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钠

肝素钠

化学药品
肝素钠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味,有引湿性,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丙酮等有机溶剂。在水溶液中有强负电荷,能与一些阳离子结合成分子络合物。水溶液在pH值7时较稳定。肝素钠为抗凝血药,是一种黏多糖类物质,系由猪、牛、羊的肠黏膜中提取的硫酸氨基葡萄糖的钠盐,在人体内系由肥大细胞分泌而自然存在于血液中。
  • 药品名:肝素钠
  • 外文名:Heparin sodium
  • 别名:达肝素钠;依诺肝素钠;肝磷脂钠盐;亭扎肝素钠
  • 是否处方药:
  • 主要适用症:
  • 主要用药禁忌:
  • 剂型:
  • 运动员慎用:
  • 是否纳入医保:
  • 批准文号:
  • 药品类型:
  • 分子式:ca.(C12H16NS2Na3)20
  • 分子量:ca.12000
  • CAS登录号:9041-08-1;101921-26-0;102785-31-9;12656-11-0

适应症

1.预防血栓形成和栓塞,如深部静脉血栓、心肌梗死、肺栓塞、血栓性静脉炎及术后血栓形成等。

2.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如细菌性脓毒血症、胎盘早期剥离、恶性肿瘤细胞溶解所致的DIC,但蛇咬伤所致的DIC除外。早期应用可防止纤维蛋白原和其他凝血因子的消耗。

3.其他体内外抗凝血,如心导管检查、心脏手术体外循环、血液透析等。

临床应用

静注或肌注:0.5万~1万单位/次,4~12小时1次。静滴:每24小时1~2万单位加入5%葡萄糖水中或生理盐水中滴注,每分钟20~50滴。

不良反应

1.最常见出血,可能发生任何部位。

2.常见寒战、发热、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3.长期用药可致脱发和短暂的可逆性秃头症、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

4.注射局部可见局部刺激、红斑、轻微头痛、血肿、溃疡等。肌内注射后更严重,因此不宜肌内注射。

5.尚见短暂的血小板减少症。肝素诱发的血小板数减少(HIT)是由于肝素-血小板4因子抗体复合物结合于血小板4因子受体所致。可激活血小板聚集,造成小动脉栓塞。虽少见,但可致死。如出现HIT应立即停用肝素。

注意事项

用药期间应定时测定凝血时间。60岁以上老人对本品更为敏感,应减少用量,并加强监测。妊娠期妇女仅在有明确适应证时,方可用本品。本品不分泌入乳汁。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刺激性较大,应选用细针头做深部肌内或皮下脂肪组织内注射。

用药禁忌

对肝素过敏、有出血倾向及凝血机制障碍者(如血友病、紫癜、血小板减少),消化性溃疡、创伤、先兆流产及产后出血者,严重高血压、颅内出血、细菌性心内膜炎、活动性结核、内脏肿瘤、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外伤及手术后患者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肝素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加重出血危险:香豆素及其衍生物、阿司匹林及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双嘧达莫、右旋糖酐、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尿激酶、链激酶等。

2.肝素并用碳酸氢钠、乳酸钠等纠正酸中毒的药物可促进肝素的抗凝作用。

3.肝素与透明质酸酶混合注射,既能减轻肌注痛,又可促进肝素吸收。但肝素可抑制透明质酸酶活性,故两者应临时配伍使用,药物混合后不宜久置。

4.肝素可与胰岛素受体作用,从而改变胰岛素的结合和作用。

5.不能与碱性药物合用。

6.低分子肝素钠联合地屈孕酮治疗先兆流产,可显著改善患者凝血功能,疗效更理想。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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