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花钱

突击花钱

短时间内把预算内的钱集中花出去
突击花钱指的是政府部门在岁末一段较集中的时间内,把预算内的钱集中花出去,每年岁末,各级政府是否“突击花了钱”,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岁末政府多花钱,几成惯例。专家认为,在《预算法》不完善的情况下,突击花钱的情况还会存在下去。不过,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公开和监督,除了确实属于国家机密的,其他都应该公开。
    中文名:突击花钱 外文名: 别名: 利益趋动:一是为执行预算后期留有余地;二是便于机动;三是受利益趋动。 整治措施:《预算法》 用途:为机关工作人员发放资金、福利,增加所谓的公务费。 早期模式:传统的基数预算

背景介绍

预算制度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中国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举例说,一个单位去年预算是100万元,但是只花了80万元,节约下来的20万元不仅全部上缴,而且第二年的预算会因此被削减为80万元。

“节约不仅没好处,而且还吃亏。”叶青说,“这是最大的问题。”他和其他财税学者大力提倡的,是另一种模式的“零基预算”:每年的预算都从零开始,不考虑上一年的金额。不过,在持续十余年的地方政府和部门预算改革中,这一模式虽然早已被广泛认可,却始终没有真正实现,“人们习惯上还是会把上一年预算花销的数额变成下一年的金额”。叶青说,“突击花预算”是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存在的普遍现象。“我们不允许上一年没用完的预算留到下一年,因此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全部花完。”

发展理念

在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思路下,政府大多宁可花钱也不愿意省钱——花掉的钱可以转化为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而省下来的钱,除了上缴没有别的用处。因此,对于各政府部门,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突击花完,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利益趋动

一是前期担心未来不确定因素多、无法预测,必须为执行预算后期留有余地;二是为了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便于机动;三是干脆是受利益趋动,财政资金多多益善。

发展历史

每到岁末年初,全国财政部门这个时候面临的一件“大事”就凸现出来:突击花钱。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花掉了近1.2万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支出金额的1/4。2008年12月,政府的财政支出金额为超过1.5万亿,2009年为两万亿。而2011年,按照统计数据,财政部门不得不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整治措施

人们曾经寄望于修改中的《预算法》。这部被财税法专家评价为“重要性仅次于宪法”的法律,从2005年起便进入修改程序,但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最后通过施行。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蔡琛说,预算法修订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大型会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甚至将它列入必须审议且完成的59件法律案之一。但最终,2006年的修订稿在征求意见中因分歧太大而被搁置了下来。

各方的博弈是主要原因。曾经多次参与《预算法》修改讨论的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透露,现在《预算法》的修改稿由财政部和人大同时起草。2010年,当双方把草案汇集到一起之后却发现,与1997年的版本相比,新形成的修改稿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在一些地方退步了。叶青强调,预算法的地位特殊,影响面太大,“预算法需要修改的内容,很多正在各地实验中”,这些都造成修改“难以下手”。

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尽管到11月23日为止,专家们还没有看到草案的全貌,他们只能从新闻透露的修改原则中寻求变革的蛛丝马迹。

对叶青而言,最让他兴奋的,是第一条基本原则:“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收入和支出都被纳入预算的范围内,各级预算向社会公开,那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就会通过公众的监督得到遏制。”他说,“只有透明公开的预算才会真正公平。”

在这位统计官员看来,同样要改变的,还有预算编写方式:应当严格按照当年的情况,办多少事、花多少钱。他同时提议,对于各地方、部门节约下来的预算,给予一些奖励措施,比如“一半上缴,一半留在本单位”。“最重要的是把一切都公开地放在预算平台上,这样才能避免制度‘走样’。”

全国人大此前公布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特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各级政府年度预算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安排支出外,可以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补充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谢学焘认为,如果该条款最终通过,对突击花钱的问题可以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原来都是希望把预算用完,追求收支平衡,甚至是适当负债。但是现在的提法是,如果当年用不完,可以有一定的空间,把钱用到下一年。这比原来更为科学。”谢学焘说。

财政部严禁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滥用公款

新华社电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严肃各项财经纪律,提出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烟酒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一系列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通知》强调,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管理模式

事实上,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一些单位虚报预算支出的现象时有存在。正是政府预算的粗放式管理,为突击花钱提供了资金来源。因此,要防止突击花钱,还必须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入手,挤干财政资金预算中的“水分”。

年底突击花钱不妨多用于民生。不怕突击花钱就怕突击乱花钱毋庸置疑,如果突去花钱是为了解决民生,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老百姓是不会有意见的。问题在于,一些政府部门年底突击花钱,绝大多数都是花在为机关工作人员发放资金、福利,增加所谓的公务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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