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藏宗门

华藏宗门

吴泽衡1990年创立的邪教
华藏宗门”(又称“华藏法门”、“华藏功”),由吴泽衡1990年创立,是一打着宗教名人的旗号非法组织,编造宣扬歪理邪说,并实施犯罪活动。2014年7月30日被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016年2月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作出了二审判决。二审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 中文名:华藏宗门
  • 外文名:
  • 创建人:吴某衡
  • 释 义:打着佛教名义的邪教
  • 创立时间:1990年

邪教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给邪教组织作了明确的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发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简介

1990年,吴某衡(其对外自称“吴某恒”),创立“华藏宗门”并自称“华藏初祖”,编造宣扬歪理邪说并实施犯罪活动。他不仅兜售“开光法器”大肆敛财,还唆使弟子为其买房并高价购其字画,更以“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等为名引诱、胁迫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

2013年3月9日以来,吴某衡发布“借款给吴泽衡缴交法院罚金”的微博,称2010年被判刑时追缴的200多万罚金一直未缴纳,现在法院催缴,故向弟子“借款”。据称,在其微博发布后短短几天时间,其账户就收到“借款”近300万元。吴某衡将其中200多万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014年7月30日凌晨,他的神话被警方的“猎枭行动”捣毁,广东省公安机关在珠海依法查处“华藏宗门”(又称“华藏法门”、“华藏功”)非法组织,传唤审查涉案人员80多名,搜查取缔活动窝点多处,搜缴该组织宣传品及财物一大批。教首吴某衡等21人因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诈骗、强奸等犯罪活动,已被刑事拘留。

由来

吴某衡一直标榜宗教名人,他自称是佛教第88世、禅宗第61世衣钵传人,少林寺第32代传人,是“大日如来佛”的化身,法力无边,弟子拜他为师可以成佛;1990年他自创“华藏法门”组织(1993年改名为“华藏心法”,2013年改称“华藏宗门”),自称“华藏”一脉初祖,自封法号“觉皇”,暗示其是凌驾于各大宗教之上的“皇中皇”,编造“华藏心法”等歪理邪说。

主要教义

1、宣扬灾难论。吴泽衡自称有“天眼通”、“宿命通”等特异功能,“可以预测一些将要发生的事情,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自己可以掌握他人命运,决定他人的生死”,甚至能“预测人类的未来”。并多次在其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称“汶川大地震、日本大地震我都准确预测到了”。2010年出狱后,吴泽衡称:“12841是我在监狱的号,但是蕴藏着巨大的秘密,是地球灾难的密码,就是说在2012年的8月4号1点钟,地球将会出现重大灾难,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2、神化自我。以“大日如来佛”的化身、秦始皇转世的身份,公开神化自我,发展教众,先后有“三四万信徒追随”。并制定《戒律度》、《戒品示》。《戒律度》用来清理门户。《戒品示》则对弟子进行重新核定。

3、提倡双修。吴泽衡自创“双修”理论,并称“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以成佛”、“可以迅速提高修行”、“能增强法力”,“他的精液是高能量物质,有益女性身体。”

组织架构

勾联指挥在网上

警方介绍,目前已掌握有现实活动的“华藏宗门”信徒千余人,涉及国内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安徽、辽宁、山东、山西、广东、新疆、湖北等省市及美国、挪威等国家。已初步形成以吴某衡为教首,勾联指挥在网上,地方协调员负责组织各地信徒具体实施的组织架构和活动方式。

控制手段

吴某衡编撰了《华藏宗门宗脉世系表》,“封法号、排辈份”管理弟子,排定了“觉悟圆通……”等法号辈分,并使用誓愿、恫吓等手段控制道徒。他制定了“华藏宗门”《佛教规仪》,其第四则“师仪”要求信徒对师傅“顶礼膜拜,绝对服从”,必须“全身心无条件对上师身命皈依”,在拜师仪式上还要求弟子发毒誓,“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这个密印”。

2010年,吴某衡出狱后开始加强组织管理,先是发布《戒律度》清理门户,后又发布《戒品示》,对弟子重新核定。“圆辈弟子将依戒律度而定其去留,悟辈弟子法号非吾亲授者无效”。“所有华藏弟子将重新排列其在法门次序,师兄弟不复以入门先后论,而依戒品次第认定排序”。授“戒品护法弟子”位,总持法门戒规,统律法门戒行,所有华藏弟子皆受戒品护法之全面监督。

而对意图夺权的弟子,他进行了惩处。他在《戒律度》中明示“悟尊(才月光)授徒管束不力,匡教不严,罚其即时起闭门思过半年,此半年期间不得会客,不得出户,以观其效。”在《戒品示》中,要求“即时起如再有议论悟尊和圆辈弟子是非和议论所谓信息真假者,皆以犯戒论处。”

除此之外,吴某衡还常恐吓弟子。有些弟子反映,吴某衡多次对她们说,“如果违背师命,就会得癌症、绝症,家人将不得好死,会下十八层地狱”。

违法手段

精神控制

吴泽衡编撰了《华藏宗门宗脉世系表》,“封法号、排辈分”管理“弟子”,并使用誓愿、恫吓等手段控制组织成员,要求“弟子”对师傅“顶礼膜拜,绝对服从”,必须“全身心无条件对上师身命皈依”。在拜师仪式上,吴泽衡还要求弟子发毒誓,“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这个密印,否则你就轻慢了诸天护法,断己短人慧命”。

在“华藏宗门”《佛教规仪》中规定:信徒对师傅“顶礼膜拜,绝对服从”。

在拜师仪式上,弟子要发毒誓:“除了他自身之外,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这个密印,否则就轻慢了诸天护法,断己短人慧命。

”吴曾因罪入狱,2010年出狱恢复地位后,立即下令对意图夺权的弟子进行惩处,接连发布《戒律度》、《戒品示》。《戒律度》用来清理门户。《戒品示》则对弟子进行重新核定。

吴泽衡还设“戒品护法弟子”位,总持法门戒规,统律法门戒行,所有华藏弟子皆受戒品护法之全面监督。

吴泽衡多次对弟子们说:“如果违背师命,就会得癌症、绝症,家人将不得好死,会下十八层地狱”。

违法敛财

收取拜师费、奉献金

吴某衡向新成员收取拜师费。安徽一名弟子称,2011年拜师时,“经师傅亲信弟子袁某授意,先在佛具店花1000多元买了一套僧衣”,又“用红包包了5000元给吴某衡当拜师费”。

兜售开光法器

2010年,吴某衡在珠海市开办吉莲毗卢性海服务中心(佛具店),通过制造散布灾难谣言,向弟子兜售所谓的开光法器戒坛方、大日如来佛,并强制摊派销售任务牟取暴利。

2011年3月,吴某衡利用日本的核辐射事件,推出避灾法器“戒坛方”,出厂价80至90元,销售价格1212元。

2013年11月底,吴某衡指定要为7名办企业的弟子各刻制一枚黑檀木印章,每枚收费5.5万元。

唆使弟子高价购买房产和字画

2008年,辽宁弟子张某某出资130余万元在珠海九洲大道银石雅园购买190余平米的房产,供吴某衡居住、设立佛堂、作为活动据点。

2010年,吴某衡唆使弟子张某某购买其一幅亲笔字画,价格为50万元。

举办培训班收取学费

2014年3月23日,吴某衡与22名企业家弟子进行了网络“法会”,事前通过弟子苏某某收取每人聊天费5000元。

奸淫女性

胁迫女弟子发生性关系

近年来,吴某衡以“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等为名引诱、胁迫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据称,目前有多名女弟子控诉吴某衡“禽兽不如”。据警方介绍,目前吴某衡的子女约有十几人。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广州光孝寺方丈释明生指出,吴泽衡的“华藏宗门”“于戒、于理、于修、于证,都不符合佛教规范,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

佛教人士说法

广东省佛教协会曾专门对吴某衡的佛教身份、“华藏宗门”的性质进行研究,认为吴某衡及其“华藏宗门”在传承上不属于佛教宗派,组织上不在佛教协会之内, 教制上诋毁佛教自封初祖,教义上窃取佛教名言乱释其意,教法上违如来遗教显异惑众;理论体系中盗用佛教名词,肆意解释没有可取之处;具体修行方法中,没有 原则,不守戒律,不尊国法;个人行为当中,显异惑众,妄说获福,打大妄语;“于戒、于理、于修、于证都不符合佛教规范,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

依法查处

2014年8月5日,珠海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一自称“华藏法门”(又称“华藏宗门”)的非法组织,传唤、审查涉案人员60多名,搜查活动窝点多处,搜缴该组织宣传品及财物一大批。据初步侦查掌握,该组织为首分子吴泽衡(47岁,揭阳市惠来县人)等人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诈骗、强奸等犯罪活动,其中15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5年7月14日上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泽衡等5人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罪一案。

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吴泽衡等5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吴泽衡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一十五万元。

一审法院还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孟越有期徒刑四年。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袁明有期徒刑一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赵卫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闰红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泽衡、孟越当庭提起上诉。广东高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广东高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以维持。    

 2016年2月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作出了二审判决。二审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人物简介

1967年出生,广东揭阳人,一直在老家读书,小学毕业后务农。

1983年(时年16岁)离开家乡。少年时期经常玩弄女性、耍流氓,曾因与一名有夫之妇同居,被派出所收容审查。

1990年自创“华藏法门”组织(1993年改名为“华藏心法”,2013年改称“华藏宗门”)。

1991年11月,因涉嫌诈骗、流氓罪被惠来县公安局刑警队收容审查。

2000年因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刑满释放。出狱后,接连发布《戒律度》、《戒品示》,加强组织管理。

2013年3月9日以来,以缴纳罚金名义“借”弟子300多万元。

2014年,吴某衡等人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诈骗、强奸等犯罪活动,其中21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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