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

胡斌

杭州5.7交通肇事案嫌疑人
胡斌,男,肇事的胡斌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民族体育专业高职班学生,曾获得杭州首届卡丁车大赛冠军,而其在接受采访时也不讳言常和朋友飙车,把闹市街道当做赛车道。2009年5月7日晚在杭州市文二西路飚车时撞死在过斑马线的谭卓,承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侦查已经终结,5月20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者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受害者父母获赔113万元,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1]
  • 中文名:胡斌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出生地:
  • 毕业院校:杭州师范大学
  • 职业:学生
  • 籍贯:杭州
  • 性别:男
  • 个人荣誉:杭州首届卡丁车大赛冠军

人物简介

胡斌,男,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民族体育专业高职班学生,曾获得杭州首届卡丁车大赛冠军,而其在接受采访时也不讳言常和朋友飙车,把闹市街道当做赛车道。

2009年5月7日晚在杭州市文二西路飚车时撞死在过斑马线的谭卓,承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侦查已经终结,5月20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者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受害者父母获赔113万元,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谭卓父亲已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人物事件

概述

2009年5月7日晚八时许,谭卓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被胡斌所驾驶的改装三菱Lancer Evolution IX跑车(车牌:浙A608Z0)撞飞,后经120急救车送医院后不治。有目击者声称,谭卓被撞出大约5米高后再重重摔在20米以外的地方,可能当场死亡。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网友发现肇事者QQ还在进行更新,因此质疑肇事者是否被及时拘捕。

进展

5月8日,杭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及“当时车速在70码(公里)”,由此引发舆论不满。同日晚间,杭州市民及浙江大学学生自发走上街头为谭卓举行追思会 。

5月10日,谭卓追悼会召开。同日,杭州警方承诺将秉公办理此案。

5月11日,杭州警方承认肇事者存在违法超速行为。另据杭州媒体报道,杭州市长称该事件骇人听闻要严惩。

5月12日,杭州市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发表声明对此事表示关注。

5月13日,杭州市政府澄清肇事者胡斌的飙车同伴翁振华并非市领导儿子。该案中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将由一家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来判定。

5月14日,杭州飙车案事故鉴定完成,专家称“车速肯定不是70码”。杭州市公安局当日向媒体发布交通肇事案鉴定报告,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时速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间,且肇事车辆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但是该鉴定报告被网友质疑其可信性,且受害人父亲拒绝在鉴定报告上签字。同时,杭州公安局发言人证实胡斌还在羁押中。

5月15日,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并认定本次事故由胡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杭州警方也就早前的70码说法向公众道歉。

5月16日,谭卓家属决定暂时不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5月20日晚,杭州警方宣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同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者谭卓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谭卓父母获赔113万元

7月3日,胡斌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7月15日,杭州“5·7”飙车案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7月20日,被告人胡斌正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公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针对审判结果双方家长均表示不公平,受害者家属认为判处太轻,而肇事人母亲庭审结束后痛哭,并说“太不公平了”。

谭卓的父亲谭跃于7月24日下午分别向西湖区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寄出了抗诉申请书;向西湖区法院、杭州中级法院、浙江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寄出了申诉书;另外,还向杭州市人大、浙江省人大、全国人大寄出了情况说明书。胡斌父母虽认为判决结果不公平,但却表示暂时不会上诉。

谭跃说,抗诉申请书主要包括两点,一是一审判决的罪名定性问题。谭跃说他从没认同过“交通肇事罪”的罪名,至今仍坚持胡斌犯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是胡斌“替身”的问题。对于西湖法院的辟谣公告,谭跃认为,“没有说服力,毫无意义,就是假的替身也会这样回答问题。”并希望上级司法部门能认真对待此事,依法公开、公正、透明地对胡斌的身份进行鉴定,以消除大家的疑虑。

7月30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驳回了受害者谭卓家属的抗诉申请。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事实、确定性质、适用法律方面与检察院所认定的完全一致,量刑也在法定幅度内,故决定不提出抗诉。

后续发展

7月31日,是“杭州5·7飙车案”罪犯胡斌入狱的第一天。下午3时,胡斌就读大学的两名老师和两名同班同学前往监狱看望。案发两个月后,胡斌首次面对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的采访,胡斌说“我很对不起谭卓父母亲,这辈子都会觉得愧疚。”面对网友对其形象的质疑,胡斌向记者展示他的右胳膊,可见一道长长的白色疤痕,胡斌说“这是初三时留下的”。另外,出事时胡斌戴着是隐形眼镜,而庭审中则是戴着一幅黑框眼镜。8月21日,捏造散布“胡斌替身”谣言者熊忠俊(网名:刘逸明)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影响

杭州交警依据肇事者及同伴说辞初步认定肇事车辆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每小时并控制媒体报道进而导致谭卓事件立刻成为2009年的网络热点。

同时关于肇事者胡斌应该是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还是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在民众和法律界也产生了争论。也有媒体认为利用舆论压力不利于司法公正,如《南方新闻网》的郭光东认为舆论不管如何也应理性看待案件本身。5月17日,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节目对“杭州富家子闹市飙车撞死人该不该严惩”展开激烈辩论,节目直播当晚,观众短信投票支持严惩该富家子的有16091人,认为应该宽容不必严惩的只有1756票,支持重判的观众占了近九成,而参与辩论的专家则多支持理性看待法律公正。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认为这已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行为和法律的碰撞。一些媒体担心如果轻判会导致连环悲剧。

一些媒体认为该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公权力不能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与制约。

《燕赵都市报》就杭州飙车案提出了“飙车还是不是交通活动”的质疑,进而希望修改交通法,明确“非交通活动”概念。

事后虽然对于一些质疑杭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解释,但这也说明了一直政府部门以来行事欠阳光,凸显了公正执法信任危机。

一审庭审结束后,网络持不同政见者刘逸明发文认为在法庭上的胡斌是替身。法院说这是网友的“猜测”和“无稽之谈”,称“身体发胖可能与其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比较有规律,且活动量比案发前减少所致”。谭卓的父亲相信庭审现场的就是胡斌本人。有媒体认为胡斌在法庭上文质彬彬的形象可能是其律师为其设计。

2009年7月25日左右,网上刘逸明再次传言称,网友已找到胡斌一审时的“顶包”——张礼礤的照片,而胡斌已经偷偷出国。有网友相信张礼礤就是给胡斌顶包的人。甚至有网友猜测有3个“胡斌”。

针对刘逸明通过网络的以上传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7月27日给新华网杭州站发来传真,回应说,“法院确定,出庭受审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谭卓死亡的胡斌本人”。

针对部分网友的质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确认出庭受审的胡斌就是“5·7”交通肇事案肇事者胡斌。检察院在看守所提审胡斌时,核对了胡斌的基本信息还核实了胡斌的身份证、驾驶证。7月15日,公诉人在审判长核实胡斌身份的基础上,调查核实了该案的全部犯罪事实和证据。胡斌在法庭上回答的所有问题与检察机关所掌握的事实证据都互相印证。胡斌的身体还有特殊的特征,如因在校期间踢足球右手臂骨折,留有很长的伤疤。

据杭州市交通局提供信息,经仔细调查核实,杭州市出租车正、副班驾驶员中没有叫张礼礤的人

7月29日,一位北京的刘先生通过凤凰网、京华时报向媒体和网友声明,表示网上被人肉出的照片就是他本人,他不是张礼礤,也和胡斌无关。刘先生表示,他是北京人,在一家国企做行政助理,从没去过杭州。照片是2005年中秋节前后,和朋友去古北口游玩时所照。“可能是朋友发在博客中的照片被翻出来了吧”。照片给他造成了很大困扰,现在他已经发表声明,要求所有转载照片的媒体、网站删除此照片。

欺实马

语源自70码,网民恶搞出一个生物“欺实马”,以此讽刺杭州警方对此案中肇事车辆的车速认定。

根据中国论坛上广为流传的版本,欺实马是一被草泥马排泄物封印于杭州一名为交井(“交警”的谐音)的古井中的不知名妖孽,当时的钱塘富贾中流行着一种风俗,每每遇到灾祸,富贾们都将家中宝物钱财投入此井,以求消灾避祸,少则几万,多则几吨。但此井被没有因此而变浅,它终年寒气逼人,令当地百姓甚为恐惧。

再次车祸

2014年5月2日22时30分,杭州龙井路西向东下山方向发生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接警后,景区交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杭州牌照的小型轿车侧翻在路边,无人员受伤。当时车边只有一名年轻男子,自称该车驾驶员。

经核实该名男子就是胡斌。

交警查明胡斌系该轿车所有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件状态均正常。警方称没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超速,事故原因可能是操作不当。民警对当事人作了酒精检查,未发现酒驾嫌疑。目前,这起事故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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