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甫仁

谭甫仁

开国中将
谭甫仁(1910年4月1日-1970年12月17日),广东仁化人。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后历任红十二军连政委、六八七团政委、红一军团一师政治部组织科长、红十五军团七十八师政治部主任,参加长征。抗战期间历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六八七团政治处主任、旅政治部副主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组织部长、一一五师教导七旅政委、冀鲁豫军区副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东满军区政治部主任、东野七纵副政委。卒于一九七零年。建国后任十五兵团军政委、广西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武汉军区第二政委、工程兵政委。1955年授中将衔。1970年12月17日在住处被枪杀。[1]
    本名:谭甫仁 别名:谭正古 字: 号: 所处时代: 民族族群:汉 出生地: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1955年授中将衔 职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优秀指挥员 信仰:中国共产党 重要事件:南昌起义、长征、辽沈战役等

人物生平

1910年4月1日生于广东省仁化县城口镇一个贫苦农民家庭。6岁入私塾,9岁起就读于仁化县立第四高小。1926年高小毕业时正置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开始,仁化地区工农运动蓬勃兴起,遂投身家乡革命斗争,任区农民协会秘书,负责宣传工作。同年11月,入广东省农协在韶关创办的江北农军学校,毕业后返回家乡继续从事农民运动。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随江北农军北上武汉,7月移师南昌编入国民革命军第20军贺龙部,参加了八一南昌起义。起义军南下时,他与主力部队失掉联系,在寻找部队时误入江西国民党军第27师,被编在该师第79团1营当兵。1928年1月,随军“进剿”井冈山,在新城战斗中被俘,参加工农革命军第4军(后改称红4军)。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红4军士兵委员会干事,红12军连政治指导员、第36师108团政治委员,红1军团第1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参加了南雄水口等战役和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1934年奉调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任组织科科长。长征中任陕甘支队第2纵队12大队政治处主任。到陕北后任红15军团225团政治处主任,第75、78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东征、西征和山城堡战役。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115师343旅687团政治处主任,参加平型关战斗后调任第344旅政治部副主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1939年任晋冀豫军区独立游击支队政治委员。翌年随部队挺进冀鲁豫边区,任新编3旅政治委员、冀鲁豫军区副司令员。1941年赴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抗战胜利后赴东北,任东北民主联军吉辽(东满)军区舒兰分区政治委员、第23旅政治委员,与旅长贺庆积指挥部队积极开展剿匪作战和根据地建设,很快在舒兰地区站稳脚跟。1946年4月,任吉辽军区第3路东北纵队政治委员,会同司令员曹里怀统一指挥第23旅等部6000余人在兄弟部队配合下攻占长春,任长春卫戍部队东分区政治委员。四平保卫战后,奉命率部撤离长春,任吉林军区政治部主任。1948年4月起调任东北野战军第7纵队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参加辽沈战役。同年11月,第7纵队改称人民解放军第44军,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随后参加了平津、湘赣、广东等战役。1950年4月升任第44军政治委员,参与指挥解放万山群岛。1952年4月起任广西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第三政治委员,武汉军区副政治委员、第二政治委员,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工程兵政治委员,昆明军区政治委员。1970年12月17日在昆明遭反革命分子杀害。

历史评价

谭甫仁是仁化人民开展革命斗争以来资历最深、军衔最高的一位领导人。他参加“八一”南昌起义后,上井冈山一直跟随毛泽东同志干革命,先后参加过黄洋界保卫战、一至五次反“围剿”、二万五千里长征、东征和西征、平型关战役、抗日战争、解放东北战斗、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及解放广东、万山群岛等战役。在错综复杂和极其艰难恶劣的环境中,奋不顾身,英勇善战,屡立战功。

他早年参加革命,长期、艰苦的革命斗争培养了他许多优秀品质。在工作上,他认真负责,刻苦积极。经常是白天开会,晚上批阅文件,直至深夜,甚至通宵达旦。1967年,他任中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办公室主任期间,由于学习班驻地分散,他不分昼夜地奔走于各个驻地,工作非常劳累。在此期间,他做了大量的保护老同志的工作。

谭甫仁为人忠厚,胸怀宽广,刚直不阿,光明磊落。建国后,虽然国内外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谭甫仁不管是任职两广武汉,还是受命戍边赴昆明,仍然以其坚强的党性,扎实的工作作风,严于律己和廉洁奉公的本色而著称。l951年春,谭甫仁受命率部驻守广东惠阳。惠阳毗邻港澳,受外界影响大,在这特殊的地理环境中,为教育干部、纯洁队伍,他积极响应党中央、毛主席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决定,亲任部队“三反”运动领导小组组长,并敞开胸怀,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他的领导下,他所在部队的“三反”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死因调查

内部问题

案发当天6点,军区大院被封锁了,全城进行了地毯式的大搜捕。根据六姨提供的线索以及侦破人员对现场的分析,凡身高一米七左右、圆脸、大眼睛、微胖者,均视为有作案嫌疑。问题是,虽然破案搞得声势浩大,风声鹤唳,但事过多日案件侦破仍毫无进展。听说是周恩来非常生气了,再次明确指示:破案并不难,问题在内部。此话不是原文,我也未见到准确的书面材料。作为一个精明干练、经验丰富的政治家,周恩来的如此判断当是十分精准、一针见血的。于是全军区开始查验枪支,某日,保卫部副部长王庆和突然发现保险柜中两支五九式手枪及20发子弹不翼而飞!保密室的门窗绝无撬动痕迹,保险柜暗锁完好无损!周恩来所指问题在内部,可谓千真万确了。

自杀身亡的原保卫部长

昆明军区于是急调十一军副军长赵泽莽来昆主持破案工作。原保卫部大多数人员一时都成了嫌疑对象,被弄到城外军区外训队“学习班”接受调查。原负责组织侦破此案的军区保卫部长景儒林自知重责难逃,在学习班开班翌日早上,趁大家去食堂用餐,一人用尼龙网兜悬挂床头栏杆,自缢身亡。

赵泽莽原系五十四军军官。1968年秋五十四军由重庆调防来滇,次年又离滇北调,留下一部分骨干组建十一军,赵便是留守者之一。五十四军系四野嫡系。在林彪政治地位如日中天的年代,由五十四军的人来主持破案,当是顺理成章的事。自杀身亡的原保卫部长景儒林是老昆明军区的人。老昆明军区是二野班底。我在“谭办”供职时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昆明军区不整顿好,林副主席睡不着觉。“将昆明军区建成林副主席放心的军区”,是首长们大会小会都爱挂在嘴上的口头禅。

童言无欺

赵泽莽上台后迅速把侦破重点收缩到军区内部。目击者被重新提上来。目击者当时就知道一个:六姨。六姨已经提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了,于是第二个目击者:马苏红,就是前面说到的、为凶手指路那位十三岁的少年,这时候浮出水面了。

马的父亲也是政治部干事,在组织机关干部回忆、提供侦破线索时,他突然想起了案发当天早上曾经有人敲门让他儿子去为他引路找人,于是向组织作了报告。侦破人员很快找来少年对详细情况进行了查询。问他:你知不知道那人姓甚名谁?马说,他只知道那人的儿子叫王冬昆而不知其父亲为谁。70年代那会儿,干部宿舍设施条件都很简陋,从无家庭卫生间一说,大人娃娃要洗澡都是去司令部大院的公用澡堂。马苏红和王冬昆常在澡堂相遇,年龄相近,总喜欢一起玩耍嬉戏。侦破人员迅速查阅了户口簿———军区人员都登记公共户口的———很快查到了王冬昆小孩的父亲,叫王自正。

发现这个名字,大家就有些纳闷了:他不是正在被审查的保卫科副科长吗?他不正关押在西坝俘管所吗?身被羁押,怎么能够顺利实施如此惊天大案?……马苏红那年十三岁,记忆力正好,他确信那人就是王姓小孩的父亲,而且他确信他可以指认出来。

童言无欺。凶手这一下被罩入法网了。

接着就带小马去了俘管所。破案人员让他站上当院小楼的二楼阳台,然后通知所有被审人员到院子当心打扫庭院。马苏红没有犹豫,很快就把王自正认了出来。侦破人员问:确实吗?他说,确实。接着马上通知所有被审人员在操场上集合排队,让马苏红从队首走向队尾,对所有人员再过一遍———马又一次准确无误把凶手辨认了出来。几十年后,马已身任云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他对我说起当时情景还记忆犹新。“那一刹那王自正的眼神我至今记得清楚:恐慌,惊讶,非常绝望!好像汗水都吓出来了。”他说。

这算不算一个非常蠢笨的做法呢?凶手确实被指认出来了,显然又已打了草,惊了蛇,后来抓捕凶手时出现重大失误,就毫不足怪了。

王自正自杀

应该说,抓捕王自正是并非草率的。把王圈定为重点嫌疑对象之后,还做过相应而必要的证据收集工作。比如,某天一早,我就看见许多士兵赤脚涉进西坝河,排成数路横队,在冰凉的水中作梳蓖似的摸索寻找那支保卫部遗失的“五九式”手枪。在西坝河冰凉的河底没有捞出什么结果,而在“学习班”墙外的垃圾堆中,确实找到“五九式”手枪一支———可以认定王行凶后返回途中把枪扔进了厕所,被掏粪农民和粪便一起掏出———再加上其他一些证据,认定王自正为凶手,应该没有问题了。

抓捕是在晚上10点半左右进行的。陈汉中和另外一名保卫干事来到隔离室,通知躺在床上的王自正,说:起来,到饭堂去一下。有点事。

王下床,俯身佯作穿鞋状,突然从床下又掏出一支五九式手枪,对准来人便射———垃圾堆里发现的手枪确实是王扔的。但是,保卫部明明知道丢失的手枪是两支,那么,凶手手上肯定就还有一支了,破案人员为何将如此重大的线索疏忽了?———凶手共有20粒子弹,12月17日凌晨用去四粒,肯定还剩下多粒。杀手迅速地对来人一人一枪,弹无虚发,一重伤一轻伤,趁二人扑倒在地,他往门外直奔而去。———只是他已无路可逃。枪声把守候南屋的战士全都惊醒,他们纷纷提枪对冷面杀手射击。

王自知逃脱无望,于是将枪口迅速对准太阳穴,抠动枪机,把最后一粒子弹留给了自己。

事后检证:凶手自杀所用手枪,正是保卫部被盗的两支手枪中的另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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