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且之事

苟且之事

汉语成语
苟且之事,汉语词语,读音gǒu qiě zhī shì ,指男女之间不严谨之事也,即不正常的性行为,贬意。[1]
    中文名:苟且之事 拼音:gǒu qiě zhī shì 出处:《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

释义

男女之间不严谨之事也,即不正常的性行为,贬意。

出处

《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我只要委曲周全你家主一桩大事,并无欺心,若有苟且,天地不容。"

周立波《扫盲志异》:"等到稍微定定神,他的头一个心思是要冲进房间去,捉奸捉双,亲手拿住这对苟且的男女,好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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