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伉

卫伉

西汉汉武帝时期人
卫伉,西汉汉武帝时期人,生年不详,卒于汉武帝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西汉名将卫青长子,皇后卫子夫的侄子,名将霍去病的表弟,戾太子刘据的表兄弟,幼年的卫伉于前124年为宜春侯,8年后前116年少年的卫伉坐“矫制不害”免侯。卫青前106年去世后卫伉继承长平侯爵位,后来无符籍妄入宫失侯。[1]征和二年前91年因牵连巫蛊一案而被处死。
    本名:卫伉 别名: 字: 号: 所处时代: 民族族群:汉 出生地:长安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屯兵五原 国籍:中国(西汉) 爵位:宜春侯、长平侯 逝世日期: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 爵位:宜春侯、长平侯

人物生平

襁褓封侯

卫伉生年不详,是汉武帝时期大司马大将军卫青的长子,他还有两个弟弟:卫不疑和卫登。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汉军十余万大军出征,长平侯卫青任车骑将军,率领众将分高阙、朔方、右北平三路征伐匈奴。卫青率大军急行军六、七百里,趁黑夜包围了轻敌的匈奴右贤王。此役俘虏了右贤王的小王十余人,男女一万五千余人,牲畜有几百万头。汉军大获全胜,高奏凯歌,收兵回朝。

汉武帝接到捷报,派使者捧着大将军的印信,到军中拜卫青为大将军,加封食邑6000户(汉书为8700户),所有将领归他指挥。卫伉和卫不疑卫登年幼,也被喜出望外的汉武帝封为列侯,卫青立刻推辞并为将士们请赏:“微臣有幸待罪军中,仰仗陛下的神灵,使得我军获得胜利,这全是将士们拚死奋战的功劳。陛下已加封了我的食邑,我的儿子尚在襁褓中,毫无功劳,陛下却分割土地,封他们为侯。这样是不能鼓励将士奋力作战的。他们三人怎敢接受封赏。”

汉武帝表示:“我没有忘记诸校尉的功劳,同样也会嘉赏。”于是封卫青长子卫伉为宜春侯,次子卫不疑为阴安侯,幼子卫登为发干侯,均食邑1300户。随后又封赏了随从卫青作战的公孙敖、韩说、公孙贺、李蔡、李朔、赵不虞、公孙戎奴、李沮、李息、豆如意等。

从《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臣青子在襁褓中……伉等三人何敢受封!”可知,当时卫伉年纪只有一岁左右,一般来说“襁褓”代指未满周岁的婴儿,但也有人认为卫青这句话稍有夸张,因为三个儿子皆未满周岁的可能性极小,不过就此推断,卫伉此时大约也只是幼年,可能3岁左右,最多5岁,不然这句“在襁褓中”就成了笑话了。

宜春侯国

元朔五年四月丁未日,卫伉和弟弟卫不疑、卫登同日封侯。

汉武帝时期有两个宜春侯,一个是长沙定王刘发之子刘成,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受封宜春侯,他的宜春侯国在江西豫章,而卫伉的侯国在汝南郡,今河南汝阳县西南约六七十里,即北宜春。不过,目前发现了卫伉家用鼎“宣春鼎”,这提出了一个新的可能,卫伉的宜春侯国在可能西汉时称为“宣春”。

《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索隐曰志县名,属汝南。豫章亦有之。

《后汉书·皇后纪》:“封北宜春侯”李贤注:“以豫章有宜春,故此加北。故城在今豫州汝阳县西南也。”

矫制免侯

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在受封侯位8年后,卫伉坐“矫制不害”免侯。

所谓“矫制”,即诈称君命,擅自行事。汉代对矫制矫诏的处罚要看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分别定罪为“矫制大害”“矫制害”和“矫制不害”。“矫制大害”判腰斩,“矫制害”判弃市。“矫制不害”往往没有造成负面或者恶劣的后果,还有可能是善意的或者有功的,比如汲黯矫制持节开仓救灾有功被武帝判定无罪,陈汤、甘延寿矫制发兵斩郅支单于有功不赏都属于矫制不害。

卫伉幼年封侯,当年不过1-5岁,元鼎元年时不过8-13岁,矫制没有造成恶果,也不大可能有功,大约只是年少顽劣一时意气罢了。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效律》:“不为后而傅者,关内侯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簪袅;卿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上造;五大夫子二人为簪袅,它子为上造;公乘、公大夫子二人为上造,它子为公士;官大夫及大夫子为公士;不更至上造子为公卒。”

虽然现知的汉代律令里没有列侯之子如何封爵的规定,但是,根据《二年律令·效律》可以推断,汉律规定关内侯和关内侯之下的有爵位的人,他们非继承人的儿子成年后可以得到相应的爵位,那么,做为汉代二十级爵位里最高等的列侯也应该有诸子封爵的待遇,所以即使被免去侯位,卫伉做为长平侯之子在成年后也会享有相应的爵位和待遇。

嗣长平侯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大司马大将军卫青去世,谥号烈侯。取《谥法》“有功安民曰烈。以武立功。秉德尊业曰烈。”之意。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将军以其得尚平阳长公主故,长平侯伉代侯。”

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寡居后改嫁卫青,二人感情很好,西汉公主往往在去世后葬于父皇陵寝附近,后来平阳公主去世后却打破惯例和卫青合葬。

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因为平阳公主的缘故,卫伉得以继承长平侯的爵位。西汉列侯之位应由嫡子继承,继承爵位的同时意味着先人有继承人供奉祭祀,当年卫青三子皆封侯表明三人都是庶子,没有嫡子(一般认为卫青妻子未生子便已早卒或是嫡子早夭,而之后改嫁过来的平阳年纪已大),即使有庶子也是“绝无后”,平阳不忍长平侯绝祀,于是和汉武帝提出让卫伉嗣侯的建议。

西汉后期的褚少孙曾在《史记》中补记道:“卫子夫立为皇后,后弟卫青字仲卿,以大将军封为长平侯。四子,长子伉为侯世子,侯世子常侍中,贵幸。其三弟皆封为侯,各千三百户,一曰阴安侯,二曰发干侯,三曰宜春侯,贵震天下。”褚少孙关于卫青四子的说法与司马迁、班固等人记载相悖,卫伉长大后“常侍中,贵幸”可以有,但卫伉是侯世子,宜春侯是卫青第四子的说法一般不予采纳。

阑入失侯

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长平侯卫伉奉命与游击将军韩说屯兵五原。

卫伉嗣侯六年后(一说为五年后),即天汉二年(或天汉元年),卫伉阑入宫,完为城旦,再次失侯。

应劭在《汉书·成帝纪》中注曰:“无符籍妄入宫曰阑。”阑入就是没有带符籍入宫,等于擅自入宫。符籍,应劭注解道:“籍者,为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县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

完为城旦,“完”即保留须发,城旦为刑罚名称,一种类似兵役劳力的刑罚,为期五年。

巧合的是,数年后的征和二年,平阳公主的孙子、卫长公主(卫皇后的长女,卫伉的表姐)的儿子曹宗除“坐与中人奸”之外同样“阑入宫掖门,入财赎完为城旦。”

巫蛊之祸巫蛊之祸,是指汉武帝征和二年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牵连者上至皇后太子、下至普通平民,达数十万人。此事件是各方势力为角逐太子之位而对卫皇后、太子刘据以及相关人等的血腥阴谋。

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丞相公孙贺和卫君孺(卫青的大姐)之子,时任太仆的公孙敬声,擅自动用军费1900万钱,事发后被捕下狱。

当时武帝下诏通缉阳陵朱安世而不得,非常恼火。公孙贺为赎儿子之罪,请求皇帝让他追捕,武帝允诺。公孙贺历经艰辛,将朱安世捕获移送朝廷,眼看着其子之罪将得以赦免。熟料朱安世怀恨在心,笑着说:“丞相把祸事引到自己家族里了,终南山的竹子写不尽我要告发的罪状,斜谷里的树木也不够制作被牵连的人所用的桎梏。”于是他在狱中上书,声称公孙敬声与武帝女儿阳石公主私通,且在驰道上埋藏人偶诅咒皇帝等等。武帝正在病中,又一贯对巫蛊仙术深信不疑,闻讯大怒,立刻下令追查。

公孙贺父子被捕下狱,死于狱中,公孙家全部被族,卫伉和阳石公主、诸邑公主也被牵连而死。

而这只是征和二年巫蛊之祸的开端。

相关事件

卫伉的年龄释疑

不知何时,网上流传卫伉与霍去病不合,甚至有霍去病去世是卫伉阴谋的说法。经过大量帖子的转载和小说写手们的一再发散,已大有积毁销骨之势。只要看下方表格卫伉和霍去病的年龄差距就知该说法实在荒唐。

宣春鼎的发现

以下内容节选自《西汉宣春鼎及其相关问题》,作者刘余力(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考古系)

2006年,洛阳大学文物馆征集到西汉有铭铜鼎1件,传为洛阳出土,此鼎口部微敛,沿内折作子口,为扁圆形深腹,腹侧附环纽状双耳,圜底,三蹄形短足。盖隆起呈弧形,上有三环形纽,纽上各有一乳丁。腹中部饰凸弦纹一周。整器造型浑厚,制作精美,通体布满浅绿色锈,间有蓝或黄色锈斑。腹下和足部有明显的范铸和烟炱痕。盖一侧竖刻“宣春,长平家,重二斤四两”4行共10字,腹部近口沿竖刻“宣春,长平家,容一斗,重九斤”4行共11字。通高18、口径14、腹径23厘米,重2.72公斤。鼎铭为隶书略带篆书风格,具有西汉铭刻的明显特征。而鼎的形制与阳信家鼎极为相似,具有西汉中期铜器的显着特征,应为汉武帝时期的器物。

“宣春”,文献多有“宜春”,在今汝阳县西南,卫青之子卫伉曾被封为“宜春侯”。“长平家”“长”与汉印“渔阳长平侯”、“大将长史”、“上久农长”、“厚丘长印”长字构形一致。西汉名将卫青曾因击匈奴有功,被封为长平侯。

这件铜鼎的形制和铭文,均具有西汉中期的特征,为汉武帝时期宣春侯卫伉家的遗物。更为重要的是,文献所记“宣春”侯为“宜春”侯,从这件铜鼎铭文我们知道本应为“宣春”侯。因此,这件铜鼎的发现为研究西汉中期的青铜器、度量衡、侯爵制度等问题,都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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