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小安

若小安

网络红人
若小安(1989年——)女,杭州网友,喜欢看书,2011年8月在微博走红。她才22岁(2011年),坦承自己是一位“失足妇女”,从事这一行业已经5年,其凭借“有思想”在微博走红,粉丝超过2万。经警方调查其为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为提高知名度编造“失足妇女”。[1]
    中文名: 外文名: 网络名称: 民族: 出生地: 毕业院校: 职业:刊物主编 走红原因: 别名:若小安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0年

简介

若小安,女,1989年出生,杭州网友,2011年8月在微博上越来越红。她才22岁(2011年),坦承自己是一位“失足妇女”。她的爱好是读书,房间中有不少书,有空有心情时,她还会去西湖边上散步。

若小安在微博中讲述自己的生活和情感,令人惊艳的文字引来两万多名粉丝,其中不乏一些加V的知名人士。有人对她赞不绝口;有人劝她及早上岸,改走“正路”;还有人开口指责,谩骂不已。她一一化解,还和某些作家叫板,微博上大战三百回合。她说,微博只是自己一个诉说心事的地方,自己也没有关注任何人,“不希望给你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走红经历

若小安,22岁(2011年),从事“失足妇女”工作5年,住在离杭州市中心很近的一个小区的6楼,和一位“姐妹”合租的房子。微博显示所在的城市是杭州。通过微博记述可以看出,她本来的用户名叫做“鸡者若小安”,后来自己一次改名后,那个用户名立即被别人抢注,她只好改名为“若小安1”。

截至2011年8月21日晚6点,若小安的粉丝数达到20788人。从2011年1月26日开始,她陆续发布了150多条微博,几乎每一条都有数十个网友的评论,被上百人转发。

2011年1月26日晚十点多,若小安发表了自己的第一条微博:“我给自己贴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标签”。在后面的两条微博中,她写明:“我叫若小安,很显然不是我的真名字,也不是我在场子里的名字,这只是一个微博上的名字”。此后的微博中,若小安开始记叙自己的生活。

2011年3月9日,若小安在微博中写:“我想把我的个人介绍改成‘做一个有思想的妓女’,但我觉得这样太得瑟了”。在很多网友看来,若小安的确是“失足妇女”中非常有思想、非常另类的一个。她的一些话称得上鞭辟入里,比如:“做一个有想法的小姐,还是做一个胸大无脑的小姐,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我们是一种商品,那么这种商品的结构单一,绝不是商品自身出了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

2011年6月7日,她在微博中说:“有不信邪的所谓作家们,你就来跟小安叫一次板,你也像小安初来围脖时候那样,举目无亲地一条一条织,我们PK文字,PK才情,PK故事,一个一个地攒粉丝,看谁受欢迎”。有网友看了她的文字后,鉴定为“文科。至少本科专业”。她却回道:“你太高看学校了,他们教育不出我这样的。不要说本科生,博导我也聊过,我没觉得他们比我更热爱写字,他们只是在混碗饭吃”。

相关事件

2011年9月24日,网友“犀利姐_博天下”微博爆料称,自称“床上的玩偶”,网友冠名中国“最有文化失足妇女”,微博粉丝已超19万的若小安1传因在微博上晒接客日记被警方带走。此事在网上引发各方热议。

警方澄清

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针对近期备受广大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若小安1”微w博内容,杭州公安机关迅速跟进,已经查明事实真相。网民“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9月28日,杭州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近日,一网名叫“若小安1”的网民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1月以来,该网民在某网站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瞩目”标签,还采用了“纪实”的手法,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

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

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人物特点

她关注新闻,在温州动车事故后,她写道:“只觉得大热天里的冷,冷到骨头里。我们这些小人物能做的,也就是好好善待自己,善待身边每一个人吧”。

她也喜欢时尚,在看了某男性杂志的一组春运题材的写真后,她说:“如果这就是时尚,我宁愿土到极点。时尚从来就是和艺术分不开的,没从这组图里看到任何美感,只有赤裸裸的低级性挑逗”。

六一儿童节这天,她说:“儿童节快乐,愿天下所有的孩子都不再有辛酸的童年,愿所有的成长都不那么疼痛”。

她还喜欢张楚的《姐姐》和周星驰的《喜剧之王》。“‘你说这城市很脏,我觉得你挺有思想。’有一首歌里,有思想的女孩子是被这样描写的。我从来没有骂过这城市脏,我依恋这个城市,那么多灯红酒绿,那么多声色犬马”。

她说自己比较欣赏木子美,“至少她真实,坦荡,不像那些小怪兽,臭不要脸”。有网友称她为“木子美第二”。

人物观点

若小安谈男人

酒吧老板。我坐在吧台前面的高脚凳上喝啤酒,酒吧老板一边抚摸我一边说,你真是个小妖精。我说,那你娶我来做老板娘吧,他没回话。结束时他给我钱,我没拒绝。这是我最愚蠢的问,他最愚蠢的沉默。

大学教授。有一个大学教授,在看到我房间里的书时候很惊讶,他问了好几遍这些书你都看过吗?我都看过,但我不打算和他讨论书里的内容,我说你可以去和你的研究生讨论,你来这里,是因为你是个寂寞的男人,而我有年轻的身体。

画家。我有一套毛笔,一方据说还挺值钱的砚台,我不懂这个,是一个本地的画家送给我的,他写了“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但是没有署名,也没有用印,据说是不值钱的。

有小三的男人。爱情其实很纯粹,就是两个人好。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怪小三拆散自己的家庭,怪小姐带坏自己的男人。没问题的感情能拆散吗?感情没有先来后到,时间靠前的爱情就真一点?

微博语录

“我一直是个你们床上的玩偶。若小安1身份特殊,不关注任何人,也不希望给你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敬请理解”。——若小安微博上的个性签名

“爸妈,你们都好吧,我在杭州,洗干净自己,重新做回五年前你们那个清纯的女儿,算是给你们的新年礼物。原谅我不给你们电话”。——2011年1月31日

“做一个有想法的小姐,还是做一个胸大无脑的小姐,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我们是一种商品,那么这种商品的结构单一,绝不是商品自身出了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

网友评论

2011年3月17日,一个正在备战高考的男生看了若小安的微博,评论说:“姐姐,难道不做这种工作就不能养活你自己了?”她看后感到吃惊,连忙劝这位男生说:“你是好孩子,弟弟加油。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轨迹,也许你还不明白姐姐的境遇。我理解你对我的不理解。真心劝你,你不要关注我了,我在说那些少儿不宜的事情时候会有心理障碍。你好好走你的路,过你的生活,但记得别在奋战、励志中迷失自己最美好的人性”。

有个名叫“杭城林浅”看了若小安的文字,留言说:“建议你好好赚点钱,然后在去读几年书,你底子很好,别浪费了!”对此,她回复道:“谢谢你的建议,你这个评论差点把我看哭了,我不缺读书的钱了,可我回不去了,我只能按自己的野路子,消磨这点所谓底子”。

@武昌府捕头:对于一个在公开媒体上,坦承自己卖淫的失足女,道德与法理都应予以谴责。不能因为她把卖淫行为“风花雪月”,而以掌声相送。倘若你认为私人财产应受保护,食品安全应受重视,你就不能把若小安的不受制裁当成社会的进步。

@唯悦江南:若小安的微博让很我震颤,那种矛盾和冲突似乎就如同自己内心的矛盾和冲突。人间百态、人生百态、美与丑在她的字里行间已是那么细腻。

@阳光绍兴网魏晋:特地去研究了这位被称“中国最有文化失足女”的围脖,以一位互联网从业者的视角,我越来越觉得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事件,我自认文字功底还不差,所以很能体会字里行间背后的用心,她的头像和自我简介其实都很精心策划,如果这个人是真实的,很适合做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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