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释义
名词
1、形声。从竹,争声。从竹,与乐器有关。本义:拨弦乐器。形似瑟。筝是拨弦乐器,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故又称“秦筝”。
汉代刘熙《释名》:“施弦高急,筝筝然也”,故名筝。战国时期己广泛流行,而于秦国尤盛,史称秦筝。《史记·李斯谏逐客书》:“夫击瓮、叩缻、弹筝、博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
相关文献:筝,鼓弦竹身乐也。——《说文》
筝,五弦筑身乐也。——《御览》引《说文》
挟人筝而弹纬。——《楚辞·愍命》。注:“小琴也。”
竽瑟空侯琴筑筝。——《急就篇》
又如:筝人(弹筝的人);筝阮(秦筝与阮咸。古代的两种拨弦乐器);筝妓(弹筝的艺妓);筝柱(筝上的弦柱)
2、乐器名。拨弦乐器,形似瑟,古为五弦,秦蒙恬改为十二弦,唐以后加十三弦,现已增至十八弦、二十一弦、二十五弦等。 【组词】:「古筝」。
古籍释义
《康熙字典》
《未集上》《竹字部》 筝
《广韵》侧茎切《集韵》《韵会》甾茎切。《正韵》甾耕切,音争。《说文》鼓弦竹身乐也。《通典》筝,秦声也。《急就篇注》筝,瑟类,本十二弦,今则十三。《风俗通》筝,蒙恬所造。《集韵》秦俗薄恶,有父子争瑟者,各入其半,当时名为筝。《释名》筝,施弦高急,筝筝然也。《傅元·筝赋序》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史记·乐书》唐有轧筝。《注》以片竹润其端,而轧之有声。 又檐前铁马曰风筝。风动成音,自谐宫商。《元稹·连昌宫辞》鸟啄风筝碎珠玉。 又草名。《尔雅·释草》傅,横木。《注》一名结缕,俗谓之鼓筝草。
历史记录
唐赵磷《因话录》记述:“筝,秦乐也,乃琴之流。古瑟五十弦,自黄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后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争之,又破为二。筝之名自此始。”
宋代《集韵》中载有:“秦人薄义,父子争瑟而分之,因此为名。筝十二弦,盖破二十五而为之也。”
日本第十七世纪元禄年间宫廷乐师冈昌名所著《乐道类集》中记载有:“……或云:秦有婉无义者。以一瑟传二女,二女争引破,终为二器,故号筝。”
始皇十年(公元前237年),秦宰相李斯上书劝秦始皇收回他对客卿们下的逐客令的一段话中,有两处谈到筝,即“弹筝博髀”和“退弹筝而取韶虞”。
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记载:“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于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于木,唐以后加十三弦。”
东汉应劭《风俗通》云:“筝五弦,筑身而瑟弦。”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宋代徐铉校定重刊本)中记载:“筝,鼓弦竹身乐也,从竹,争声。”
东汉刘熙《释名》一书中解释为:“筝,施弦高急,筝筝然也。”可以说筝由本身发出的“铮、铮”音响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