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

罗彩霞

中央电视台记者
罗彩霞是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灵官殿镇人,因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及身份证被盗用造成2009年本该毕业的她无法毕业,成为新闻热议的话题。现为中央电视台记者。
  • 中文名:罗彩霞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出生地:
  • 毕业院校:天津师范大学
  • 职业:
  • 籍贯: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灵官殿镇
  • 性别:女

顶替事件

罗彩霞是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镇人,她和王佳俊均为邵东一中2004年298班应届文科毕业生,2004年参加高考,获得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罗彩霞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复读一年后考入天津师范大学。王佳俊2004年高考成绩为335分,远未达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录取线。

2004年9月,王峥嵘(王佳俊的父亲)在王佳俊班主任老师张文迪的帮助下,获得了罗彩霞高考成绩等相关信息,王峥嵘利用弄到的一张空白迁移证伪造了罗彩霞的迁移证。同时,王峥嵘要其妻子拿王佳俊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县招考办领取高考档案,王峥嵘找到打字店复制伪造成罗彩霞的高考档案。

2009年3月1日,罗彩霞到建设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被银行告知其本人信息与网上身份不符合。原来系同班同学王佳俊冒用了罗彩霞信息,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意外浮现。

求助媒体

几经交涉未果,罗彩霞开始在网上寻求帮助。2009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以《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为题率先报道了此事,罗彩霞手举王佳俊头像的照片出现在众多门户网站上。罗彩霞这个名字,甚至成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代名词。

调查

调查终结湖南省对罗彩霞事件的调查2009年6月正式终结,省联合调查组6月2日通报了相关信息。王峥嵘因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涉嫌犯罪,已被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审理

2009年10月26日,王峥嵘被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8月13日下午13时,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宣判罗彩霞案,案件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罗彩霞在庭下调解时作出很大让步,被告王峥嵘一次性向罗彩霞支付4.5万元赔偿金,罗彩霞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庭审期间,王峥嵘的代理律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鞠躬致歉。该案也成为侵犯姓名权案件获取赔偿数额最高的案件。

工作经历

签约成都电视台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真相30分》曾经为罗彩霞做过两次节目,记者付启法因此与她相识。到成都后不久,罗彩霞就给付启法发了一条问候短信,希望能多多关照。罗彩霞说,她希望通过记者这个职业去帮助更多人,关注社会公正,就像当初记者帮助自己一样。就这样,罗彩霞进入了电视频道的视线。不久,电视台让人问她“做记者怎么样”,并邀她面试。

2010年8月31日下午3时,在一番面试后,罗彩霞与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签下劳动合同书,正式踏入媒体圈。紧接着,罗彩霞和电视台记者一起前往春熙路采访火灾现场,开始了自己作为新闻记者的新历程。2010年11月17日,罗彩霞第一次以记者的身份出差,采访南京某高校学生造假事件。

进入央视

2012年2月,罗彩霞离开成都电视台,成为中央电视台一档经济栏目的记者。7月21日,北京遭遇特大暴雨,77人遇难。她和同事到京港澳高速路现场采访,赶出了一期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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