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残粉

脑残粉

网络热词
脑残粉,网络流行词,通常指的是那些对于名人以及不同的品牌极度痴迷,疯狂追求以至于失去了个人理智的人。这样的一种人会对任何不利于他们所追求的名人或者品牌的言论进行猛烈的攻击,甚至伤及无辜。
    中文名:脑残粉 外文名: 含义:那些对于名人以及不同的品牌极度痴迷,疯狂追求以至于失去了个人理智的人 表现:经常为偶像做不合理的事

词语来源

出处已无从考证,大概率是饭圈。

发展经过

脑残粉,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一个名词。随着思想的不断进步,网友也将其作为一种自嘲。或者是对某些事物的狂热爱好者的统称,无贬义。也有被人认为是贬义的。

引申含义

脑残粉。通常指的是那些对于名人以及不同的品牌极度痴迷,疯狂追求以至于失去了个人理智的人、这样的一种人会对任何不利于他们所追求的名人或者品牌的言论进行猛烈的攻击,甚至伤及无辜。

产生原因、

“我们”和“他们”

从普通人变成“极度痴迷者”其实并不是一个极大的跳跃。其根源可以归结为一个存在了数十年的心理学理论“社会身份”(social identity),该理论由心理学家亨利·泰菲尔(Henri Tajfel)和约翰·特纳(John Turner)提出。

对于该理论,简而言之,人们很本能地倾向于将自己划分为不同的群体,而这些群组只是存在着极小、毫无无意义、甚至完全是人为的差异,目的是为了给自己营造一种属于这个世界的感觉。一旦将自己划归于某个特定的群体,他们就会显示出极大的忠诚。对于支持该群体观点的人,他们会鼎力支持,同时对“局外者”加以歧视,尤其是属于竞争对手阵营的“局外者”。

换言之,作为社会生物,我们在社会上倾向于将人们分为“我们和他们”。我们的大脑很容易进入这种人为的区别状态。基于此,一些商业广告,如苹果的“我是Mac”和三星的“我是很酷的Galaxy S III用户”等,就很容易让人们进入这种差异状态,从而导致不理性的极度痴迷行为。

“社会身份”理论称,这些“极度痴迷者”并不是有意选择让自己成为某个品牌的忠诚用户,但糟糕的是,有研究结果显示,“进去容易出来难”。一旦成为了某款产品的“极度痴迷者”,想要抽身是很困难的。

“极度痴迷主义”胜于宗教信仰

一旦“极度痴迷者”将自己视为某一特定群体的一员,他的忠诚度是相当可怕的。自己选中的产品绝对不会出错,而“其他产品”则绝对不是好货。对自己选中的品牌,他人的任何指责都是异端邪说,甚至是对上帝的亵渎。而且,“极度痴迷者”通常将自己视为所选中产品的“福音传道者”。

BBC纪录片《超级品牌的秘密》(Secrets of the Superbrands)对苹果粉丝亚历克斯·布鲁克斯(Alex Brooks)进行了测试,以判断“极度痴迷者”在看到苹果产品后的身体反应。神经科学家向布鲁克斯展示了一些图片,其中包括苹果产品的图片和非苹果产品的图片,而布鲁克斯的大脑反应是不同的。更令人吃惊的是:当看到苹果产品照片后,布鲁克斯大脑被激活的区域,与宗教信仰者看到与所信仰内容相关图片后被激活的大脑部分相同。

“苹果狂热粉”在看到苹果产品后大脑被激活的区域,与宗教信仰者看到信仰内容相关图片后被激活的部分相同。

一位精神学科学家称:“这意味着一些大品牌的科技公司已经控制或利用了用来处理宗教信仰的大脑区域。”

我并不认为,只是一些大的科技品牌才控制或利用了该大脑区域,但这却可以说明,当自己选中的产品遭到批评或蔑视时,“极度痴迷者”为何如此疯狂地反击他们。

“极度痴迷主义”甚至胜于宗教信仰。一旦将自己归入某个特定群体,并持续一段时间,那么你的身体就已经适应了相关功能。正如我此前所说,究竟是我们进化了科技,还是科技进化了我们?

习惯成自然

澳大利亚艺术家海伦·索斯(Helen South)在网站发表过一篇文章,引发了一个关于Windows 8及其陌生的手势操控的有趣问题。苹果在法庭上极力保护自己的手势专利,部分原因是因为人脑的倾向已经习惯于经常使用的界面?如果一些常用的界面归苹果专属,如点击放大,那么对于长期用户而言,要换一部手机就会有一种陌生的感觉。

索斯在文中写道:“重新布置放刀叉的抽屉,看看在多长时间内,不会再去放刀的位置去拿叉。当来到另外一个国家,看看多久能从右侧通行适应左侧通行?”

这种设备界面上的不同,以及“极度痴迷者”使用另一种产品时所感到的困惑,进一步突出了前文所述的“我们”和“你们”之分。

有证据表明,一些主要的操作系统厂商也意识到该问题。例如,苹果在Mac OS X开发人员指南中称,开发人员应该使用熟悉的OS X界面组件来提供标准功能。此外,iOS开发人员数据库中也包含了同样的原则。

不仅苹果,微软也是如此。微软在Windows 8手势指南中称,开发人员应避免使用类似的手势,以防给用户造成混淆。其实,微软几乎对Windows 8应用的每个部分都做出了规定。

群体特点

群体多样

既有普通公民如学生、也有公众人物如演员,既有追星族、也有军事迷。

爱好多样

除了明星,粉丝们的爱好对象也可以是其他事物,如网红、洋快餐、军事杂志。

行为狂热

脑残粉主要表现为对一些明星艺人不顾一切,丧失理智地去爱,爱到深处唯偶像。

迷上刘德华后辍学回家专业追星,父母为帮女儿圆梦,倾家荡产,父亲卖肾结果不符合没卖成,后来成功见到刘德华,却不满足于拍照合影,隔天,父亲跳海自杀,唯一的遗愿就是希望刘德华再见女儿一面。——一名刘德华“脑残粉”

女演员袁莉遭到粉丝咒诅她的孩子是畸形儿,一位男粉丝幻想是女演员韩雪的爱人并骚扰韩雪的家人等狂热行为。

标准行为

1、个别人为偶像自杀;

2、与偶像见面能激动的哭晕过去;

3、维护偶像不惜与好友绝交;

4、生活中到处充满偶像元素,墙壁贴满偶像海报;

5、不断给偶像写信、寄贺卡、送自制礼物;

6、不吃不喝也要购买偶像产品;

7、跟着偶像到处跑。

群体分类

轻度脑残粉

特点:长期聚众蛰伏在各贴吧论坛,已富有攻击性,凡有说出有对自己偶像不利言论的对象,都会遭到这些群体的攻击。

具体表现:平日里做的事情就是天天泡在贴吧、论坛、小组等粉丝地带,八卦关于自己偶像的一切信息。活跃在所有偶像的网络社交账号的粉丝列表中,并担负起为偶像“圣战”的神圣使命。他们会定时搜索刷新社交网站上一切包含粉丝名字在内的消息,但凡发现某条消息中出现有对偶像不满不利的言论,立马会召集人马然后群起而攻之。

重度脑残粉

特点:行为比较疯狂,偶像已经是他们的精神支柱,对偶像的崇拜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

具体表现:在偶像上的意见分歧而导致朋友绝交,恋人分手;为了偶像去他所在的国家留学;为了以后能近距离接触到偶像的圈子,从事传媒行业;为了追逐心目中的男神,不计成本地把钱花在各种追演唱会,跟偶像住同一家高档酒店以求“偶遇”,购买昂贵的摄影器材拍摄偶像所有演出的照片。

社会评价

俗话说的好,“别理那些‘钓鱼’的人”(发表某种言论后等待别人的攻击性回复)还是有道理的,毕竟,你无法轻易说服那些“极度痴迷者”。当然,有些人对“脑残粉”理解较偏激,在他们眼里粉丝就是“脑残粉”。

此外,当下一次有“极度痴迷者”攻击个人的喜好,或者因为我发现某款产品的微小瑕疵而令他们大发雷霆时,这是他们的一贯作风,早已被注定。

任何社会都会有“追星族”,但追的不能完全是一张脸蛋,而应该是其身上的正能量。盲从到迷失自我和大是大非的时候,“追星”就变成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事。这里所谓无情,一是指深陷丑闻的当事人,二是指法律昭昭。在“看脸的社会”里即使撒泼打滚也跟当事人没一点关系,只能表明追星者追来追去追丢了自己。

粉丝追星本身无可厚非,这既是粉丝的权利,也是明星盼望的事,说明明星有魅力、有市场。但是,凡是都要有一个底线,粉丝追星行为应当仅限于法律和道德许可范围之内,任何突破这一底线的追星行为都应该予以禁止。“脑残粉”追星,对明星的行程进行跟踪,骚扰明星的日常生活,乃至对明星发出死亡威胁,这就突破了法律底线,侵犯了明星的合法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粉丝的频频骚扰,明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持生活的宁静,避免和阻止骚扰事件再次发生,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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