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概况
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2013年9月26日,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贵州民族大学研究教育的具体实际,成立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贵州民族大学从2004年开始和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至今已经毕业四届学生,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同年开始招生,首批有经济法学,诉讼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社会学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六个专业,2009年我校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培养单位。
经过多年建设,现有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律硕士(JM),研究生教育复盖了文学、法学、理学、民族学等学科门类。 2013年获得博士培养资格,有博士一级学科1个社会学,3个二级学科方向,从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院(处)领导
院(处)党委书记:吴安蓉
院(处)长:杨正万
机构设置n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就业的方针与政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及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2.编制并上报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
3.编制并对外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4.组织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咨询工作;
5.组织研究生报名、初试命题、评卷、复试(含体检、思想政治审核)、录取等工作;
6.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协助培养与学位科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调取并整理研究生入学档案;
7.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8.组织实施研究生就业工作,包括就业计划的制订及上报、需求信息的收集、参加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毕业派遣、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档案的整理与寄发等工作;
9.研究生院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10.完成研究生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n
培养办公室
1.研究生入学教育、学籍注册、培养过程管理、学位管理、毕业生图像采集和校对、毕业生学位和学历电子注册、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打印和发放等工作;
2.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文件的制定和执行;
3.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管理与维护;
4.研究生各类证书管理、学位服管理及研究生教室调配工作;
5.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评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与评选等工作;
6.培养与学位档案材料的形成、整理、保存及移交工作;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1.学科建设与规划工作;
2.学位点的立项建设、申报及评估检查工作;
3.研究生创新计划实施工作;
4.研究生院科研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
6.导师遴选、考核和管理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
1.研究生院印章管理;
2.研究生院公文管理及归档;
4.研究生院资产购置及管理工作;
5.研究生院有关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6.编制研究生院年度经费预算及研究生院人员考勤管理;
7.研究生院对外宣传、接待与联络工作;
8.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研究生会等研究生社团开展活动;
9.负责评优评奖及“三助一辅”工作;
10.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