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泉民

白泉民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白泉民,男,汉族,1955年7月生,汉族,山西左权人。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
  • 中文名:白泉民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 西南政法大学
  • 职务: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出生地:山西左权

人物履历

1978年至1982年,西南政法学院(即西南政法大学)政法专业学习;

1982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书记员;

1983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调研室副主任、检察员;

1990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副局长;

1995年4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5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检察员,其间:2002年获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

2013年1月——2018年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山东法官培训学院院长(兼)。

2018年1月——2018年2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院长(兼)

2018年2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白泉民兼任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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