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观察员国

联合国观察员国

不享有投票权拥有主权的政治实体
联合国观察员国,是联合国在会员国之外,设立的观察员制度,邀请尚未加入联合国的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实体参与联合国事务。观察员国有权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但是不被允许参与会议中的投票。截至2012年11月,梵蒂冈是联合国的唯一的观察员国,可以申请成为联合国会员国。
    中文名:联合国观察员国 外文名: 适用领域: 所属学科: 性质:并非联合国会员国 权利:不享有投票权 地位:拥有主权的政治实体

简介

观察员国主要是指在一些国际政治经济体或国际民间团体参与国际组织时列席的国家。大多数国际组织允许接纳非成员国、民族解放组织、政府间组织、非政府间组织甚至个人作为观察员出席其有关的会议。

观察员国的任务是向本国政府或派出组织汇报派往组织的活动情况,或尽量将本国政府、派出组织或个人意见提供给派往组织参考。一般是每次会议临时邀请的,但也有的国际组织接纳常驻观察员代表团。 

观察员国在国际组织的有关会议上通常既无发言权也无表决权,不能参与实质性的讨论。不过,观察员国可以获得会议的所有资料,并且有时还可提出正式的建议。观察员国只享有某些利益和便利,只承担较小义务,没有会员国的法律地位。通常,成为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国,即是向成为该国际组织的成员国迈出了第一步。 

观察员国中的“观察”是双向的:一方面,观察员可以观察它所参与的国际组织,以决定是否加入该组织;而另一方面,国际组织也会观察它的观察员,以决定是否批准其加入。

制度

联合国在联合国会员国之外,还设有观察员制度,邀请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实体参与联合国事务。观察员国有权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但是不被允许参与会议中的投票。

截至2007年,联合国大会共有64个观察员。当中包含1个观察员国(梵蒂冈)、5个观察员实体、和58个观察员组织。

其中,观察员国被视为拥有主权的政治实体,随时可以依照自由决断递交请愿书申请成为联合国的正式会员国,例如瑞士在2002年9月10日成为正式会员之前的1948年至2002年间,是联合国的常任观察员。

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国视巴勒斯坦(2012年11月29日前)和马耳他骑士团为观察员实体,而非主权国家。

巴勒斯坦

1974年11月2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3237号决议,赋予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观察员席位。

在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宣称拥有巴勒斯坦国的主权之后,1988年12月15日大会依照A/RES/43/177号决议将其名称改为“巴勒斯坦”。巴勒斯坦在联合国中的地位是一个“非会员政治实体”。 

2011年9月,巴勒斯坦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递交申请,寻求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但因美国和以色列反对而未能获得安理会支持。

2012年9月,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在第67届联大一般性辩论发言时说,巴勒斯坦将寻求在本届联大期间通过一项决议,以批准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观察员国。巴勒斯坦如果获得联合国193个会员国简单多数支持,即可成为观察员国。如果巴方获得联合国观察员国地位,将在道义上得到更多国际支持,也可以参加联合国下属其他机构,为下一步建立巴勒斯坦国创造有利的政治条件。

2012年11月29日,11月29日,第67届联合国大会以138票赞成、9票反对、41票弃权通过历史性决议,授予巴勒斯坦联合国观察员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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