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光明

蔡光明

曾任攀枝花市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
蔡光明,《非诚勿扰》“最清纯女嘉宾”闫凤娇“不雅照”事件的被告人,2011年11月10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蔡光明因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和聚众淫乱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及驱逐出境。[1]
  • 中文名:蔡光明
  • 外文名:CHUA NOLI ALCANTARA
  • 别名:
  • 民族:
  • 出生地:
  • 毕业院校:
  • 职业:
  • 性别:男

简介

蔡光明,男、1967年生,智新居士,四川仪陇人,毕业于四川教育学院美术系,执教于攀枝花市第二十七中小学校(原攀钢第十八中小学校)。

现为四川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攀枝花市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攀枝花书画院画师,攀枝花市政协书画院画师。

成就

2000-2003年辅导的学生在国际、全国、省、市画展中获金奖18个、银奖36个,铜奖22个,优秀奖305个;其作品多次参加省内外展览并获奖。

2003年工笔画《马背上的歌》获“首届全国双拥艺术作品展”三等奖,作品被中国军事博物馆收藏。

2004年作品《玉兰》被四川省政协书画院收藏多幅作品入选省美展并被国内外书画爱好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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