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义

葛洪义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葛洪义,男,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文名:葛洪义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出生地:浙江宁海 毕业院校:西北政法大学 职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 代表作品:《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等 主要成就: 出生年月:1960年 性别:男

人物简介

葛洪义,男,1960年生,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76年12月入伍,1979年12月复员当工人。1980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4年在西北政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在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2002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

1992年任西北政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被破格聘为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曾任西北政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副主任、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等职务。2004年7月起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学科带头人,同年11月兼任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2003年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2006年兼任厦门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曾先后前往香港城市大学(1999年)、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2001年)、香港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2002年)、瑞典伦德大学(2003年)、日本北海道大学(2004年)、波兰克拉克夫大学(2007年)、德国德累斯顿大学(2007年)、比利时新鲁汶大学(2007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2008年)等地与著名高校法学院访问、培训或出席国际会议。

为学生开设的课程有:本科生的《法学入门》、《法律方法》与《法理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法学研究方法论》、《法学理论的基础与前沿》、《法学经典著作选读》、《比较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理学专题》;法学博士研究生的《法学理论专题》等。

研究领域

法律本体论、法律方法、地方法制等。

代表性成果

《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初版,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再版);《法律与理性——法的现代性问题解读》(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法与实践理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甘肃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房地产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广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

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委员),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副组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省社科联委员,广州市社科联常委;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获得荣誉

1992年陕西省教委系统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995年陕西省十大杰出青年及陕西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2002年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05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6年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

法学专著

《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法律与理性》、《法与实践理性》、《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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