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员

航空安全员

保证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安全的人员
航空安全员,又称空保、安全员,与之定义相关的不同文件的定义内容也有所差别:《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航空安全员,是指为了保证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安全,在民用航空器上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持有本规则规定的有效执照的人员。《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航空安全员,是指为了保证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安全,在民用航空器上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具有航空安全员资质的人员。
    中文名:航空安全员 外文名:Flight security guard(Air marshal) 别名: 又称:飞行安全员 安全员:2000人左右 空警:五百名

工作职责

航空安全员的职责是保护机上人员和飞机的安全,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及扰乱性事件,部分兼职安全员还要参与客舱服务工作,航空安全员必须在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航空安全员的任务是维护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内的秩序,防范和制止劫机、炸机和其他对民用航空器的非法干扰行为,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座位安排

安全员的具体座位安排,首先是由航空公司和机长根据航班安全等级不同而按照需要确定的,并不一定坐在某一个位置。

历史背景

197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在国际航班上派遣安全员,组建了航空安全员队伍,执行安全保卫任务;

1982年,国务院批准在国际和国内主要干线航班增配安全员;

1983年,中央根据当时国内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保证空防安全的需要,决定将机上安全员工作改由武警承担;

1987年,国务院再次批准民航组建航空安全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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