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去了,在那里,这些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出口机会。新保护主义还蔓延到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中。

新保护主义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它对国际贸易结构和世界工业分布的影响。

非关税壁垒和自愿出口限制的主要目标,是日本和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反过来,这些限制对市场结构、贸易和国际工业分布,已经产生三个多少有点相互矛盾的影响:

①它们促使了买方寡头市场,市场卡特尔化阻止了新公司进入市场;

②目标国被迫提高某条生产线的技术水平,以便制造出附加价值更高的出口商品;

③使工业部门扩散,特别是通过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把工业扩散到尚未受到自愿出口限制或有秩序地销售协议限制的发展中国家去。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变动结果在于,自愿出口限制往往扩大到技术水平更高的部门以及更多的出口国,并且促使各种阻止转运的条例增加。结果,越来越多的工业部门出现了全球性生产能力过剩,新保护主义继续向更多的产品领域和出口国家侵入。

新保护主义的另一个影响,是改变贸易谈判机制,并增加歧视的范围,这是违背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进入 90年代随着WTO对自愿出口限制和有秩序的销售安排的限制,保护主义转向更多地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壁垒等措施。从性质上讲,它是一种短视政策,对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危害甚大,最终也将损害实行这些政策国家的自身经济发展。 

内容

贸易保护主义经常被人们与重商主义和进口替代联系起来。重商主义认为保持一个可观的贸易顺差对一个国家是很有利的。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较晚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常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发达国家则多提倡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只是用来作对付危机的临时措施。到了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已不仅仅是抵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手段,更成为对外扩张、争夺世界市场的手段。

取决于是否征收关税,贸易保护主义有两个分支:

(1)传统贸易保护主义(有意征收关税)

(2)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无意征收关税)

主要手段

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

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对发达国家来说则是调整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工具。

特点

1、主要保护手段由关税转到非关税措施。一系列的国际贸易与关税谈判中形成的决议,大大降低了关税总水平,于是各国转而采取非关税措施来推行保护主义政策。这些措施灵活、隐蔽、限制性强,世界贸易总额一半以上受到各种非关税限制。

2、保护政策对产品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如对工业品限制减少和降低,但对农产品的保护却极少松动,对工业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别。

3、实行保护政策所针对的国家和地区的区分加强了。一般地说一国总是针对自己直接、强劲的竞争对手加强保护主义政策,而对其他国家则适当放松。世界多数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竞争对手的状况,分别采用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以期保护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强其在国际中的竞争力。

新特点

世界贸易增长停滞使贸易保护再掀波澜。据英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全球贸易预警》报告显示,随着世界经济增长显著放缓,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变得日益严重。

1、主要保护手段由关税转到非关税措施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工业,其手段是构筑高关税壁垒,跟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的贸易保护更侧重非关税壁垒。

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不断被削减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非关税保护措施,如绿色环保标准、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劳工标准、歧视性的政府采购、差异性的国内消费政策、汇率变动、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和卫生标准等形式。

一些非关税壁垒目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干预外贸、限制进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有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有些技术标准要求严格,使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一些发达国家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开始使用绿色贸易壁垒进行保护。

一系列的国际贸易与关税谈判中形成的决议,大大降低了关税总水平,于是各国转而采取非关税措施来推行保护主义政策。这些措施灵活、隐蔽、限制性强,世界贸易总额一半以上受到各种非关税限制。

2、实施主体是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主的发达国家

这和以往情况有所不同,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实施主体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由于选择进口替代经济发展战略,为了保护国内刚刚起步的幼稚工业、尽快独立自主的发展本国的工业经济体系,不得不实施有选择的保护贸易政策。

而当前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实施主体主要是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主的经济发达国家,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来看,上述几个国家的对外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40%以上,所以这些国家采取怎样的对外贸易政策对世界各国尤其是以实施出口导向为主经济发展战略的国家影响巨大。

2019年5月以来,美国再度升级中美经贸摩擦,企图通过极限施压迫使中国接受其不合理要求。美国对中国及其他主要贸易伙伴大打贸易战,不仅是一种霸凌行为,而且极大危害国际经贸秩序,与经济全球化趋势背道而驰。

3、保护目的多样化

传统贸易保护政策主要以保护本国刚刚起步、处于弱势竞争地位的幼稚工业为主,等这些产业发展成熟后便取消保护,这是符合WTO的基本原则的。而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目的趋于多样化,有保护国内夕阳产业、促进国内就业、牵制竞争对手等。

4、保护政策对产品的针对性越来越强

如对工业品限制减少和降低,但对农产品的保护却极少松动,对工业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别。

5、从严厉限制进口转向积极鼓励出口

由于限制进口的贸易保护措施是一把双刃剑,容易引起对方国家采取同样的措施来实施报复。在WTO规则的约束下,各国将保护贸易政策的重点转移到鼓励出口上,如大量实施出口补贴、生产补贴、价格支持和消费税等,通过增加出口来获得交易利润。 

6、实行保护政策所针对的国家和地区的区分加强了

贸易保护越来越表现为集团化与区域化。一般地说一国总是针对自己直接、强劲的竞争对手加强保护主义政策,而对其他国家则适当放松。世界多数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竞争对手的状况,分别采用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以期保护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强其在国际中的竞争力。

而随着国际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种各样的经济贸易同盟,集团化和区域化趋势加强。集团和区域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同时,对外推行贸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团和区域组织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外来竞争,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因此,集团和区域化组织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贸易保护性

7、在自由化掩盖下的贸易保护

为了实现本国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各国政府纷纷借助于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名义来实现贸易保护,更有甚者高举自由化的旗帜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

例如,近几年欧盟各国借环保为名而频繁使用的绿色壁垒,一些国家借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实现的各种保护措施等等。

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开放,各种贸易组织如GATT和WTO,一轮一轮谈判不断地降低关税,东京回合后,欧共体平均关税为6.0%,日本为5.4%,美国为4.9%,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又进一步降到4%。

但非关税壁垒不断加强,到乌拉圭回合后,非关税壁垒已达2700多种,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条款、利用公平贸易的借口,逐步走向双边和歧视性贸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统保护制度和机制,限制范围已扩展到劳务和高技术领域,出现了许多经济集团搞集体贸易保护政策的情况。在自由化的旗帜掩盖下的各种贸易保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矛盾性和欺骗性,因此也被称谓“超级保护主义”。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美国举双手赞成贸易自由化和积极参与GATT和WTO的谈判,同时又不断地带头实施各种贸易保护。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与关税法案》,而1988年经里根总统签署,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也有着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近年来保护主义议案不断增加。美国的所谓“301”、超级'301'等条款,都是贸易保护的典型代表。  

8、将贸易问题和政治问题挂钩

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将贸易问题政治化,即贸易关系不仅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到许多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时,不是把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放在首位,而是要考虑政治利益的需要。

例如,美国将贸易问题与人权问题、政治问题挂钩。美国国会通过制度手段和发表提案方式表达对美中贸易逆差的关切和不满。把美国的经济衰退、高失业率和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挂钩,认为是中国巨大的出口抢占了美国国内市场份额,而中国产品的竞争力是建立在违反人权的基础上的等等。  

9、保护范围扩大化

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范围由传统的货物贸易进一步拓展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的全部内容,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世界贸易增长停滞使贸易保护再掀波澜。据英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全球贸易预警》报告显示,随着世界经济增长显著放缓,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变得日益严重。

如联想集团的“LEGEND”商标美国已注册,“同仁堂”成药、“狗不理”包子在日本被抢注,“凤凰牌”自行车、“蝴蝶牌”缝纫机、“红塔山”香烟在印尼被抢注,使中国许多名牌产品在在这些地区丧失商标使用权,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免在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中出现品牌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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