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录取

网上录取

高校录取方式
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即省级高招办通过网络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传送到招生院校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决定录取与否。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登记表、体检表及综合信息。在录取工作中会出现一些院校或专业不能满足招生计划,还有一些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情况。对此在网上采取调剂志愿的办法,按考生的相关志愿将志愿服从分配的考生档案材料从高分到低分提供给学校在网上录取。
    中文名:网上录取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Online Admission 全名: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释义:网络招生 注意事项:考生要认真填涂各种信息表

介绍

1998年,教育部制定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计划特别强调,为了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迎接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即将给人类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新挑战,要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其中第21条明确指出,要利用中国教育科研网建立全国大学生招生远程录取、计算机学籍管理、毕业生远程就业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系统。

基本程序

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办根据省划定的文、理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体育、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同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1)自主招生志愿投档,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录取,模拟投档线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自主招生志愿投档并确定录取名单后,再进行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3)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省外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本省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确定。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档外,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高校计划余额1:1投档。

(4)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省招办在每批投档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

(5)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高校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我省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和我省规定为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如考生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政策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招办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招办或者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教育行政、招生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6)高校根据省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仅在本科三批民办院校和独立院校中使用)、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考生要认真填涂各种信息表(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考生电子档案是网上录取的依据,其来源是考生在高考报名、体检和填报志愿时所填涂的各种表(卡)等。由于考生填涂表(卡)错误造成高考落榜的情况偶有发生。因此,考生一定要严格按照省级招办提出的要求,认真、准确地填涂各种表(卡),并反复检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考生必须亲自确认电子档案的准确性

从考生填涂的各种表(卡),到形成考生电子档案,中间要经过信息采集过程。所谓信息采集,就是采用电子扫描技术和人工录入的办法,将考生填涂在表(卡)上的信息输入到计算机系统中存储。为了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准确性,各市(区、县)、地(州)招办在完成信息采集形成考生电子档案后,都会打印出一份,由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有的考生不重视确认和签字过程,不仔细审核,有时会造成错误。为此,在教育部公布的《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要求,要对采集的考生信息进行确认。

考生应详细了解所报考学校的录取规则

在招生过程中,各校的录取规则是通过一个叫“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录取系统院校子系统”的程序来实现的。学校在专业预分之前,将根据该校的招生规则设定有关的模板,如:预分专业的原则、二志愿级差的设定、对文化课成绩的使用方法、服从调剂时的取舍原则、对外语语种的要求等。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录取规则。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