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变
卜,象形字。商代甲骨文的“卜”字作兆璺纵横、兆干与兆枝相交形,盖以灼龟现兆表达对吉凶祸福之占ト、预测。其时写法多歧,兆干可竖可横,可左可右,兆枝可平向,亦得斜向。至西周,异体锐减,基本上固定为兆干位左、兆枝位右。战国的“卜”字是歧形复出,主要表现为兆枝不作横向平形而作曲形。发展到秦小篆,篆文整齐化,整理作横平竖直,汉隶横笔多作“燕尾”。隶变后楷书作ト,“兆枝”作简洁的顿点。
“卜”字的本义是占ト、ト问。《合集》39521:“壬午ト,争贞。”引申指ト人、卜官,即殷时所谓“贞人”之属。ト孟簋:“ト孟年宝尊彝。”《周礼・春官・序官》:“大ト,下大夫二人;ト师,上士四人;ト人,中士八人。”
现代释义
基本释义
bǔ ㄅㄨˇ
1.古人迷信,用火灼龟甲,以为看了那灼开的裂纹就可以推测出行事的吉凶。
2.预料,估计,猜测:预~。
3.选择(处所):~宅。~邻。
●卜bo ㄅㄛ
◎〔萝~〕见「萝」。
详细释义
1.蔔bo
2.——见「萝卜」
3.另见bǔ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三】【卜部】卜
灼剥龟也,象灸龟之形。一曰象龟兆之从横也。凡卜之属皆从卜。博木切。
(?,古文卜。)
说文解字注
(卜)灼剥龟也。
火部灼、?也。刀部剥裂也。灼剥者。谓?而裂之。灼双声。剥㬪韵。
象灸龟之形。
直者象龟横者象楚焞之灼龟。
一曰象龟兆之纵衡也。
字形之别说也博木切。三部。凡⺊之属皆从⺊。
康熙字典
【子集下】【卜字部】
古文:?。
《广韵》、《集韵》、《韵会》、《正韵》并博木切,音朴。
《说文》:灼剥龟也。象炙龟之形。一曰象龟兆之纵横也。
《周礼・春官・大》注:问龟曰卜。
《礼・曲礼》:龟为卜,筴为筮。
《诗・大雅》: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
《春秋・元命包》:古司怪主卜。
又《尔雅・释诂》:卜,予也。注:卜,赐予也。疏:予即与也。
《诗・小雅》:君曰卜尔,万寿无疆。
又姓。《韵会》孔子弟子卜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