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介绍
长方形,长宽之比为3:2。旗面自上而下由红、白、蓝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组成。
来历
荷兰曾受西班牙统治,于16世纪时荷兰之奥伦治亲王沉默者威廉领导人民发动独立战争,他们设计了一面橘、白、蓝的三色旗,这三个颜色源至奥伦治家族徽章:蓝色的底上有个白色的号角,并装饰著橘色的绳索。在1630年后,因为色彩不够鲜艳,在战场与海上不易辨认,以及部分人民对奥伦治家族的独裁统治感到不满;国旗颜色逐渐由红色取代橙色,并将蓝色加深。
1937年2月19日,荷兰威廉明娜女王(Queen Wilhelmina)颁布法令正式规定荷兰国旗的颜色是朱红色、白色、钴蓝色,沿用至今。
象征意义
蓝色代表海洋,象征人民的幸福;白色象征自由、平等、民主,还代表人民纯朴的性格特征;红色代表革命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