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2001年6月,获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06年6月,获广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2011年6月,获云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论债权二重让与的处理规则
论意思自治原则在诉讼时效制度中的体现
黔东南台江县苗族林权习惯法研究——以阳芳寨为例
论我国电视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黔东南苗族山林保护习惯法研究
论我国优先权制度构建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人才培养
《以案说法》
《民法典》
社会任职
兼任贵州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2001年6月,获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06年6月,获广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2011年6月,获云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论债权二重让与的处理规则
论意思自治原则在诉讼时效制度中的体现
黔东南台江县苗族林权习惯法研究——以阳芳寨为例
论我国电视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黔东南苗族山林保护习惯法研究
论我国优先权制度构建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以案说法》
《民法典》
兼任贵州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