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邓恩

约翰·邓恩

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
约翰·邓恩(John Donne,1572~1631), 是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为T·S艾略特特别推崇,于其中布罗茨基和这位久远年代的异国诗人。教士,诗人。曾在欧洲大陆游历。也曾是宫廷中潇洒倜傥、前途无量的绅士。1598年,他被任命为伊丽莎白宫廷中最重要的一位爵士的私人秘书。他的仕途似乎一片光明。邓恩也能够逢迎那些达官贵人。但是1601年,他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他与一位17岁少女秘密结婚,由此毁了自己的大好仕途。[1]
  • 中文名:约翰·邓恩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出生地:伦敦
  • 毕业院校:牛津大学,剑桥大学
  • 职业:教士,诗人
  • 代表作品:《歌与十四行诗》
  • 主要成就:开创玄学派诗歌
  • 英文名:John Donne
  • 去世年月:1631年3月31日

个人简介

近年来,学者们对约翰 邓恩 (1572~1631)的兴趣大增,尤其是现代派诗人艾略特对他更是推崇备至。邓恩曾就读于牛津和剑桥两所学校,但未获任何学位。尽管他从其父处继承了一笔钱,但远远不能使他经济上获得自立。他不善经商,不得不以另一种途径在这个世界上立足。他只得依靠智慧、幽默、情趣、学识、勇敢以及别人的恩惠。他广泛阅读了神学、医学、法律和古典著作,因此在写作中,他有时显示出其不凡的学识、机智和幽默。

邓恩虽婚姻美满,但他上层的朋友们对他耿耿于怀,不肯原谅他。那些爵士解除了邓恩的职务,并命人逮捕、拘禁他。获释后,邓恩不得不干各种差使以供养妻儿。30多岁的邓恩已风光不再,他疾病缠身、穷困潦倒、郁郁不乐。

个人经历

邓恩出身于天主教家庭。开始他曾经断然拒绝担任神职。1615年,邓恩终于成为一名卓越不凡的英国车教牧师。他的玄学风格,大胆显露的博学多才,以及机智和幽默,都在他的布道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1621年,他成为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有多篇优秀的布道文得以流传下来。

不难理解,邓恩一生中创作了大量的宗教诗。邓恩的诗歌与其前人和同龄人的作品迥然不同。伊丽莎白时代的诗歌大多讲究雕饰,意象华丽。邓恩通过使用一种更注重智力的比喻,激情与推理融为一体,而给诗歌重新注入了活力。他创造了极为凝炼意象,这些意象通常包含着一种戏剧性对比的因素。他在诗中嘲笑传统的爱情诗的陈词滥调。邓恩不仅在意象和观念上作大胆的实验,而且在诗的节奏和诗节形式也作创新。本琼生曾经说到:“邓恩在很多方面是世界上第一诗人。”

影响

邓恩与他其后的模仿者通常被称为“玄学派诗人”。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读者对他的作品重新进发出巨大兴趣,仿佛发现了一块埋藏在地下的宝玉,并且立即对现代诗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时的诗人对邓恩所代表的那种诗风如饥似渴,想极力摆脱19世纪末浪漫主义诗歌的陈腐的语言。所有这些,都使邓恩在英国诗人中的地位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邓恩被公认为文学大师。艾略特对他情有独钟。二者的诗风有颇多的相似之处。

后人评价

多恩去世之后,在几代人中都没有得到重视,而他打动我们当代人是因为他说出了我们的生活境遇,而弥尔顿[45]就做不到这一点。也许再过大约五十年,这种情况就会改变。但现在,多恩在我们眼中是个伟大的作家,不仅因为他对现代诗歌产生的强有力影响,而且因为他的看法就是现代人的看法。1940年海明威 (Hemingway)[119]的小说《丧钟为谁而鸣》(For Whom the Bell Tolls)这一题目选自多恩发表于1624年《祷告》(Devotions)中的一首诗中,这绝非偶然。

家庭情况

多恩生于一个罗马天主教家庭,他的母亲与壮烈牺牲的托马斯莫尔爵士(Sir Thomas Moore)沾亲。多恩在牛津和剑桥学习过几年,然后开始学习法律,并在伦敦度过了一段世俗而耽于情欲的生活,此后他被外派到国外工作,然后和他雇主,托马斯·伊戈尔顿爵士(Sir Thomas Egerton)出身名门的侄女结了婚,从务实的角度说,这段婚姻是不明智的。多恩的事业陷入了低谷,年轻的夫妻二人整整度过了十年悲伤而贫困的生活。

四十二岁时,经过认真的反复思考,多恩抛弃了对于家庭的忠诚,听命于英国国教教会。直到他成为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Dean of St. Paul’s)后才有了声望,成为他那个时代最著名的牧师。那个早先撰写爱情诗的勇敢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忍受上帝折磨的人,时时被死亡的想法和疾病的侵袭所困扰。他排斥那“诗歌,我少年时的情人”,转而热爱“神学,我中年时的伴侣”。随着时间的流逝,死亡对他的困扰也越发强烈。

今天如果参观圣保罗大教堂的地下室,还可以看到多恩的塑像,这个塑像是在他生前制作的,用布单缠绕着。生命的最后时刻降临时,多恩在床边设想了一幅图画,他被裹在尸布当中,双目紧闭,似乎死神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

文学对比

多恩的《祷告》(Devotions)和《布道》(Sermons)与传统的宗教文学有很大区别。它们都是艺术作品,将一种几乎是令人恐惧的强烈的感情与精巧细致的韵律和比喻结合在一起。《祷告》主要写给他本人,而布道则是在很多观众面前,特别是国王面前进行的。这里表现的并不是一种只有星期天布道时才有的虔诚,而是专门要对人的感情施加影响,直到今天这种影响依然有效,即使教义不再流行,其艺术性依然能够使人感动。

多恩的诗不仅具有高度的美感(常常是富于高度的感官刺激),强烈的理性,而且具有惊人的个人化倾向。通过使用有时复杂,有时粗暴直接的比喻,多恩将感觉和理性融于一处,他的手法似乎非常为我们的口味所接受。在他写得最差的作品中,他的比喻也表达出天才的观念,这一点令直率的约翰逊博士[59]恼怒不已,而在他写的最好的作品中,他的比喻似乎与他的思想完全合二为一。

多恩的爱情诗不仅超越了一切伊丽莎白时代的传统,而且超越了他以前所有情诗的典范式情感。“看在上帝面上,请闭上嘴,让我爱你。”用这样的话语做诗的开头的人不会模仿任何一个人。他不是在进行写作练习,他是个真正的人在说话,他的声音就回荡在房间里。多恩既能使人惊讶,令人愤怒,也能温柔博学,明白如话,他时而幻想,时而热情,时而虔诚,时而绝望。有的时候,他会在一首爱情诗中将几种情感集于一处。他能够认识到感情是复杂的,这一点使他适应于我们这个不再单纯的时代。他爱情诗中的特点同样适用于他的祈祷诗,这些诗中也带有一些情欲的色彩,这些作品反映是全部人性,也包括人的肉体。以下两句话经常被人引用,这两句话中浓缩了约翰·多恩的大部分特点。

爱情的神话的确在人的灵魂中萌生,而人的身体如同记录神话的书页。我们可以非常粗略地将多恩的诗比作埃尔·葛里柯(El Greco)的油画。埃尔·葛里柯扭曲的是线条,而多恩扭曲的是语言。他并不是渴望进行尝试,而是为了达到精确的效果,以强调内容,强化感和直抒胸臆,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办法。埃尔·葛里柯的色彩初看起来粗糙而不自然,同样,多恩的韵脚也不够整齐,显得粗糙,因此诗者产生的反映也显得粗糙而不联贯。在埃尔·葛里柯画作当中我们会感到心灵的痛苦和紧张,这种情绪在多恩的诗中也同样能体会到。他的虔诚不是平静的,而是被焦虑,困惑,矛盾所掩盖,似乎预示了我们这个充满忧愁时代的氛围。

人物作品

《歌与十四行诗》(Songs and Sonnets),《挽歌》(the Elegies),《一周年与二周年》(The First and Second Anniversaries),《圣十四行诗》(Holy Sonnets),《突发事件的祷告》(Devotions upon Emergent Occa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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