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方

统方

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
“统方”是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所谓为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1]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
    中文名:统方 外文名:Unified Square 所属学科: 定义: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 所属行业:医疗 拼音:tǒng fāng

规定

1.要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高值耗材使用等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2.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对医院各个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医院信息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科室的职能,限定各个科室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有关信息的权限。各岗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权限,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使用。

3.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购销人员牵线搭桥,为其提供相关信息,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4.建立审批权限。建立所有对药品、高值耗材进行相关统计和查询,必须在网络信息科建立名册,工作人员只能在授权范围内查询本职责范围的相关信息,医院信息系统中要设置重要(敏感)信息查询留痕功能,有效地控制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传播范围。

5.加强风险岗位廉洁监督。对有条件统方的岗位,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

6.强化信息监督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的相关模块,由网络信息科加强监管并建立查询日志,进行登记(包括计算机编号、操作者代号、操作时间等)。定期监管分析,保障药品、高值耗材信息的安全。

7.实行医院、企业规范药品、高值耗材购销双向承诺制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推行医院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医药购销廉洁自律承诺书。将禁止违规统方列为《承诺书》的内容之一;实行医药购销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从事违规统方的医务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从事统方的医药代表和医药生产及经营企业建立“黑名单”,按要求给予取消其供货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准其参与招标的处罚。

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统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落实“统方”管理要求的医疗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并且严肃追究责任。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者为商业目的“统方”的,不仅要对当事人从严处理,还要严肃追究医院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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